听到陆风提出这个问题,不仅同学们一脸震惊,就连徐来也是一阵错愕。
不会吧?
这人真是陆风?
几乎所有人,脑海中都产生了这样的疑惑。
要知道,平时的陆风,可从来不会想这些。
好吃就是王道,一句卧槽足以应付任何美食。
按道理来说,这会儿的陆风,不应该是嚷嚷着再来一碗吗?
可他居然问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呃……就是好奇,问一下。”
陆风抓了抓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m.χIùmЬ.CǒM
他眼神闪烁,完全不敢跟徐来对视,而且,脸颊居然微微有些红了。
“yu~~~~~~~~~~~~~”
起哄的声音在食堂内响起,大伙脸上都露出了姨母笑。
本来,大伙还以为陆风开窍了。
但陆风接下来的一个动作,却出卖了他。
这家伙,悄悄把手机给锁屏了。
明白了!
这不是陆风问的,而是在电话那头,陆风女朋友问的问题。
爱情啊!
真的是个神奇的东西!
“这个其实很好解释……”
孙芸刚准备开口,却是被同学们制止了。
“那个,孙姐姐,你先别说,让我们来。”
“对,给我们一个机会。”
“稍等一会儿,马上就有。”
面对同学们这样的动作,孙芸以及她的同事,都有些不解。
这是干什么?
不需要讲解吗?
“孙姐姐你有所不知,这是咱樱园食堂的传统,只要出现了跟美食有关的问题,答对的话,徐大厨是有奖励的。”余文文解释了一下。
“还能这样?”
孙芸和她的同事再次被惊呆了,一下全都来了兴趣。
“今天的奖品已经准备好了,虽然有点特殊,但尝一下也无妨。”
徐来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其实就算陆风不问,他也会问出这个问题,所以事先就准备好了奖励。
说起这炒肝,能说的可太多了。
首先,【炒肝】这个名字,每一个字都能拿出来说道说道。
“老规矩,五分钟的时间,计时开始!”
有奖问答一直都是开卷。
因为对于不知道的东西,闭卷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徐来允许大伙借助各种工具来作答。
互联网搜索、咨询专业的人员、求助于亲朋好友等等都是可以的。
“这……”
看到同学纷纷拿出手机,认真查找答案的这一幕,孙芸内心很是触动。
虽然说这些美食知识跟升学以及专业知识并没有什么联系,但这一幕的背后,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搜索答案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思考的过程。
有专家说过,人的大脑越用越聪明,思考得越多,大脑也就越灵活。
试想一下,就连吃饭的时候都在思考,那平时……
“徐来……”
孙芸再次将目光定格在徐来的身上,这一刻,她突然感觉,眼前这人并不只是一名单纯厨子而已。
“哈哈,我知道,我知道!”
就在众人还在搜寻答案的时候,陆风快速举起了手。
不愧是计算机大牛,查资料也是快人一步。
陆风开始讲解。
炒肝,炒肝。
首先便是这【炒】字。
作为烹饪技法之中,最为常见的技法,大家对于【炒】可以说一点都不陌生。
初次听到【炒肝】的人,想必脑海里浮现出的都是一盘新鲜脆嫩、色香味俱全的小炒猪肝画面。
但实际上,炒肝并不是炒出来的,而是煮出来的。
关于炒肝【炒】字的由来,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当年有一个饭店,名为【会仙居】,那一年这家店的老板突然去世了,这个老板有三个儿子。
可这三个儿子并不擅长厨艺,也不怎么擅长经营,三兄弟面对父亲留下了的产业,很是发愁。
后来,他们受到了隔壁店老板的启发,用猪的下水再加上点香料,用白水煮,还起了一个名字叫白水煮杂。
本想着这样能混迹下去,但是生意却根本没有好起来。
看着老父亲留下的产业将要败在自己手里,这哥仨急啊。
机缘巧合之下,一个报社的记者给他们出了个主意,让他们把猪肺,猪心都给去掉,加上酱料,勾浓芡,给起了一个新的名字,就是现在的炒肝。
当时很多人都起了疑惑,说你这炒肝明明就是煮的,但是为什么要叫炒肝。
这三个兄弟给出的解释是,做炒肝需要放入大量的淀粉,汤汁会比较浓稠,需要不停地搅拌,而这个搅拌的过程,看起来就像是在锅里炒一样,所以叫炒肝。
而第二种说法则是:
当年的这个【炒】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在滚油里翻炒,而是一种上京(北京)老话里的烹调方法,具体就是用小火把食材慢慢地煮透,直到熬成浓厚的稠汁。
类似于这么叫的还有一种把新鲜红果加上冰糖熬成浓厚红汁的甜品,叫做炒红果。
至于到底是那一种,已经无从考究。
说完了【炒】再来说【肝】。
其实真正的炒肝,内里的主料不是猪肝,而是肥肠,猪肝其实只能作配料来使用(大概只占30%)。
而为何要叫炒肝,不是叫炒肠,或者炒肥肠呢?
这主要源于当时的猪肥肠比较低贱,价格低廉,是市井下层人民的吃食,而猪肝的身份要比肥肠高贵许多,叫炒肝会显得高大上一些。
说白了,美食的名字,也需要一点点噱头。
但任何噱头都跟时代有关。
就比如说现在。
随着生活条件越老越好,猪肝和猪大肠的地位,却是反过来了,猪肝价格变得低廉,而肥肠的拥趸众多,因此也变得贵了起来。
但因为炒肝的叫法一直叫了这么多年,后来的人渐渐都习惯了,也就没有去更改。
“啪啪啪!”
徐来带头,食堂内响起热烈的掌声。
大伙都笑了,因为都有了一种“朽木可雕,木鱼开窍”的成就感。
是啊!
不容易啊。
这位只会用【卧槽】的吃货,终于在今天长进了。
这事儿绝对值得奖励。
“来,这第一碗就给你了。”
这会儿,王胖子又走了出来。
他手里端着的,就是今天有奖问答的奖励。
“这……”
看到这一幕,孙芸愣住了,但她身旁的几个男同事,也不厚道地笑了。
那碗里的美食,也是上京一大特色,只不过外地能接受它的人……
不对!
就连本地人,都未必能接受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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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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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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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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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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