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浇了一盆冷水,头上脸上衣领都湿漉漉的。
打开朦胧的视野,他看到了那个美得让人不禁想起,“君王从此不早朝”这句话的成熟美人。
作为一个豪杰,一个大丈夫,一个雄霸一方的霸主,必然是爱美人的,不爱美人那还能叫男人吗,还能被称为英雄吗?英雄就该难过美人关,英雄就该跟美人成眷属。
张京一向很喜欢美人,并且把美人当作一生的追求,他觉得自己这一生就算不能学曹操建个铜雀台,至少也得有个才貌双全的压寨夫人,是让手下那些汉子们见了,都要垂涎三尺且纳头就拜的那种。
为此张京追寻了很多年,成为白沟太岁也有不短时间了,好看的皮囊没见过一千也有八百,但气质如眼前这个美人这般深邃而强悍,妖媚而端庄,成熟而危险,让人一看就又爱又怕,又想拥有又想膜拜的,他从未碰到过。
张京觉得眼前这个美人,无比符合他身为一个男人的终极梦想。
若是对方愿意,他可以将自己的水寨拱手相让。
可张京很快就发现不对劲。
美人竟然是站着的。
而且是站在一个人侧后。
这说明这个起码有着元神境中期修为,且倾国倾城的美人,竟然只是个随从?!
张京心神巨震,目光不由自主落在了那个坐着的人身上。
那是一个男人,很年轻的男人,应该还没到及冠之龄,锦衣玉带风仪卓约,眉宇轩昂稳如泰山,仅仅是坐在那里,就给人一种强大的震慑力,初看如剑,再看如刀,细看如枪,认真看如山岳,盯着看如皓月,一动不动的看如流云。
复杂至极,完全不可捉摸。
跟对方一比,张京觉得自己简单的就像是一张白纸。
张京从未见过这样的人,尤其是没见过这样的年轻人,至少没在人世间见过。
如此公子,怪不得那样的高手美人,都只能站在身后充当个随从。
身为一个乡野之人,他不禁自惭形愧。
但作为一方悍匪,张京又本能的感到不服气,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谁还比谁高贵了?
大家活在这个世界,比拼的是实力,皮囊跟气质有什么用,又不是要做绣花枕头!大丈夫立于当世,当手提长刀凭借修为实力纵横四方,难不成还靠着外貌去给贵妇当姘头?
真有本事,咱俩脱下衣裳,赤膊上阵,真刀真枪博一阵,看看究竟鹿死谁手!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张京就低下了头。
他更加自惭形愧了。
因为那个年轻公子,竟然也有着元神境中期的修为气机!
“还没到二十岁,就已经是元神境中期,如此人物世间能有几个?这岂不是说老张我此刻见到的,是天下有数的奇才俊彦?那起码得是世家公子吧?这样云端上的贵人怎么会在这种地方,让我老张碰见?”一时间张京有些心神失守。
为了弄清楚自己的处境,张京迅速左右看了看。
他跪坐在一间布置素雅的厅堂,眼前没有多余的陈设,并不是太大的房间显得空旷干净,一些小玩意儿的摆放,好像有着某种章法。
张京暗暗撇了撇嘴,没看出什么门道来。
跟这世上绝大部分人一样,他是个粗俗之人,不是什么眼光敏锐见多识广的饱学之士,认不出王羲之的字、吴道子的画,也看不出青釉茶碗、紫檀木案几有什么讲究。
要是房间里装饰得金碧辉煌,花瓶是黄金茶具是白银,屏风上镶嵌着五光十色的大颗宝石,或者干脆在房间里摆上几大箱子金锭珍珠,他说不定还会心折,感叹对方真是富有,实在是底蕴深厚,并生出敬佩膜拜之心。
但这间看起来普普通通,顶多让人觉得舒适清净的厅堂嘛......ωωω.χΙυΜЬ.Cǒm
张京扭了扭肩膀,这才陡然发现,他竟然没有被绑着,双手跟身体是完全可以自由活动的!这也就是说,如果他想跑,至少是有那么一些机会!
张京眼前一亮,猛然抬头,看向正端茶品茗的那个年轻贵公子。
对方神态闲适。
张京眼中的神色在刹那间暗淡下来。
他虽然没什么见识,但脑子并不傻,相反还很聪明,要不然也不能一路拼杀出来,成为一方豪雄。
对方不绑他,是因为有绝对把握,他根本就没能力逃跑、反抗!这就像对方没有在屋子里摆满金银珠宝,是因为对方根本不需要靠这些俗物,来彰显自己多么富贵!
对方跟他完全在另一个层次上。
那是一个更高的层次,一个足以俯瞰众生的层次!
张京虽然没读过什么书,却也知道“腹有诗书气自华”是什么意思,此刻再看那张平平无奇,好似不值几个铜板的案几后的年轻贵公子,他顿时觉得自己的判断无比准确。
对方身上那种深不可测、掌控一切的气度,绝对不是什么家财十万贯的大户豪富之辈,身上的庸俗福气能够稍微比拟的!
要养成这种气度,仅仅有钱是屁用不顶,那需要的是长久以来手握强大权力非凡势力,在反手之间左右强悍对手的命运,将敌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后的慢慢积淀!
