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不仅让朝堂震动,后宫也因此动荡起来,宣皇后跟越妃都分别为太子跟三皇子求情,只是此次文帝态度十分坚决。
从这次事件文帝也看出来了,太子性格懦弱偏听偏信,不是做皇帝的料,当个闲散王爷更适合他,至于三皇子野心太大,做事不择手段,若是让他当上太子,下一步觊觎的就是他的皇位了。
太子的三皇子两位最适合的继承人被淘汰出局,也让其他皇子有机会出现在朝臣的视野里,其中五皇子是唯一成年的皇子,自然受到许多大臣的追捧,之前不少太子党跟三皇子党,都纷纷转过头跟五皇子拉近关系。
甚至还有大臣提议,一同上奏让文帝立五皇子为太子,此言一出群情激奋,许多大臣暗暗后悔,怎么就让别人抢了先呢。
五皇子也有些异动,不过这么多年的谨慎,让他学会了冷静,并没有响应大臣们的提议。
而是趁着夜色来到秦府,现如今太子跟三皇子都倒台了,秦浩跟五皇子的关系也不用再藏着掖着。
“殿下若是想步三皇子的后尘,就不妨听他们的。”秦浩轻描淡写的说道。
五皇子却是浑身一震,又听秦浩分析。
“陛下如今正值壮年,他会愿意看到一个声望极高的太子吗?”
五皇子恭敬的躬身行礼:“子瀚真乃吾只子房也。”
秦浩将五皇子扶起身,郑重道:“有了铸币改革的功劳,殿下的才能已经入了陛下的眼,今后只要记住一句话,将来皇位迟早是你的。”
“请子瀚赐教。”五皇子眼中闪过一丝狂热。
“争是不争,不争是争。”
五皇子再拜,随后便离开秦府。
此后,五皇子逐渐淡出了朝臣的视野,再也没有接受任何世家的投效,这让许多世家不知所措,开始将目标放在其他皇子身上。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五皇子就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反倒是其余的几位皇子获得了许多世家的支持,这些世家一个劲的向文帝进言,让文帝早立太子。
然而,文帝却始终没有表态,就这样太子之位空悬了五年,并州大旱,民不聊生,加之有前朝戾帝余孽作祟,整个并州乱成一团,文帝再度命凌不疑出征平乱。
而在平叛的同时,文帝在朝堂上要委派一名皇子前往赈灾,自古赈灾就是块烫手山芋。
其余皇子纷纷避之唯恐不及,只有五皇子站出来表示愿意前往。
文帝表面上不动声色,只是赞许的看了五皇子一阵。
凌不疑在前方作战英勇,不过杀戮只能消灭叛乱的人,灾民却并没有减少,直到五皇子带领粮食赶到并州,才缓解了并州的饥荒。
但粮食是有限的,并不能无限供应灾民。
五皇子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让灾民挖掘水渠,引汾河水灌溉庄家,灾民见到农田有救了,也都有了生的希望,开始加入屯田种植的队伍。
五皇子严格按照秦浩给的赈灾方略,一步步实施,逐渐控制了并州的饥荒,稳定了并州民心,凌不疑在前方的战事也顺利了不少,仅仅三个月就平定了这次规模浩大的叛乱。
到了秋季,第一茬稻谷收割,老百姓手里有了粮食,整个并州再度恢复到之前的安定。
五皇子随后被文帝下旨召回都城,也就是在五皇子回到都城的半年后,正式被册封为太子。
又过了五年,文帝年过半百,开始逐步将一些事务交给五皇子办理,太子在朝中也逐渐有了贤良的名望。
而在这十年里,秦家也在秦浩的谋划下有了长足发展,一方面秦家大量优秀子弟进入地方任职,获得了很好的历练,一方面秦家的生意也开始扩张,经营的项目有:糖、肥皂、棉、瓷器,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倒是秦浩的职务一直没有变,依旧是太学院博士,原因是随着文帝年岁越来越大,他对秦浩也越发依赖。
秦浩名义上是太学院博士,实际上干的是文帝办公室主任的活。
又过了十年,文帝在他六十二岁时病逝,五皇子作为太子顺理成章的继承了皇位。
继位之后,五皇子为明帝,随后秦放获得晋升成为大司空,位列三公,而秦浩则是先从太学院博士,升任太子太傅,一年之后又任大司农接替了秦放之前的空缺。
明帝继位之后基本沿袭了文帝之前的策略,老百姓经历了长期的战乱之后,难得遇到一个平稳的时代,民心思定,各种叛乱也逐渐销声匿迹。
整个王朝开始进入稳定发展期,明帝在秦浩的建议下,采取了与民生息的策略,放开商业,开发江南,在各地增设农科所,教老百姓精耕细作。
经过十年的发展,国泰民安,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在此期间,程少商给秦浩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秦瑜已经到了出仕的年龄,在江南一个小县任职县长,得益于秦浩的悉心培养,秦瑜的才干也是出类拔萃的存在,在任期间所处的县成为整个郡,最富裕的县。
秦瑜十八岁的时候娶了万萋萋的女儿为妻,万萋萋的女儿长得花容月貌,性情没有随万萋萋那般豪迈,反倒是像程颂,温文尔雅。
不过对于这桩婚事,万萋萋一开始是极不乐意的,倒不是瞧不上秦瑜,而是这臭小子居然在还没成亲之前,就把人家肚子给搞大了。
气得万萋萋差点没拿剑把这小子给砍了,秦浩得知之后也是哭笑不得,没办法,只能赶紧安排他们成亲,好在婚后二人的关系十分融洽。
在秦浩五十岁的时候,秦放离世,秦浩接替他的职务,担任大司空,凌不疑已经做到了骠骑将军,一生征战,在一次出征西域诸国的征程当中,娶了一位西域女子,终于延续了霍家的香火。
秦浩七十五岁的时候程少商寿终正寝,秦浩也回归了主世界,明帝追封秦浩为护国公,大司空的职务由秦瑜接替,三世三公的壮举让秦家威望空前,被称为当世第一大族。
........
