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我只想死>养娃记(14)
  建福参军以后的第一个月,阿锦就收到了他的来信。

  正如阿锦所猜测的一样,建福去了部队仍然很艰苦很累,每天劳动,下地,训练。

  虽然他在信里并没有喊苦喊累,但是阿锦看到信纸上有泪痕,就知道他肯定是想家又哭过了。

  说到底只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孩子而已。

  阿锦给他回了一封信,信里又塞了五块钱。在部队里打点关系,吃饭,都需要用钱,阿锦怕他吃不饱。

  其实织布厂的工作也很简单,每天定时定点,工作就是织布,工作量也很大,并不比在大队里干农活轻松。

  一个月的工资能拿到三十块钱左右,比大队里要多。

  而阿锦的踏实能干也获得了同事的一致好评,领导也对她很看好。

  阿锦25岁那年,李大麦从城里回来了。

  他骑着自行车,在织布厂门口等阿锦,下班的工人们看的羡慕极了。

  李大麦眼睛紧盯着门口,生怕错过阿锦的身影。算算时间,他们已经有四五年没有见过了。www.xiumb.com

  他心中又是紧张又是忐忑,生怕阿锦认不出他来。

  阿锦出了大门,就见门口的妇女们一阵骚动,她顺着众人眼神看过去,就见李大麦一身干净的工装,骑着自行车在门口等他。

  这幅场景,让阿锦联想到了现代小说里的“霸道总裁”。

  李大麦看到阿锦出来,眼神一亮。

  她比小时候更好看了,没有了风吹雨打的农活,她的皮肤变白了很多,眼神依然坚定有力,即便穿着织布厂的工装也不能压下她的半分气质。

  李大麦只觉得胸膛里的心脏狂跳,他把车子放在一边,连忙迎上去:“招娣!”

  阿锦看着他也笑了,自然的握着他的手:“大麦哥,你怎么来了?”

  李大麦看着阿锦牵着他的手,脸红了:“我想你了。”

  阿锦又问他:“这是你买的自行车?”

  李大麦连忙摇头:“不是我买的。是,是我自己组装的。”

  阿锦拿眼神询问他,李大麦看着眼前的人,只觉得心都化了。解释道:

  “我和师傅学的修电器,修车,城里的人有不要的零件我就便宜买回来修修,攒了一辆车。”

  说完又连忙和阿锦说道:“你放心,咱俩结婚时,我给你买新的!”

  阿锦也不害羞,笑的更开心了:“我看这个就挺好的,不用新的了。”

  李大麦却异常坚决:“不行,一定要买新的!”

  阿锦见状也不强求,拉着他道:“走吧,我们去公社买点菜回家,等建运和建满放学,我们一起做饭吃。”

  李大麦骑上车,对阿锦道:“你坐后面,我骑车带你去!”

  阿锦也不矫情,坐在后面抱着李大麦的结实有力的腰。

  李大麦骑着车,也不在乎街上的人的目光,脸上笑开了花。

  中午,建运和建满回到家,看见门口的自行车,惊奇极了。

  老三大喊着问阿锦:“大姐,我看院里有自行车,是谁的啊!”

  对于人未到声先到的老三,阿锦也是无奈:“你进来看看不就知道了!”

  二人又赶紧跑回家,看见李大麦也是惊喜不已。

  “大麦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李大麦拿出准备好的礼物:“刚刚回来的,给你俩的东西,拿着吧。”

  一人一套新的笔记本,封面新颖。

  老三摸着新的笔记本说道:“城里的东西就是好看,比我们这边先进多了。”

  小四放下笔记本,扯了扯老三的衣摆,老三这才反应过来,对李大麦说道:

  “大麦哥,你别以为这样就收买我们了,你和大姐这事,我们不同意!”

  阿锦端着菜走过来:“去去去,小屁孩懂什么,我还需要你们同意。”

  老三扭过头去:“哼,反正就是不行!”

  阿锦笑骂他:“不行的话,那你倒是把本子放下啊,拿着人家的东西还嘴硬。”

  李大麦哈哈大笑,问他们:“那怎么样你们才同意?”

  老三一脸正色的说道:“我姐这么好看,还能干,男方家里必须要条件好,我不能让我姐嫁过去受罪。”

  小四又补充道:“还要对我姐好,听我姐的话!”

  老三赞同道:“对对对!”

  阿锦摆好饭菜:“过来吃饭吧,对什么对。大麦哥,别听他俩瞎说。”

  李大麦认真的想了一下,对二人说道:“是这么回事!我家亲戚不多,就我爹娘还在村里。我会努力挣钱的,我肯定听你姐的话,对你姐好!”

  二人看他态度很好,心下满意:“我们还要考察考察,看你表现吧!”

  阿锦看着这几个活宝一本正经的谈论自己的事情,上前一个人拍了一下脑袋:

  “别闹了,快吃饭吧。”

  阿锦空间里的存粮早就吃完了,渡过了那段最艰苦的日子,后面阿锦不需要再买商城里的粮食也能吃饱饭了,只不过饭菜依然单调简朴。

  李大麦也不嫌弃,他还是第一次吃阿锦做的饭菜呢,对他来说这就是山珍海味了。

  吃完饭后,两个孩子又跑回房间不知道研究什么去了。

  李大麦帮着阿锦收拾了碗筷,又抢着把锅碗都刷干净了。

  下午阿锦把李大麦送走了,李大麦还要骑车回家看他爹娘,顺便商量二人结婚的事情。

  这头,建运和建满正在给建福写信。报告一下今天李大麦来家的事情,他们的大姐真的要被李大麦抢走了。

  等建福收到信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他看着信里老三提到的事情,心里也是又不舍又难受。

  但是也为阿锦高兴,李大麦和他们都是一起长大的,知根知底,就像信里说的,李大麦肯定会对阿锦好的。

  想到这里,建福心中充满了干劲,他要努力好好干,争取当上班长,排长,早点入党。

  以后大姐就算受欺负了,他也可以站在大姐的身后,他们兄弟三个以后就是大姐的坚实的后盾。

  想通以后,又给弟弟们回了信,让他们好好学习,以后就是大姐的后盾。

  作为大姐的娘家人,他们有出息了,阿锦就不会受婆家的欺负,阿锦也能挺起腰杆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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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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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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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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