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村里全都知道阿锦家里出了一个本科大学生,再也没有人说酸话了,阿锦也变成了村里的名人了。
走在村里的路上,阿锦遇上了BUG女士,郭丽红看到他俩一起回到村里,心里也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她走到近前,对阿锦说道:“招娣妹子,我能和你说几句话吗?”
“可以。”
阿锦又对李大麦说道:“在这等我,我去去就回。”
李大麦虽然不愿意,但也同意了。
阿锦就和bug女士走到一旁说起话来。
郭丽红也终于有机会问出了藏在心中多年的疑问:
“招娣妹子,你和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今年会恢复高考?”
阿锦看她一脸期待的样子,并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反问她:
“高考都结束了,你怎么还不回家?”
其他知青考上大学以后都各自回家了,没有考上大学的又结婚生子的就选择留在了方家村。
郭丽红一怔,没想到她会这么问,回答道:“我开学之前会走的,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阿锦只是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既然回来了,就好好的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日子,有时候与其靠男人不如靠自己。”
说完不等她反应,阿锦就走了。
李大麦皱着眉看着呆立在原地的郭丽红,问阿锦:
“她和你说什么了?你可别听她胡说,她嘴里肯定没好话。”
自从郭丽红想要拆散他和招娣的“大队组合”,李大麦就在心里给她贴上了“坏女人”的标签。
“没什么,我们走吧,别让你爸妈着急。”阿锦说着就拉着李大麦往他家的方向走去。
郭丽红还在震惊中没有回过神来,难道招娣真的也是重生的?可是她怎么知道今年会恢复高考,她上辈子不是很早就死了吗?她又是怎么知道自己是重生的?
郭丽红只觉得脑子里一片混乱,背后的冷汗已经把里衣打湿了。
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皆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她也丝毫没有察觉。
李大麦带着阿锦去见了自家父母,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李家父母对阿锦很满意。
阿锦也向他们提了一件事:
“叔叔阿姨,我有件事想告诉你们。”
李妈妈问道:“什么事?我们马上就成一家人了,你不用见外。”
阿锦道:“我四弟小满,还没有长大,我想一直供到他上大学为止。我其他的两个弟弟也都在上学,要是我和大麦哥结婚以后,免不了要帮扶他们,可能他们结婚的时候也要帮衬着。”
李家父母也是极为通情达理:“你这孩子,我还以为什么事呢,你们结婚以后,大麦就是他们的姐夫,帮衬一下也是应该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以后这种话可不要再说了。”
阿锦感动的抹着眼泪应下,李家父母又给二人选了一个结婚的好日子。
时间就定在半年后的一个宜婚嫁的好日子。
织布厂给阿锦推荐了一个新的工厂,阿锦在织布厂已经做到了班长的职位,现在又有了推荐信和“唯一本科生姐姐”的光环加持,新工厂也很痛快的接受了她。
新工厂知道阿锦识字后,更是把工厂的扫盲工作交给了她。
阿锦又在工厂了办起了识字班。
扫盲的工作很简单,从认识自己的名字开始,学习平时用到的常用字,简单的算术记账。
阿锦有着多年的“教学经验”,教起别人来也是有条有理,丝毫不乱。
接受扫盲学习的大部分都是中老年妇女,最小的二十几岁,最大的也有六十岁。
曾经她们因为种种原因失去了上学的机会,现在厂里有机会重新学习,她们眼中的渴望与热情是年轻人所不能相提并论的。
她们带着老花镜,拿着铅笔和书本,全神贯注的听着阿锦的讲解,听不懂的还会积极举手提问。
因为阿锦充满耐心,通俗易懂的教学方式,使得工厂里的文盲急速减少。
她的名声也越来越响亮,就连街道的居委会也来找她去教学。阿锦在工作的之余,也作为一名业余教师,加入扫盲的队伍中,在需要她的地方发光发亮。
改革开放以后,各种店铺如雨后春笋一样纷纷冒头。李大麦为人老实忠厚,修理技术高超,生意也越做越红火,慢慢的又收了几个徒弟,开了几家分店。
正如郭丽红前世记忆里的一样,别人还在玉米饼子,萝卜白菜。李大麦家里已经开始过上了小康的生活,成为了方家村的第一个“千元户”,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是衣食无忧了。
老二建福在军校读书时,认识了一个姑娘,姑娘温柔善良,家里条件也很好。
二人情投意合,姑娘也不嫌弃他的出身家庭,建福就把她领回家见了阿锦,于是很快就准备结婚了。
两人结婚时,建福自己的钱只够买自行车的,而作为“有钱”的姐姐,阿锦给他出钱买了手表和缝纫机。
李大麦更是大方,送了给他一台收音机,要知道收音机可是这个年代金贵的物件,不是想买就能买到的。
房子倒是可以不用担心,俩人都是军人,以后住在军队的家属大院里就行。
至于老三建运,他仍然还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无法自拔,自然也就没有时间去找对象了。wWW.ΧìǔΜЬ.CǒΜ
阿锦也并不逼迫他,作为一个拥有自由开放思想的现代人,阿锦还是支持自由恋爱,缘分该来的时候自然会来。
阿锦一直等到了小满初中毕业,感受到来自灵魂的疲惫感,她知道是时候该离开了。
现在生活条件也有了,建福已经成家,建运的前途一片光明,小满的学习基础也打好了,只要高中不放松,大学肯定会考上的。
所有的一切阿锦都安排好了,只差原主回来了。
离开之前,阿锦和李大麦说想要去方家村的老宅子里看看。
于是李大麦就抽出一天时间,骑着自行车带着她回去了。
阿锦站在老宅子门前感慨万千,最困难的时期就是在这里度过的。
她对李大麦说:“我进去看看,你别跟着了,屋里面挺脏的,我一会儿就出来了。”
李大麦眉心紧促,不知为什么,从今天出门开始,心里总有种不安感。
阿锦看出他的不放心,握着他的手,
“听话,我很快就出来了,你不放心的话就在外面喊我。”
李大麦才不情不愿的放她进去了。
春天大地开始复苏,树木开始发芽,和煦的春风拂过他的脸颊,李大麦又想起了刚才阿锦柔软的小手。
他向门里张望,努力想要看清屋里的情景,老宅子里光线不足,他只能看见阿锦的身影忽隐忽现,随着阿锦的身影渐渐与屋里的黑暗融为一体,他心里的不安扩大到极致,似乎他失去了极为重要的东西,他猛然冲屋里喊道:
“招娣!招娣!你好了没有?快出来吧!”
他着急的看向屋里,仔细听着屋里的动静。
里面的人也听到了他的呼喊声,屋里很快又响起了脚步声,伴随着脚步声一起传来的还有他极为熟悉的声音:
“来了,来了,看把你急的。”
李大麦看到她的身影又从黑暗中慢慢显现出来,心里这才松了一口气,急忙上前拉住她的手:
“看好了吗?我们回家吧!”
招娣也回握住他的手:“好,回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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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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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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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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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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