再度睁开眼,秦浩已经回到了熟悉的现代社会,盯着天花板的圆顶吊灯看了好一会儿,才长出了口气。
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水,秦浩一饮而尽,随后在外面吃了顿饭,回来之后打开电脑,差点了一下股票收益,本金已经变成了四百六十七万,选定的几支新能源股涨势依旧喜人。
此后的几天,秦浩在网上商城给家里买了一些新家电,老妈虽然嘴上埋怨秦浩浪费钱,实际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当然,对于催婚这件事,老妈丝毫没有忘记,三句话没说完就扯到了这上面,秦浩一阵无奈,他倒不是抗拒结婚,可没遇到合适的总不能随便找个凑合吧?这又不是影视世界,不行了还可以换一个。
在主世界玩了差不多半个月,秦浩就觉得太过无聊,于是重新唤醒了系统。
“系统,下个世界是什么世界?”
【系统:下个世界:小欢喜,是否载入?】
现代影视世界?秦浩连气运商城都懒得打开,以他在之前几个世界掌握的技能,在现代社会还不是易如反掌。
“载入。”
【系统:载入中.......】
眼前一黑,一阵叮铃铃的铃声吓了秦浩一跳,再度睁开眼时,发现自己正在一个办公室里,一阵记忆翻涌。
在小欢喜的世界里,秦浩今年25岁,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汉语言专业,正在竞聘京城春风中学的高中语文老师。
这次竞聘这个职位的有不少,经过一系列的笔试面试之后,包括秦浩在内,一共有四名老师保留了最后一轮试岗的资格。
所谓的试岗有点类似于公开课,邀请学生、家长、老师一起来听课,然后进行投票,最终谁得票高,谁就留下来。
【叮,任务更新,宿主成功留任春风中学,奖励气运值:120点。】
“果然还是没有逃过当老师的命运。”秦浩暗自摇头,早在都挺好世界他就跟苏明玉一起念过师范学校,结果就做了几个月的实习老师,就再也没教过学生,看来出来混迟早要还啊。
“小秦啊,你也不用太紧张,这公开课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难,正常发挥就好。”一个中年女教师含笑安慰着。
秦浩略带尴尬的道了声谢,这位阿姨倒是挺热心的,如果不是一来她就想把自己侄女介绍给秦浩当女朋友的话,秦浩倒是很乐意接受她的好意。
看了一下其余的三个竞争对手,两女一男,根据身体里的记忆来看,其中两名女老师竞争力相当,之前都是在教培行业当辅导老师的,有充足的授课经验。
而另外一位男老师则是四人当中竞争力最强的存在,不仅学历高,是北大语言文学系的高材生,而且有过两年代课教师的经验,之前是在附近一所公立初中任教。
就在此时,教导主任来了,对着秦浩四人说道:“各位老师准备一下,等下就跟我去教室吧,那边家长跟学生已经到了。”
办公室里的气氛一下变得凝重起来,秦浩也明显能够察觉到其余三人略带敌视的目光。
按照抽签顺序,秦浩是最后一个讲课,这无疑是一支烂签,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管是学生还是家长,接连听四节课,难免注意力会不集中。
第一位上课的女老师已经率先上阵,秦浩三人则是在隔壁教室等候,另外两位特意坐到教室门口的座位上,听着隔壁教室的动静。
很明显第一位上课的女老师很有经验,一开始并没有直接讲课,而是跟同学们讲了一个小故事,从而引出她要讲的一篇课文。
教室里不时传来学生的互动,这也让其余两位老师十分紧张。
终于第一堂课结束,休息十分钟,教室里的老师跟同学也开始给第一位女老师打分。
随后,第二位,第三位老师都陆续上场,轮到秦浩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四点钟,教室里学生的情绪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毕竟还没到开学时间,就被拉过来上课,换了谁,谁都不乐意。
不过,当秦浩踏入教室的那一刻,一半学生不耐烦的情绪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哇,这真的是我们的老师吗?好帅啊!”
“不说别的,就冲这颜值,我就要把票给他!”
