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被曹操出卖,我转投刘备>第六十五章 兴,百姓苦
  剿匪的打法,和普通军阵征战截然不同。

  重点不是两军对垒,而是在深山老林里面找一群会设陷阱,打不过就会跑,还会下毒放冷箭的敌人。

  像关羽张飞这种惯于沙场征战的猛将。

  钻到深山剿匪,无异于杀鸡用牛刀,反而施展不开手脚,处处受制。

  诸葛亮立马便想到了一个人选,直接举荐道:

  “说起来,云长的部将周仓,曾当过几年山贼,于此道之中颇有经验。”

  徐风也是对这个主意颇为赞同。

  “不错,周仓无论勇武,还是忠义,都的确可堪重用。”

  “让其对付那些山贼盗寇,确实是一个好主意。”

  除了将宛城和新野附近的山贼盗寇全部清剿之外。

  那些到其他州郡贩卖的商队,也需要一支可靠的护卫来沿途保护。

  徐风想到的便是由官方组建的镖局。

  在原本历史中,真正意义上的镖局是直到明朝才出现。

  就算追溯其雏形,起码也要到南北朝之时。

  才有类似集运输与保安于一体的武装机构。

  而在汉朝之时,商队往往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由自家培养一些家丁,再配备一些基础的刀剑棍棒来沿途护送。

  但寻常家丁又怎么会是杀人如麻的山贼对手。

  更何况单独培养一批敢玩命的家丁,后面还需要各种好吃好喝的来维持。

  所需要的成本简直是个天价。

  所以往往商队都选择了第二个选择。

  那便是选择交钱买命,息事宁人。

  提前和一路上有名的山贼盗匪打好招呼,交上保护费。

  对方自然会保证你这一路上的安全,不会再打劫于你。

  但这种选择消耗更大,有时候还容易遇到不讲规矩的山贼。

  收了钱之后又见钱眼开,直接杀人越货。

  一般不选择这两种的商队,往往都是真正意义上的拼命。

  拉上一支队伍就硬闯各种刀山火海。

  运气好,可能一切顺利,遇不到任何盗匪。

  运气不好,就要自认倒霉,乖乖等死。

  唯一的办法,也只有抄起棍棒和对方玩命,没准还有一丝生机。

  这么相比起来,徐风组建官方镖局的好处就显而易见了。

  首先是利用效率,由一个集体统筹划分护卫,更能避免闲时的浪费。

  而且家丁再强,肯定也不能比拟由军伍中征战杀伐下来的军士。

  那些都是真正见过血的狠人,杀人不眨眼。

  集体配合之下,战斗力肯定比普通家丁强上百倍。

  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外出护送之时,还能打出刘备军的名号。

  无论是大贼小贼,见到镖局的名头,肯定也要详加考虑,不敢贸然抢夺。

  之前大唐商会,便是采取这样的办法,统一培养一支武装护卫,由修养的将士担任镖师。

  只不过这里倒是有一个问题。

  便是徐风担心,那些受镖局保护的商队进入其他诸侯境内。

  会不会被他们黑吃黑,偷偷杀人越货,嫁祸给普通山贼。

  但仔细思虑之后,徐风也打消了这个顾虑。

  毕竟这商队往来,除了对刘备集团有利,对商队的另一方也同样获利不小。

  就比如后世季汉与曹魏大战,诸葛亮数次北伐。

  曹魏的世家贵族,依旧将蜀锦视为最受欢迎的奢侈品。

  也没有丝毫妨碍蜀锦作为商品在中原流通。

  假设曹操真的昏了头,双方一拍两散,直接派兵冒充山贼,大肆劫掠商队。

  那不止他自己绝了商队的利益,更让天下商人视曹操治下如虎。

  到时候商人们提起曹操,都将是唯恐避之不及,不敢再运输各种货物前往北方。

  失去外来商队的中原北方,也必将带来种种问题。

  可谓是伤敌八百,自损一万的昏招。

  …………

  “娘,您再喝口吧。”

  看着碗里的野草汤,水生咽了口唾沫,随后端给了依偎在树下的母亲。

  这一路之上,难民是越聚越多。

  沿途的官员仿佛驱赶蝗虫一般,将他们赶走。

  生怕他们这群遭了难的百姓吃光县里的粮仓。

  他是从北方老家逃难而来。

  蝗虫遍地,别说是谷物庄稼,就连草根树叶都被蝗虫嚯嚯完了。

  当地县老爷,还有乡贤老爷们都说这蝗虫乃是天灾。

  是上天惩罚恶人的劫难。

  所以不能捕,不能杀。

  但为了求活,村里众人还是商讨了个路子。

  前往南方逃荒,最好是能逃到刘皇叔麾下。

  再不济,到了南方鱼米之乡,也能打捞点鱼虾果腹,不至于真的饿死。

  虽说是故土难离,但如今眼看就要活活饿死,自然还是要以保命为主。

  一开始难民少的时候,还能拣点野菜、树叶充饥。

  但随着灾民潮不断汇集,他们这些赶在后面的人连什么都抢不上了。

  草根树叶都被吃光之后,据说有一些畜生,甚至做出劫道杀人的事情。

  想到这里。

  水生将小儿子叫到了身边,依偎在他祖母怀里。

  这小儿子可是他们一家的命根子。

  前两年闹兵灾,乱军冲进村子,杀了他大儿子。

  而他娘子也在生小儿子之时难产,一尸两命。

  所以这小儿子要是再没了,他们老陈家可就真的断了根。

  接过野菜汤,如同枯树皮一般的老太太浅浅抿了两口。

  随后便将碗端了回去。

  “水生,你也喝两口……”

  “娘,我不饿。”

  看着执拗的儿子,老太太只是面无表情的补充了一句:

  “你要是倒了,咱们娘仨儿就别想走下去了。”

  虽说一路上的难民越来越多,但同他们一村的同乡,此时已经所剩无几。琇書網

  大多数都已经死在了逃荒的路上。

  若非如此残酷,汉末人口也不至于从几千万,疯狂跌落至五六百万。

  “唉。”

  水生将碗递给儿子,饿的直哭的小孩急忙接过破碗。

  才刚刚一口,碗中便已下去小半。

  小孩这才急忙停了下来,懊恼的细细抿了两口。

  苦难催人早熟,小孩显然也很懂事,抿了两口便将碗又还给了父亲。

  水生怜惜的摸了摸儿子的头,不忍看他那枯干如木柴般的四肢。

  将碗中剩下的几缕菜根咽下,又将破碗仔仔细细的舔了个遍。

  “唉,不知道还有多少里路才到新野。”

  水生显然对目前的情况十分绝望,但老太太却是显得从容了许多。

  “粗略算来,估摸着还有百来里,倒也不算远了。”

  “就是这一路上实在找不到吃的,不知道还能撑下来多少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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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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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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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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