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别说披甲,就算是穿普通的衣服,在太阳下站一个小时不动,就很累。
更何况这种高度紧张下的生死防御,对人体消耗更大。
这也是为什么步兵结阵,骑兵很难冲破,但是大多数时候骑兵如果一开始袭扰放血战术,步兵会败的原因。
因为一场仗的胜败,不能只用“能否正面突破”这一个维度来衡量。
金军步兵先崩溃,不仅仅是害怕,有人的身体已经站不稳倒在地上。
出现的缺口立刻让宋军找到了机会,骑兵一鼓作气,如同锋利的剑芒朝那缺口处刺去。
瞬间铁骑碰撞的铿锵声如同鞭炮一样一连串地响起来,无数金军步兵在宋军铁骑不顾一切地冲击下,被淹没在铁蹄中。
后面的骑兵紧随而来,缺口越来越大。
钢铁被压进血肉之躯内,将骨骼绷断,脑壳碾碎。
更大规模的溃败淹没,金军已经无法继续抵挡,后方出现逃窜。
宋军也死伤不少,两路骑兵杀来,各自已经只剩下数百人马。
等到冲散这数千金军的时候,宋军也几乎到了精疲力竭的边缘。
他们杀得人如血人,马如血马。
铠甲的每一寸都是鲜血,就像是用血盆倒灌了一大盆鲜血在身上一样。
有人用手指擦了擦嘴边的血,才发现自己只剩下三根手指。
第二路金人援军总兵力,加上后勤签军,足足超过一万人,被岳云再次击败。
此时的岳云部,已经没有力量再寻找第三批金军。
并且斥候很快传来消息,有数千拐子马正朝他们的方向赶来。
岳云不再正面与金人撄锋,而是集结剩下的一千多名骑兵撤退。
等蒲察石家奴派的拐子马到这片战场的时候,战场早已尸横遍野,远处还有逃窜的金军士兵。
他们抓了一些过来询问,才知道这一路人马遭到宋军的突袭。
到傍晚的时候,蒲察石家奴接到了多份情报,他气得暴跳如雷。
两路大军先后被宋军突袭。
那两路大军总兵力在一万八千人,可是实打实的大军团了。
他问斥候:“宋军出动了多少兵马?”
“回禀副都统,在我军被突袭之后,我们发现了一千多宋军骑兵。”
“还有呢?”
“没……没了……”
“没了?突袭完后还剩一千多骑兵,突袭之前多少,三千?”蒲察石家奴的脸又苦又长,就像苦瓜一样,“你是想告诉我,我们的两路大军,在同一天被宋狗的三千骑兵突袭溃败!”
“说不定其他地方还有宋军。”
“继续找!找到宋军就格杀勿论!”蒲察石家奴怒道。
派出去的那三千拐子马继续快速在这一带搜刮。
统帅这三千拐子马的人叫移失不,他表现得非常积极,对下面的人说道:“找仔细一些,那些宋狗昨天打了两场,现在已经没有体力,找到了就收割他们的人头,都是军功!”
下面的人似乎也表现得很积极。
这对他们来说,是很轻松就能完成的军功。
“都打起精神来!老子的晋升就在这一次了!多找点宋狗出来!”移失不大声呵斥着。
这时,斥候奔来,急忙呼道:“猛安,猛安!前面有宋军!我们在前面十几里之外发现宋军,发现宋军!”ωωω.χΙυΜЬ.Cǒm
“有多少人?”
“大约一千来人的样子!”
移失不立刻兴奋起来。
三千人打一千人,优势在我啊!
“哈哈哈,全军集结,速速随我去收割宋军狗头!”
在云内州城东大约二十几里之外的岳飞,刚迟早早餐,他昨晚就接到了岳云两战两胜的捷报,不过他并不敢掉以轻心。
金军的援军兵力绝对不少。
云中府有十万金军,作为云中府前线重镇的云内州总兵力至少有三万,此次后方支援的兵力,虽然岳飞不知具体数字,但大约推算,必然也在五万左右。
岳云击败两路,金人折损两万,另一路必然还有三万精兵。
而云内州必然也尚有至少一万金军。
这个数量对于主力骑兵不在的宋军来说,也已经有很大的压力了。
毕竟不是任何一次突袭都能成功,最后若被逼与金人正面会战,安北府的压力不可谓不大。
如果能多击败敌人的一些骑兵,敌人的机动性必然大跌,不敢贸然向安北府推进。
等啜河的宋军骑兵陆续回来后,便可以将整个战局彻底化被动为主动。
“报!岳帅!岳帅!正东面发现一路金人拐子马,大约三千左右,正向我军赶来!”
“拐子马?”岳飞愣了一下,急忙问道,“周围还有其他金军吗?”
“还有一路主力在东北面三十余里,足足数万人!”
岳飞当机立断,全军披甲,快速集结。
虽然他只有一千骑兵,可这一千骑兵都是重装骑兵,上马能冲锋,下马能做重步兵作战,是安北府最精锐的一个营。
待岳飞集结完毕,移失不的三千拐子马已经气势汹汹朝岳飞杀来。
当看到岳飞部骑兵在那里不但没有跑,还继续停留的时候,移失不大笑起来:“儿郎们,待会多杀几个,把宋狗军官的狗头留给我!”
拐子马士气大振,铁蹄滚滚,呼啸而至。
岳飞的骑兵也持枪朝金军冲去。
两波骑兵快速正面对冲。
等冲到一百米以内的时候,移失不突然发现不对劲。
怎么对方的战马也披了厚厚的甲胄?
那……那他妈的是具装骑兵!
移失不的脑瓜子嗡了一下,手中的箭还是射了出去,身后的金军也跟着他射箭,箭雨如梭,朝宋军压来。
冲击在了士兵们披的铁甲上和战马披的铁甲上,几乎没有造成什么损伤。
而一百米,对于双方已经冲锋起来的骑兵,只需要几秒钟。
哗啦啦……
双方骑兵正面冲击在一起了,当即响起无数惨叫声。
移失不看见一个体格强壮的宋人,手持一支铁枪,朝他的面部刺来。
一瞬间,沥泉枪的枪头刺中了移失不的左眼,洞穿了脑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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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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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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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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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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