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我只想死>养娃记(1)
  阿锦睁开眼,眼中看到的情景让她有点呆愣。

  黄土泥面的墙,破败的屋顶,老旧漏风的窗户,磨的发亮的窗台,凹凸不平的土炕,身下的棉被打满了补丁。

  再看地上,一个一人高的破衣柜,柜门已经关不上了,随着屋顶漏进来的风,正在一关一合,发出“吱哟吱哟”的声音。还有个缺了腿的小方桌,石头代替了已经罢工的桌腿。

  桌子上还放了一个小燃油灯,门口还有个架子,架子上放着全家唯一的完好的物件——脸盆。

  整个屋子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也不为过,阿锦又闭上眼,让三七把基本的剧情给她。

  委托人是一个名叫方招娣的十六岁小姑娘。小姑娘命不好,十岁送走了爹,十四岁送走了娘,十六岁时把自己的命也送走了。留下了三个无依无靠的弟弟独自过活。

  在这个被称为最黑暗的年代里,大人都活的极为艰难,孩子就更不用说了。没过多久,招娣的三个弟弟就找她去团圆了。

  委托人的愿望很简单,希望把三个弟弟养大成人,看着他们成家立业。可以说是世界好姐姐的典范了。

  阿锦扶额,看来这是个极为耗时的任务啊。

  原主的身体太弱了,阿锦勉强的撑起身坐着。抽出一丝能量增强了原主的体质,感觉身体有力气了,阿锦就下地给三个孩子做早饭吃。

  来到厨房,打开橱柜,里面只剩下小半袋的高粱米,还有几块地瓜和一小碗玉米渣渣。

  就这点粮食还不够阿锦自己一顿饭的,更别说还要照顾三个孩子,甚至撑到秋收发粮食。

  现在这个年代,都是挣工分,工分多的分粮食就多,就看原主这小胳膊小腿的就可想而知了。

  三个弟弟还在上学,家里有招娣自己一个劳动力,能坚持两年也非常厉害了。

  阿锦把锅里加入热水烧开,然后把小半碗玉米渣渣倒入锅里,玉米渣太少了,根本做不成粥。阿锦又挑了一个个头最小的地瓜,切成三块扔了进去。

  一顿勉勉强强的饭做好了,烧火的草也用完了。

  阿锦经过一早上已经知道这是个要什么没什么的年代,没有粮,没有布,没有电,甚至烧火的草都没有!ωωω.χΙυΜЬ.Cǒm

  还好现在已经是60年代的尾巴了,进入70年代就会好很多。

  “大姐,我出去捡点草回来!”是二弟方建福,已经十二岁了,今年上初二。

  方家父母坚定认为,孩子只有读书才能出人头地,所以家里再穷也把四个孩子送进学校。

  只可惜都早早的死了,招娣只好辍学养活三个弟弟。

  老二看见没有草了就要出去捡,被阿锦一把拽了回来:“吃完饭上学去,放学回来的时候路上捡点就行。”

  老二皱着眉说道:“现在不去捡,你中午拿什么烧饭?”

  阿锦把他按在缺腿的小桌前坐下,给他盛了一碗玉米渣渣汤加了一块地瓜:“快吃饭,哪那么多话,我自己就捡了。”

  说完就进了房间把老三老四叫起来吃饭。

  老三叫方建运,9岁,刚上二年级。

  老四叫房建满,今年才7岁,还没有开始上学。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两个孩子虽然年纪小,但是已经自己穿好衣服出来了。

  阿锦又依次给他们盛了一碗玉米渣渣。

  老二看着阿锦说道:“你怎么没有地瓜!吃我的!”

  说着就把自己碗里的地瓜拨给了阿锦,另外两个这时也反应过来:

  “大姐,吃我的吧!”

  阿锦又把地瓜拨了回去:“你们哪那么多事,吃你们的,我刚才饿了就先吃了。”

  老二狐疑的看着她:“真的?”

  阿锦白他一眼:“真的,快吃。”

  饭不多,几口就吃完了,老二放下碗对阿锦说:

  “大姐,我不念书了!我帮你一起干活挣工分,不然咱们就饿死了。”

  阿锦说道:“可以,不过要念完初中。”

  老二反应激烈:“我学习又不好,学了也没用,还不如帮你挣工分呢!”

  “不行!爹娘说了,必须念完初中!”

  过几年就恢复高考了,说不定能继续上高中考个大学。

  老二又说:“那大姐你去学吧,你学习还好,比我强!”

  阿锦鄙视的看着他:“你能有多大的力气,靠你家里就真的饿死了。马上要放暑假了,放假就秋收了,有的是活等你干呢。”

  老二提这个事情已经好几次了,每次都被挡了回去,这次也是铩羽而归。

  吃完饭,阿锦收拾锅碗瓢盆,兄弟三个把屋里的被子抱出来晾在院子里,时间一长就会就有味道了。

  家里只有两床被子,阿锦一床,兄弟三人一床。没有枕头,都是枕着自己的衣服。

  冬天冷的时候衣服根本不脱,挤在一团取暖睡觉。

  收拾好,阿锦就把两个大的赶去上学,带着小的去大队上挣工分了。

  原主年纪小,力气不大,分给她的活也轻松,工分自然很少,为了不欠大队的工分,原主都拿很少的一部分粮食,剩下的工分留着换点钱存着交学费。

  就算能换一分钱也是好的,蚊子腿再少也是肉啊。

  阿锦去了地里,依然做着原主的活,跟在别人后面撒撒种子,除除草。老四已经去捡枯草枝了,准备回家烧饭用。

  做了五分钟阿锦就熟悉了流程,开始加快撒种子的速度,一会儿工夫就追上了前面刨坑的人。

  刨坑的是村里的老人方大爷:“哎呦,招娣今天挺快的嘛,身子好点了吗?”

  “好多了,大爷,使劲干活,等发粮食的时候可以多发点。”

  “哎,那咱俩接着干,你可跟上了。”

  “好咧,肯定跟上您。”

  大队分配工作都是按照身体强弱来搭配,原主身子弱,自然也是搭配的老人。

  方大爷这会有点累了,就想停下来等等招娣,没成想一回头,招娣就站在自己身后看着他。

  “大爷,累了吧,咱俩换换,我刨会地,你撒种子歇会。”

  方大爷疑惑的看着她:“你没事啊?不累吗?”

  阿锦笑着说道:“没事,我来吧。”

  说着接过了他手中的工具,开始刨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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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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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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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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