想通了这一点,张京终于弄清了对方的高度。
他也彻底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更知道了自己接下来该有什么态度。
虽然他眼下还不知道,对方抓他来到底是要做什么。
赵宁放下茶碗,瞟了眼跪坐得规规矩矩的张京,见对方低着头大气不敢喘,眸底掠过一抹淡淡的笑意。
他刚才有意留出一点时间,正是为了让对方意识到自己处境,现在看来目的达成的不错。
他知道张京是个聪明人,跟聪明人会面谈事自然省力,哪怕他什么都不做什么都没说,对方也能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如果对方不够聪明,他恐怕就免不得要发怒、喝斥、威胁、逼迫来让对方就范,而这里面的无论哪一种应对,都会让自己五官变形面目狰狞,那无疑很没格调很没风范的事,不符合赵宁的习惯与喜好。
倘若真要是哪种情形,赵宁根本不会给张京见到他的机会,这样的事交给扈红练、方墨轩他们去做就行了。
“我听说你在白沟河一带名声不错,虽然是河匪,但行事也有自己的准则,很少害人性命,这回为何突然带着人手,纠集流民为祸乡里,还攻杀薛家这样的良善之家?”
赵宁的语气声音都很平和,像是在跟故友闲聊,完全没有刻意让自己显得很有威严。
张京一五一十的道:“公子容禀,不是张某丧心病狂,实在是手下要吃饭的人太多了,张某完全是迫于无赖。
“薛家把钱财看得比命重要,完全不给张某面子,张某要是不打他们,往后还怎么在白沟河说一不二?要是张某不能再说一不二,那就没人卖张某面子,给张某买路钱了,张某手下的人不是都得饿死嘛?那都是人命啊!张某如何忍心?
“请公子明察!”
这番话说得有理有据,因果清楚论证严谨,扈红练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
赵宁不置可否,“你麾下有多少人?”
“共计一万一千三百六十八人!”张京很迅速的就报出了准确数字,“如果加上这回跟着张某行动的流民,那还得再加两千多!”
这个数字远超扈红练预计,她不禁脱口而出:“怎么会这么多?”
张京抬头偷看了一眼赵宁,见后者面容随和,并没有怒意,好像还挺好相处的,胆子稍微大了些,叹了口气摊开双手,不无忧愁的道:
“张某在白沟河多少有点劫富济贫的名气,这些流民闻名来投,张某怎么能拒绝?官府不管他们,张某要是也不管,那他们岂不是都要饿死荒野?
“其实张某也时常愁得发慌,不知道该怎么办才是个长久之计。张某现在每天睡醒,都会在枕边发现许多落发,估计过不了多久,张某就得秃顶了。公子可能不知,张某才三十多岁,哪曾想过会这么早脱发......”
赵宁闻言不由得失笑。
张京的“长久之计”他其实是知道的:攻掠州县行造反之举。
现在看来,张京造反多少有些被逼无奈的意味。
按照眼下形势推断,今年冬天还会有很多其它地方的流民来投他,他现在抢的那些粮食届时完全就不够用,他又不愿控制队伍规模,那除了向有更多粮食的县邑、州城动手,还能怎么办?
时至今日,啸聚山林的盗匪越来越多,但凡是个商道,有深山老林的地方,基本都有山贼盘踞。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是走投无路的流民。不上山下河,流民还能怎么办?
若非有流民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天下哪来那么多山贼盗匪?
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在有选择的情况下,都不会放着好好的地不种,不安居乐业娶妻生子,而去做刀口舔血朝不保夕,还被世人唾弃的山贼。
前世也就是国战爆发得早,要是再拖个几十年,天下估计会出现很多行造反之举的人。当绿林豪杰们,靠收取商队的买路钱无法过日子后,就只能大举下山劫掠乡里、州县。
“你麾下聚集了这么多人,就不怕官府清剿?白沟河连着汴梁,此地距离汴梁城也不是太远,那里的官军可是不少,你麾下这点战力,怕是不够对方塞牙缝。”赵宁摸着下巴道。
听赵宁问起这个,张京立即来了兴致,精神颇为亢奋的道:
“其实张某老早就想过这个问题,彼时张某的想法是,等哪一天在白沟河过不下去了,就去别的更加偏僻险峻的地方。不瞒公子说,张某已经选好了方向,那就是大野泽!
“彼处湖泊宽旷、河网密布,地形不错,而且还背靠一座山峦——梁山。
“张某若能占据梁山,立个山寨,经营大野泽,就有了依山傍水的基业之地。届时再大规模召集流民,厉兵秣马,攻下附近的那些大户庄园,稳固自身的势力范围,就能把水泊梁山的根基打牢。
“若得如此,就算官兵来犯,张某也有一战之力!”
越说到后面,张京声音就越大,脸色也更加红润,整个人都激动起来,那种神采就像是在勾勒自己的梦想,很有感染力。
扈红练已经张圆了小嘴,她没想到这个小小的河匪,竟然还有这样的蓝图大计。
“大野泽,梁山,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赵宁微微颔首。从军事兵法的角度上说,张京“水泊梁山”的构想,的确有成功的可能性。
前世,张京攻打州城失败,被官兵一顿围剿,损失惨重,随即确实带着小股残兵逃到了梁山。在那里,他还结识了一个赵宁相对更加熟悉的豪杰,并广纳流民,“水泊梁山”的大旗也的确被竖立起来。
不过那会儿他们并没有过于发展壮大,因为国战很快就爆发了。
再往后,皇帝在汴梁号召四方勤王,张京跟他在梁山的结义兄弟,就带着一群好汉下山加入了王师的队伍,共同抗击北胡大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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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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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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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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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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