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看越是懵逼,越看越觉得毛骨悚然。
上面关于血魔石的来历相关记载,是指清末时期,广西的北传茅山派第一任掌门计纯华道长,曾经与几位同门在茅山总坛共同封印(诛灭?)了现世的血魔,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他和南茅的一位林凤九道长。xiumb.com
后血魔遭到雷击化为血魔石,被计道长带到广西。
本应代代镇守,但门中先后出现雷罡背叛师门、妖道杨飞云作乱,导致门中典籍损毁丢失,茅山三宝之一的雷祖印更是不知所踪。
后来更是经历大浩劫,门人几乎断层。
如今甘田镇的天师堂已经接近于旅游景点,这代传人自觉法力低微不足以承担看守血魔石的任务,便托关系将血魔石和仅存的茅山至宝金精宝剑运往香江,托付给师叔何应求。
“所以东西还在海关,下午去取吗?”王琢放下了资料,心里还是有些不能平静,因为资料上他看到了石少坚的名字。
即便已经猜测到白蛇青蛇的来历,毕竟也只是猜测,而面前却是实打实的证据拍在自己脸上。
自己穿越的,到底是电影世界,还是过去未来?
马小玲点点头:“东西如果不能毁掉,就会由马家接手继续镇压。你怎么了,好像有心事?”
王琢道:“小玲,这件东西不能由你接手,你和求叔说一声,交给我负责。”
交给马小玲负责,他十分不放心。
马小玲面对初春那种级别的女鬼尚且会被附身,如果血魔没死,万一逃脱,那么小玲面对他将是毫无还手之力。
而自己不同,如果血魔出逃,自己可以将它拉进雷暴空间关着,慢慢炼化。
马小玲道:“随便你吧,反正这笔买卖我也没收钱。你们茅山派的事情能内部解决更好。”
两人自从复合,在一起不是修炼,就是梦中相会,这样本人面对面约会的次数很少。
他们边吃边聊,王琢又擅长扯犊子,笑得小玲肚子疼,快乐的时间过得飞快,一上午的功夫不知不觉就这么消磨过去了,连午餐都省了。
马小玲开车带着王琢去接上求叔后,三人就往海关而去。
本来东西昨天就到了,因为有一把开锋的宝剑,托关系披上工艺品的名义后,今天才允许带走。
东西到手后,王琢先是拔出半截宝剑。
只见剑身白气森森,庚金之气丝毫不弱当初,王琢不禁想起计道长舞剑时的英姿。
不知道他羽化后,是进了编制,还是投胎去了。
正一与全真不同,全真就盯着修仙死磕,正一就比较机灵,知道修仙不靠谱,一般都是活着的时候就到处打点,死后走关系封神进编制。
所以正一教的有道之士,死后大多数都会在地府任个小官吏,牛一点的就上天庭的编制。
不过封神吃香火,需要后人供奉,加上工作在身天天996,上面还有上司管制,不自由。
修仙虽难,但是一旦成仙,则天大地大逍遥自在,就算上了天庭做客也是最尊贵的那批客人。
都看个人选择了。
虽然也眼馋金精宝剑的威力,不过自己两次穿越都是南茅的身份,不好贪北茅的宝物,王琢还是选择将金精宝剑放回去,继而捧起那颗篮球大小的石头。
血魔石上刻着不少镇邪符文,看不懂的人看着就是一个比较特别的雕刻工艺品。
不过王琢观察这些符文觉得有异,因为这些符文乍一看好像没问题,仔细看却能发现里面的笔画有着不少根本性的错误。
再用六种感官一同感应,但是丝毫无法从上面感应到一丝异样,好像真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石头。
“求叔,石头上的符是谁刻的?”
求叔摇头一叹,道:“现任掌门的儿子干的,他在旅游局上班,说是为了给天师堂包装宗教历史文化形象,就私自拿了血魔石去雕刻,还编了一段历史故事,幸好没出事。就是这样掌门才将东西都寄到这边来。”
这个年代正是春风吹满地的时候,一切向钱看,为了搞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别说只是破坏家传文物了,要是给你一万块让你把祖宗坟掏了都干。
王琢无语道:“这不是瞎胡闹吗?求叔,这块血魔石交给我,我有办法将它炼化。”
求叔知道王琢来历不凡,但毕竟血魔石里关押的是旷世妖魔,他还是不放心地问道:“阿琢,能不能说一下用什么方法炼化?”
三人此时正处于求叔的游戏厅内室,没有外人的情况下,王琢放心地表演了一个大变活人。
三人同时在室内消失,再出现时,已经出现在一个雷声阵阵的异空间。
即便是剑圣和无名来到这都会感觉到极度的压抑,更别提求叔和马小玲。
“这是什么地方?”求叔声音有些颤抖。
王琢道:“这是我关押妖邪的地方。”
他将血魔石往前方一扔。
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蛇头,张口对着血魔石吐出了一道爆裂的电浆龙息。
龙息落地向着四周溅射,其中蕴含的温度非常可怕,王琢不敢让两人沾上丝毫一点,上前挡在两人身前,电浆飞溅到王琢身前就被他的身体吸收,下一刻出现在空间的其它位置。
在三人的注视下,血魔石瞬间融化成一摊岩浆,接着快速泛白,最终变成了一地石灰。
期间并没有血魔出现。
求叔和小玲都松了一口气,但是王琢却眉头紧锁。
他们没见过血魔不知道血魔的厉害。
血魔不仅可以到处附身,来无影去无踪,而且可以滴血重生,极难杀死。
当初就是自己用石少坚的身体为牢笼,困住他以后用天雷活活劈死的。
当然死的是石少坚,体内的血魔到底有没有死,根本说不清,不然也不会天师堂几代人镇守这颗血魔石了。
现在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就是运气好,血魔早已经灰飞烟灭了。
第二种就麻烦了,血魔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脱困,茫茫人海中,上哪去找它?一旦被它吸足十万人的血,那么估计世上能制住它的人就没几个了。
在古代,人烟稀少,血魔想吸足十万人还需要费些功夫,但是如今工业时代,人口大爆炸,人间便已经成为了最好的营养池,由着它予求予取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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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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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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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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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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