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我只想死>原始部落(14)
  阿锦看着面前热泪盈眶的巫,虽然部落里的人归属感并不强,但是还有极少数的人是极为热爱自己部落的。

  面前的巫大概就是那群极少数的其中一员。像她们这类人,如果一旦部落战败,她是不存在臣服这一说,下场一般就是当场斩杀。

  整个春季就在这种忙碌紧张的气氛中度过,七月的某一天,男主带着大部队来到了阿锦的家门口。

  阿锦也按照约定带上自己的战士与他会盟,双方浩浩荡荡的向大荒部落的所在地进发。

  大荒部落距离天雾部落还有一定的距离,按照他们的脚程最少也要走两天。

  而且全部都是穿梭在森林之中,这时男主的金手指就体现出来了。

  他对这片森林极为熟悉,带领着众人绕开了很多危险凶兽的领地,尽量减少损失。

  阿锦乐得清闲,此时不抱大腿,要等何时抱?她把自家的战士放在他大部队的后方,以求庇护。

  阿锦坐在一头巨兽上和他并驾齐驱。

  二人闲聊之中,阿锦问起了他的身世,

  “可以给我讲讲你和大荒的私仇吗?”

  世界之子就像所有的原始人一样,直爽豪迈,阿锦这样问,他反而很开心,

  “那是我小时候的事了。我的父母都是大荒部落的子民,他们都是很厉害的战士。”

  说到这里,竹的眼神中露出回忆之色,

  “大荒自祖上以来便喜欢四处征战掠夺,但那都是首领和巫的决定,子民就算不喜欢也只能服从。”

  即便是再厉害的战士也不会喜欢天天杀人抢夺,他们也希望回家休息,好好生活。

  “我的父母就在一次出战的任务中丧生了,其实这也不算什么,部落里这种事情很多。父母丧生的孩童便会分配给其他家庭继续养着。也可能是我运气不好,我的新家庭并不美好。”

  男主的眼神一直盯着一个方向,阿锦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痛苦与仇恨。

  “新家庭养了很多孩子,大大小小,男的女的都有。甚至大部分都是像我这种分配过来的,那个时候食物不多,孩子们吃饭都靠抢。只要饿不死,他们根本不管你的死活。”

  他低下头露出一个苦笑,继续说道,

  “我那个时候就好像一只瘦弱的小鸡崽,刚离开父母什么都不会。吃饭抢不过,打架打不赢,最严重的一次我差点被他们打死。”

  “后来被人发现把我送到巫那边,这才捡回一命。可是你知道吗,我在养伤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巫和首领的谈话。他们只关心食物,资源,和领地。”

  “他们把自己的子民叫做血虫,每日只会吸部落的血。而他们之所以经常征战便是为了定期清理血虫,顺便还能找点食物回来。”

  竹的双拳紧紧握在一起,双眼开始泛红,

  “他们竟然说我的父母是血虫,我的父母帮他们四处征战,在他们眼里只是该死的虫子而已。”

  阿锦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给他些许安抚,竹的情绪慢慢缓和下来,他继续说道,

  “后来我的伤好了之后,我便逃了出来。一直独自生活在森林中,一开始在外围生活,后来慢慢的进入了深处。”

  “如果我不逃,那我长大之后便是新的虫子,与其死在他们手里,不如死在森林中。”

  阿锦听完他的话,心中感叹,不愧是世界之子,猪脚光环就是大。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独自在森林中生存,他一个小孩子不仅活下来了,还变得很强。

  “所以你的私仇就是这个?你要给你的父母报仇?”阿锦问道。

  “没错,报仇!”

  阿锦回想了一下自己部落里是否存在这种问题,还好并没有。

  自己部落里的家庭最多一次可以养五个孩子,多了就不会再分配了。

  而且随着食物越来越充足,部落里也不存在争抢食物的现象。

  大荒部落的做法就好比把自然法则的优胜劣汰放大了数倍。一直不停的淘汰弱小,你想要活着便需要不断的变强,不然最后死的便会是你。

  所以大荒部落一直强盛到现在,曾经的天雾部落就是被他们这样搞垮的。反正他们不在乎子民的死活,一次不成再来一次,一直打到你输为止。

  “这场战争你有几成把握?”

  竹低下头思考了一下,

  “五成。”

  阿锦眉心一蹙,

  “加上天雾才五成?”

  “没错,我太多年没有回去了,我也不知道大荒现在到底怎么样了。虽然有传言说很强,但是没有亲眼看到我并不相信。”

  “哦?也有可能并不强?”

  “嗯,不过我觉得这种概率极小。”

  阿锦笑了,

  “我给你预言一下如何?”

  竹惊奇的看向阿锦,

  “你是巫?还会预言?”

  “不,我只是随意猜测一下。我猜测你这场战争绝对会赢。”琇書網

  竹的眼神亮了起来,他的嘴角裂开一个爽朗的笑容,

  “哈哈,多谢你的吉言了。”

  现在是母系社会转变父系社会的关键时期,而世界之子又是个男人,既然他要站在巅峰,那他很可能会统治这片大陆。

  按照主角定律,大荒部落只能算是他一生道路上的一块垫脚石。

  这场战争不用想也知道,大荒必败无疑。

  甚至阿锦可以猜测一下,如果她没有来,那么天雾部落就会被山部落彻底吞并,然后由世界之子再去吞并山部落。

  大鱼吃小鱼,养肥了世界之子。他便一步一步的升级去打更强的部落,直至统治这个大陆。

  阿锦把她推测的剧情说给三七听,三七还在思索,后台便率先出现了反应。

  “叮!恭喜任务者阿锦,成功解锁隐藏的世界之子剧情。原剧情已发送至系统搭档的手中,请注意查收,并送上500能量作为奖励,希望下次再接再厉哦~”

  三七看着到手的原剧情和后台消息,惊喜的告诉阿锦,

  “大佬!我们解锁了隐藏的任务哎,得到了500能量和原剧情。”

  三七把剧情传给阿锦,的确和她猜测的差不多。

  “隐藏任务是什么?”阿锦问。

  “隐藏任务是高级世界的随即福利,并不是每个世界都会有,我这边也不会显示。只有您完成了我才会收到消息,可以说就是个拼人品和运气的任务。不愧是大佬!欧气十足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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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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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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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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