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匹当然也给玄奘一匹,作代步用。
随后又以去取三藏真经为名义,给玄奘取了个取经号,就叫三藏。
当然这回就没有两名随从了,而是一队人马。
这队人马乃是天策、苍云两军之人,人数并不多,只有两百人。原因是叶凉晨的强化药品不够,而且李世民认为人数太多可能引起吐蕃赞普怀疑。
而叶凉晨却没有骑马,也没有坐马车,而是坐在一辆越野车上,动力是一个小型冷聚变反应堆,这是她从系统中兑换的,地盘贼高,必要时候还能喷火飞起来。
现在这车上挂满各种彩条喜布,搞得跟个婚车一样,叶凉晨的衣物啥的基本上都丢车上,而且也是她自己开车,毕竟除了她也没人会开了。
一行人告别了李世民,慢悠悠的向西行去。
这只队伍引人注目的其实并不说玄奘法师,而是叶凉晨的车,不过李世民对外宣称,只是大唐公主座驾也是嫁妆,到了吐蕃就是吐蕃的了,
至于一百天策军与一百苍云军的名义当然是文成公主的护卫,为了体现尚公主的隆重与重视,李世民还命礼部尚书江夏王李道宗持节护送。
这当然是明面上的,实际上李道宗在以后的行动者,将担任主帅,一百天策军与一百苍云军皆由他统帅。
如今的盛唐人才济济,李道宗乃是李渊的堂侄子,唐王朝的统一功劳也有他一份,灭刘武周,破王世充,攻伐灭东突厥、吐谷浑都有他的身影,让他担任此项任务,李世民认为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毕竟叶凉晨给他巨大的信心。
两百人其实已经很多了,所以不可能没有物资,毕竟这两百人虽然经过强化,个个都是武林高手,但吃喝用度还是要的。
不过如今还在大唐境内,却是没有什么问题,他们打算都了边境再做一次补充,然后直奔吐蕃而去。
一行人如此走了数日,便到松洲,因为文成公主在,所以早就有松州属的官吏出门迎接。休息一夜,众人继续上路,夜息日行,如此两三日,便到了吐蕃与大唐如今的边境。
这里虽然还是大唐境内,但已经不是什么安全之地了,一行两百人刚走数十里远近,就见一山岭,放眼望去那是说不尽的崎岖难走。
三藏看着前路暗暗发愁,于是他驱马走到叶凉晨车门旁边,如今叶凉晨的车是敞篷的,所以三藏法师直接就开口道:“阿弥陀佛,公主且看,前方杂草丛生,蔓藤挡路,山石阻道,怕是难行得很,不如稍作歇息,令人开路再走不迟。”
叶凉晨也是无奈,公主这个称呼,她已经说了很多次了,不过这帮人怎么也不改口。
“也好...”
叶凉晨刚要说什么,忽然看到在最前方几个天策将士忽然马失前蹄,然后地面上出现一个坑坎,不过天策将士骑术高超人马合一,立刻反应过来翻身下马并使了一个身法以非人的力量抓着自己骑乘依旧的战马老婆一用力,就避免了人马陷坑之惨剧。
随后就见山林之中忽然起风,在狂风滚滚之中拥出一百来人,这些人长得凶神恶煞,手握大刀、弓箭之类的武器,妥妥的山贼,不过从刚才起的大风来看,似乎还有人懂一些微末法术。
这群人一出现便大喊大叫:“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
“哼!哪来的毛贼没个眼力,见了大唐旗帜还敢来劫道?怕不是活腻了!”刚才差点陷入坑中的天策统领重新翻身上马,然后继续道:“天策军听令,准备迎敌!”
其实不用他说,一百天策军士已经拔出长枪准备战斗了。
“苍云军,擎盾模式,结盾墙保护公主!”
苍云军统领这时候也喊了一句让叶凉晨尴尬的话,这里武力最强的人竟然被保护,她也是醉了。
不过她也明白,没有到吐蕃灭其国之前,她是不能暴露的,所以这会儿她正无所事事的坐在驾驶座上,掏出一包从系统兑换来的瓜子正磕着看热闹。
由于三藏本来就在叶凉晨旁边,所以苍云军的盾墙也将他护在里面,使得原本心里惊慌的他也镇定了下来。
另一边的山贼也是尴尬不已,他们也没想到对方竟然这么多人,不过既然来了就没有回去的道理,只是还没等他们近身,就被天策军噼里啪啦的一阵左轮手枪齐射,便统统归西去了。
经历了如同闹剧般的山贼之后,一行人休息片刻便继续上路前往吐蕃,因为叶凉晨的存在,这次西行的第一站倒是变成了吐蕃,到了吐蕃之后他们才会向北走西域。
此方天地旷阔,四大部洲也是旷阔无比,如若按部就班慢慢走,走到三藏法师死了估计都走不到西牛贺洲,况且南赡部洲与西牛贺洲还隔着一片汪洋。
所以被安排好的取经路线,其实已经被神佛以大神通做过手脚了的,诸如缩地成寸之类的神通痕迹在没一个劫难地点之间几乎随处可见。
然而在原本的路线中,是没有经过吐蕃的,不过有岳原舟在,这没有也会变成有,而且他还设置了一些空间装置,将此条路径变成如同很快就能达到的路线,毕竟取经路嘛,都是为了骗天地要气运,所以重要的是劫难。
一行人又如此日行夜息,入了吐蕃境没多久,便遇见弃宗弄赞派来的迎亲人马。
弃宗弄赞就是松赞干布。
作为名义上陪嫁的天策与苍云军自然跟着一起,吐蕃这边来迎亲的将领也没什么意见,因为他对这两百人的装备实在眼馋得很,已经开始谋划,等文成公主完婚之后,便想办法夺取这些装备。
一行两伙人在各有心思之下,一路向吐蕃腹地进发。
数月之后,叶凉晨、李道宗、三藏一行人来到吐蕃王城。
吐蕃国赞普弃宗弄赞亲率千人城外迎接,此时才二十四岁的松赞看起来却如同三十一般,一脸胡渣,头上戴着有些长的毡礼帽,裤子提腰以围巾缠住,一身衣袍长坠至脚背,而且还是紧身的。
见李道宗下了马之后,松赞迈步向前,他脚上穿着皮底绒帮的藏式长筒鞋,看起来倒是跟他的穿着十分搭调,走起路来,他两肩催下的珍珠珊瑚串碰撞在一起发出奇怪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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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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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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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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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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