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块方阵横竖一条线。
兵法说:天时地利人和。
可是,他妈的敌人不给你天时,也不让你选地利,怎么办?
就只有人和一条路!
“我记得陛下在讲武堂说过一些话,我大概跟你们陈述出来!”
王贵的目光从每一个人身上扫过。
“敌人就是虎狼,乱世就是充满了猎杀的黑暗丛林。”
“想要活下来,就必须拥有钢铁一样的意志,并且抛弃一切幻想,与敌人血战到底!”他的声音高亢起来,就像一只猛兽在嘶吼,“要踩着荆棘,撕开一条血路!”
人生就是一场战斗,懦夫才会怨天尤人,强者从来都是沉默地咬碎铁块、披荆斩棘!
“大宋万岁!吾皇万岁!”
一万二千人,在大雨中高呼出来。
那声音,响彻四野,惊吓得周围的动物都连忙逃窜。
唐河南岸的百姓们纷纷抬起头,朝对岸望去。
那雨幕中模糊的一片轮廓,就像钢铁长城一样。
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也跟着喊起来,其他原本是来送粮食而被遣返的民众,也跟着喊起来。
还有人大哭起来,眼泪和雨水混在一起:“一定要赢啊!我们已经等了许多年!这是我们的故土!”
完颜银术可骑着战马,雨水在他头盔上击得啪啦作响。
但是他神色冷酷,丝毫不在意任何雨水,眼神就像丛林里那只最凶狠的狼王的眼神,正在仔细地观察着前方。Χiυmъ.cοΜ
在恶劣的环境中,还能保持冷静的头脑,以及沉着的心态,并且敢于向对手悍然发动进攻,除了对自己有绝对的自信,还有就是身经百战的经验。
中山府的金军兵力雄厚,仅仅步兵就有两万之众,骑兵多达六千,加上后勤动员的汉人签军,总人数高达六万。
完颜银术可不仅仅在战绩、战术能力上面力压王贵,在军队人数,以及实力方面也占据优势。
不多时,完颜习古乃领着金军前军,开始朝宋军挺进。
无数脚步声混杂在雨声中,还有铁甲摩擦的声音。
这个时候还看不见金军的影子,只听这声音,一般人会以为是有野兽群正在靠近。
一股巨大的压力如同滔天海浪朝这边扑来。
但是,这边伫立的,同样是一支强军!
这是宋军的步兵,在同样的条件下,第一次正面迎战金军的步兵。
很多人以为金军是靠拐子马灭的辽国,拐子马固然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拐子马通常是打击对方两翼,使对方军阵松散。
而真正还是得步兵正面上去硬刚。
所以,大规模战场,步兵是永远不可能缺少的一部分,除非是跟游牧民族在草原上打奔袭战。
很快,宋军就可以透过雨幕,看到金军的轮廓了。
宋军的战鼓声忽然响起来,鼓手在雨中全力捶打鼓面,那震耳欲聋的声音让人心神一震,将最后一丝恐惧击得烟消云散。
金军在前面停下来,没有继续动手。
不断有骑兵斥候向埋伏在各地的金军骑兵汇报宋军的布防。
完颜银术可制定的战术是前军先稳住,大雨天弓箭手弩箭手的威力都会大减,没必要对方弩箭。
先以骑兵快速找到突破点,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突破点,集中兵力撕开,然后扩大。
这个过程要快,因为一旦某个点被突破,宋军会快速补人。
所以,这是最考验军队耐力和行动力的时候。
恰恰这是完颜娄室最擅长的,跟着完颜娄室打过无数次仗的完颜银术可自然也非常擅长。
斥候密集回报后,完颜银术可得到了一个让他有些惊讶的结论:这支宋军的布防可以用密不透风来形容!
四面的布防都非常的严密,全部都有步人甲防御。
内部的防御结构是什么样的金军无法观测到,但是据斥候回报,军阵的整齐程度,他是第一次见。
具体的细节表现在:一眼看去,那就是融为一体的!
那种融为一体的严密,让人感到震撼。
仿佛他们的意志力也融为一体了。
但是,完颜银术可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存在弱点的事物,也不可能没有破绽的军队。
如果没有,那就撕开一条破绽!
这也是这第一批最能打的女真悍将们做事的风格。
在探明情况后,银术可没有直接出兵。
而是在等待。
他为什么要等待?
因为现在在下大雨,这本身对军队就是一种考验,时间一久,必然就会有破绽了。
猎人要有耐心。
足足半个时辰过去了,双方就在这一带对峙。
王贵本身就是为了拖住金军,他主打的防御,金军不动手,他是不会动的。
半个时辰后,银术可再次派出大量的斥候。
这一次,他得出的结论依然是:防御密不透风!
他依然冷静地等待,心就像一块石头一样。
又过了半个时辰,送回来的消息依然如此。
此时已经快要到中午,如果再不动手,他的士兵们也会因为没有吃中午饭,而无法作战。
在消磨对手的同时,自己也在被消磨。
完颜银术可终于下令骑兵开始动身。
一个个早已等待多时的骑兵快速在雨中穿梭,朝前面快速挺进。
“报!王都统!发现一支千人的敌军骑兵正从东面朝我军快速靠近!”
“报!王都统!西北方向发现一支数百人的敌军骑兵!”
“报!西面发现一支千人的敌军骑兵!”
“……”
王贵心头还是感觉压了一块石头的,但他没有表现出来。
敌人表现出来的行为,超出他的想象,比预计的更狡猾。
当然,王贵也有骑兵,只不过数量不多而已,也在等待机会。
金军的骑兵越来越近,很快两翼可以在雨幕中看到骑兵的轮廓了。
以往这个时候,宋军会用弩箭手或者弓箭手压阵,虽然无法有效击杀拐子马,却也可以给对方带来心理阻碍。
然而,现在普通的箭矢派不上用场了。
不过,宋军军阵中还是摆了八牛弩的。
当拐子马快速靠近的时候,弩兵营的士兵们开始给八牛弩上弦。
那坚韧的弓弦在雨中被十数人强行拉开,随着一声声弓弦的剧烈震动,带起一片水花,从八牛弩暴射出去的箭矢顿时击穿雨幕,朝前面的拐子马冲击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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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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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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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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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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