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一身黑色长衫身姿挺拔,头发搭理的干净整齐,面容和乐珩有三分相似,通身气质温和儒雅。
挽住他的女人身穿一条白色长裙,腰身纤细,一头秀发简单挽起,用一根白玉簪子束在脑后。
二人仅仅只是站在那里,就好似一幅江南烟雨画。才子佳人,温文尔雅,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车子停下,阿锦带着小晋下车。
近看之下才发现,这对才子佳人早已不复当年风貌,男人眉间带着忧愁,女人黑色的秀发里暗生无数白发。wWW.ΧìǔΜЬ.CǒΜ
阿锦在看他们,他们也在看阿锦。
待二人看清阿锦的面容时,这幅优美的画卷瞬间被打破了。
女人欲语泪先流,她慢慢走到阿锦身前,
“是我的锦儿吗?妈妈好想你!”
阿锦只是微垂眼睑并不说话,对着一位母亲的淳淳思念之心,她说不出残忍的话。
女人抹了抹眼泪,
“是我太激动了,孩子你别介意,快进去坐吧。”
说着便拉起锦空着的另一只手,触手的皮肤干涩粗糙。虽然手心没有茧子,但也不是一个二十岁小姑娘该有的柔嫩软绵。
女人心中泛起一阵阵苦楚与心疼,她的手指不经意间碰到了阿锦手指上的戒指,她低头看去。
这一看彻底呆在原地,她颤抖着双手捧起阿锦的手,轻轻抚摸着那枚黑色的戒指,
“这枚戒指,是我们两个的定情信物。当初我还是个穷学生,你爸爸亲手做了这对戒指向我求婚,后来他不顾家中反对硬是要结婚。”
说到这里,陷入回忆的女人露出一抹幸福的笑容,
“结婚后他才告诉我,他是乐氏的大公子,而我只是一个家境还不错的小户人家。那个时候我已经有了你哥哥,生米煮成熟饭,他的家族这才接受我。”
说着大颗大颗的泪珠砸在阿锦的手背上,炙热滚烫。
“如果早知道.....早知道我的锦儿要受这么多的苦难,我们母女要分离这么多年,我当初就不应该嫁给他!锦儿,是妈妈对不起你。”
女人再也忍不住抱住阿锦彻底痛哭起来,阿锦听着耳边撕心裂肺的哭泣声,她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她一贯不会安慰人,拍拍背摸摸头就是她的全部招数了。
男人看出了阿锦的为难,他克制住自己的感情,上前把女人搀扶起来,
“别哭了,有话我们进去说,别让孩子们在外面站着了。”
女人擦了擦眼泪,
“好,我们进去。”
女人一路上紧紧握住她的手没松开。
家里装修的极为简单素雅,阿锦拉着小晋坐在沙发上。乐珩端了一杯牛奶给小晋,给阿锦倒了一杯茶。
小晋极有礼貌的道谢,
“谢谢叔叔。”
女人这才注意到小晋,她小心翼翼的开口问道,
“这是你的孩子?”
“不是,是我弟弟。”
“小晋,别瞎叫。这个叫哥哥,这才是叔叔阿姨。”
小晋极不情愿的看了乐珩一眼,
“哥哥好,叔叔阿姨好。”
“哎,好孩子。小珩,去把零食拿出来给小晋吃。”
男人看着阿锦问道,
“锦儿,你能和我们说说这些年你生活在哪里吗?我们找了你十几年,一直没有你的消息。”
阿锦端起茶,茶香清冽,蒸气袅袅,男人的脸在雾气下若隐若现,
“我一直在R市的一个小村子里长大。”
三人同时沉默了,男人握住茶杯的手崩起青筋,
“这群老不死的!竟然.......竟然.....”
他双目赤红,一滴眼泪砸入茶杯中,溅起的水花打湿了桌面。
阿锦接着往下说,
“我无父无母,从小被奶奶养大,奶奶给我取名叫小花。”
阿锦并没有故意卖惨,她只是平静的诉说着原主那段昏昏沉沉的日子。
“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奶奶也没有饿着我。春天的时候,她就上山种地,收获的粮食刚好够我们娘俩吃。农闲的时候,她就带着我去村里捡捡废品,攒下的钱给我买新衣服穿,给我买头花戴。”
女人伏在乐珩肩头已经泣不成声,这可是乐氏的小公主啊,她本该穿金戴银衣食无忧,本该得到所有人的宠爱。
乐珩阴沉着脸,他紧紧攥住拳头,指骨关节因太过用力,已经泛白,
“都是我们的错,是我们的疏忽大意才造成了你的丢失。族里的那群老家伙我一个都不会放过!你受的苦,我要他们加倍奉还!”
阿锦并不接话,她站起身来,
“今天先这样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乐珩父母听到这话,立马慌张起来,女人握住阿锦的胳膊哀求道,
“锦儿,你是不是还在生气?你别走好不好,妈妈真的好想你。”
女人自从看见阿锦眼泪便没有断过,现在听说阿锦要走,满心的悲痛都化成了再一次失去幼女的惶恐之中。
阿锦把她的手轻轻推开,
“我没有生气,只是我还有事情没做完。”
说完阿锦便拉着小晋出了门,乐珩抱住要扑出去的妈妈,他把妈妈塞给爸爸,
“爸,你照顾好妈妈,我马上就回来。”
说完便冲出家门追上了阿锦,
“等等!”
阿锦停下脚步看着他,
“乐少将还有什么事吗?我答应你的已经做到了,希望你也尽快给我答复。”
“你能告诉我原因吗?为什么不和我们相认?”
“无可奉告。”
乐珩抓住阿锦的手腕,神情有点激动,
“真的不是我们遗弃你的,是当初族里那群人趁着爸妈生病的时候把你偷出去了!”
“那你呢?你在哪里?”
阿锦挥开他的手,
“身为亲哥哥的你呢?你去哪里了?”
乐珩脸色一白,他的嘴唇微微颤抖,
“我.....我光顾着上学了。”
“乐少将,我从小虽然没有荣华富贵,但我应该得到的爱,奶奶都给我了,你们也不需要补偿什么,我们各自安好吧。”
从阿锦帮着奶奶升级的那一刻起,她便已经和人类站到了对立面。
如今男主又是人类,这个世界的发展方向不言而喻,人类最终会消灭丧尸,进化成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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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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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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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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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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