“话说,下课去要他微信,谁跟我一起?”
而另一半男生则是用一种羡慕嫉妒的目光盯着秦浩,暗自吐槽。
“艹,现在老师这么内卷了吗?长得这么帅不去考艺校?”
“完蛋,我本校最帅的称号要被人夺走了。”
一部分家长则是开始窃窃私语。
“这老师好帅啊,话说,确定他不是什么艺术类老师吗?”
童文洁悄悄对旁边的宋倩道:“喂,这个好像是你的菜哟,文质彬彬,有没有一种古代贵公子的感觉?”
宋倩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这是在选老师又不是在选美,再说了,一个老师长得这么帅,不是耽误我们英子学习嘛,不行,一会儿我得给他投反对票!”
“不是,你这就不公正了,好歹尊重一下人家的颜值,再说了他也不一定会带你们家英子,这么帅的老师,往后接孩子的时候,看几眼养养眼多好啊。”童文洁调侃道。
“去,我才不像你那么花痴呢。”
童文洁努努嘴:“我是真的怀疑,你的审美是不是被乔卫东给带跑偏了,不会是你心里还有他吧?”
宋倩拍了童文洁胳膊一下,笑骂:“你才审美跑偏呢,就你们家方圆那样,你也好意思说我。”
“那我们家方圆起码年轻的时候帅啊。”童文洁辩解。
宋倩斜了她一眼:“那乔卫东年轻时也还挺帅的,你还别不信,回头我把他照片找出来给你瞅瞅。”
教导主任看着议论纷纷的教室,并没有插手,而是静静看着秦浩怎么解决。
秦浩此时已经站到讲台上,并没有开口,而是拿起粉笔,开始在黑板上写下了一首诗。
原本纷乱的教室,逐渐安静下来,等到秦浩转过身,丢掉手中的粉笔,整个教室鸦雀无声。
黑板上的诗并没有什么特别,是王昌龄的出塞。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特别的是秦浩的字,虽然是用粉笔抒写,但颜真卿的书法笔力雄强圆厚,气势庄严雄浑,只看一眼就让人为之折服。
“我的妈呀,这字写得也太好了吧?跟碑上拓下来的一样!”
“这老师有点东西啊,我感觉教我书法的那位大师的字都不如他,而且他用的还是粉笔。”
童文洁戳了戳宋倩的胳膊:“你看看人家这字,这才叫书法呢。”
宋倩这回没有反驳:“他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吧?怎么字写得这么好?就算从小开始练也练不到这个水平吧?”
殊不知,秦浩这笔字除了继承了颜真卿的真传之外,还有“知否”跟“星汉”两个世界的积累,笔力早就不是现代那些书法家可比。
毕竟现在的书法,在古代只是日常写字罢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不要用你的业余爱好挑战人家吃饭的家伙。
不过在最初的惊叹之后,宋倩还是摇头道:“字写得好不代表水平高,还是要看他讲课水平怎么样。”
坐在教室最后面的教导主任对身边的老师道:“这小秦之前是不是藏拙了?”Χiυmъ.cοΜ
一位老师想了想:“嗯,小秦之前的字可没有这么好,而且我记得小秦之前好像一直是用左手写字的。”
“左手写字?有意思。”
讲台前,秦浩俯身扫了教室众人一眼,也发现了人群当中的童文洁、宋倩、王一笛妈妈等人。
不过只是一扫而过,秦浩就开始讲课。
“有没有人能告诉我,这首诗的大概意思?”
教室里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举起了手,男生稀稀拉拉只有几个举手。
秦浩对那些小女生期盼的小眼神视若无睹,点了一名男生:“请这位同学说说。”
男生一板一眼的道。
“依旧是秦汉时期的明月和边关,征人守边御敌离家万里未回还。
倘若龙城的飞将军李广今还在,绝不会让匈奴南下牧马过阴山。”
秦浩赞赏的点点头:“嗯,理解得不错,请坐。”
说到这里,秦浩话锋一转:“不过我们学习古文诗词,不能只用今天的语言去翻译它们,最主要去代入诗人当时的心理,去品味他们创作诗词时的意境。”
“这明月跟长城边关,从秦汉时期就已经在这里了,月光见证了一代又一代出征将士的前路,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同样的月光它却没有照亮这些人的归途。”
“我想在场很多同学和家长都能明显感受到,明明初中时期语文成绩挺好的,可是上了高中之后就一落千丈,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我们初中时期判卷的时候要求没有那么严格,靠着死记硬背就能获得不错的成绩,可是到了高中之后,考验的更多的是理解能力,这就需要我们去代入古人的思维,结合他们当时的社会环境、人文环境以及诗人、词人当时的心路历程来学习。”
“所以我们很多时候,往往历史成绩好的同学,语文成绩也很好,就是这个原因。”
看着讲台上侃侃而谈的秦浩,童文洁又戳了戳宋倩的胳膊。
“唉,我觉得这老师说得有道理唉。”
宋倩不耐烦的瞪了她一眼:“别闹,仔细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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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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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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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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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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