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在山野有一家美食店李悠魏平>第三百八十一章 望梅止渴
  这一吃,没有意外。

  只觉虾肉软嫩鲜美,还带有茶叶的清香。

  这绝对是龙井虾仁最顶级的味道!

  这味道绝对比整个浙省最好吃的龙井虾仁,还要好吃很多。

  从此之后,最好吃的龙井虾仁将不在浙省,而是在这里了。

  对此,宋长庚不仅没有沮丧,反而还非常高兴和骄傲。

  骄傲李悠老板看得起他们浙省的龙井虾仁这道菜。

  希望以后能够在这里吃到更多的浙菜。

  张洪毅这个时候也感慨说道:“最顶级的食材,再加上李悠老板最顶级的厨艺,成就了这份味道最顶级的龙井虾仁。任何人能够吃到,都绝对是幸运的。”

  刘泽林、于海、萧芽、宋长庚等所有剧组人员听后,全都连连点头,他们完全同意张洪毅的说法。

  他们的确都是幸运的。

  接下来,清蒸鳜鱼、清蒸鲈鱼、九转大肠、文思豆腐几道菜也陆续上桌。

  每一道菜都再让包括张洪毅在内的所有人欣喜不已。

  因为每一道菜都绝对是最顶级的味道。

  能够吃到其中任何一道,都已经是绝对幸运了。

  现在他们却全都吃到了。

  这里果然是一个值得无限牵挂的地方。

  继续吃菜,继续喝酒。

  天下间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

  一直到了下午四点,整个剧组的人才终于完全放下手里的碗快,彻底的吃饱喝足了。

  张洪毅结了账。所有人到了店外,休息一下,散散步。

  来到菜园旁,番茄果然已经红了。

  红得非常诱人!

  李悠也在菜园旁。他记得这个剧组上一次来时,包括张洪毅在内,每个人人手一根黄瓜,吃得很过瘾。

  自己当时还说了,等到剧组下次再来时,如果番茄已经红了,可以吃了,就请大家吃番茄。

  现在,剧组又来了,番茄也已经红了,可以吃了。

  上次说过的话肯定要算数。

  于是,李悠说道:“现在番茄已经红了,可以吃了。如果有想吃的,尽管去摘来吃,千万不要客气。”

  这话让包括刘泽林、萧芽在内的很多人都心里大喜。

  原来老板还记得这事。

  这太好了!这样他们就不用主动开口了。

  他们正愁着应该要怎样开口呢?

  萧芽欣喜道:“那我们就不客气了。谢谢老板!不瞒老板,我的确很想摘一个来吃。正琢磨着应该怎样开口呢?”

  李悠哈哈一笑,又道:“大家想吃,我很高兴。因为这说明我这些番茄种得不错。大家摘来吃就是了,随便摘。”

  “谢谢老板!”

  萧芽再一次道谢后,走进菜园,摘下一个番茄。

  虽然已经吃得很饱了,但还是想再吃一个番茄。也能够吃得下去。

  刘泽林等很多人也同样一边道谢,一边各自走进菜园,摘了一个番茄。

  到水龙头下面洗一洗,然后开吃。

  这一吃,每一个人都眼前大亮。和上一次的黄瓜一样,仅仅只是生吃,就已经非常好吃了。

  以前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番茄。

  每一个人都赞不绝口。

  而大家对此也都不意外。正是因为大家知道肯定会非常好吃,才会那么想吃。

  老板种菜的技术也是顶尖的。

  就这番茄拿到市场上去卖,即便是价格比正常价格高个两三倍,都一定同样好卖得很。m.xiumb.com

  众人心里这样感慨中,嘴上却是不停。一口接一口,吃得非常享受。

  张洪毅等少数没有去摘番茄吃的人见了之后,心里都在想,“这一个个的明明都已经吃得非常饱了,现在却依然还是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这到底是有多好吃?”

  不行,自己也要去摘一个来尝尝。

  于是,包括张洪毅在内,剩下的所有人也同样走进菜园,摘下了一个番茄。

  洗一下之后也开吃。

  很快,心里也是大喜。因为口感真的非常好!

  生番茄大家都吃过,还吃得不算少。但口感这么好的番茄,以前真的从来没吃过。

  张洪毅等人也同样赞不绝口。

  李悠听众人各种称赞和感慨,脸上露出澹澹笑意,心里则想,“当然好吃了。这些番茄可都是上等品质。”

  随后说道:“好吃的话,大家就多吃些,千万不要客气,尽管摘来吃。”

  很多人也的确还想再摘一个来吃,但最终都没有再去摘了。

  人家老板种这么多番茄是拿来作为食材的,不是拿来当作水果吃的。尝了一个之后就可以了,哪里还能再多吃呢?

  所以,只能强行忍住还想再吃的欲望。

  要是老板可以卖的话,那就可以再买些来吃。但老板显然并不打算卖,那就没有办法了。

  去其它地方转一转。

  和上一次来时相比,这外面显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果园里的果树更多了,另外好像还多了两个园子。

  那就去好好看一看。

  包括张洪毅在内,所有剧组人员都对此很有兴趣。

  李悠现在没什么事,便也陪着众人一起。

  在果园里,众人对于新载的几种果树都非常有兴趣,看了又看。

  尤其是山竹树。

  即便是他们,也几乎难以见到山竹树。不少人都是第一次见到山竹树。

  在这一点上,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出了百果园,又到了野果园。

  众人上一次来时,还没有野果园。此时对于野果园里的各种野果,更是新奇不已。

  将各种野果都看了又看之后,又到了茶园。

  茶园里的茶树当然又让众人全都感慨不已。这些茶树的品相一看就非常好,出的茶一定非常好。

  原来老板种植茶树的水平也相当高。

  这个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五点。

  不早了,该走了。

  剧组还要赶回西南影视基地去。

  所有人都非常遗憾。因为他们都还没有呆够,还想再在这里多呆一些时间。

  不知为何,在这里他们总是会感到特别轻松,心情也总是会特别愉悦。

  但又不得不离开了。剧组明天还有很重要的拍摄任务,今天能够抽出一天时间来这里一躺,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人总是这样身不由己。

  但愿下一次来时,能够呆得更久一些。最好是能在问仙镇上住个一两晚。

  但现在,要先走了。

  包括张洪毅在内,所有人都向李悠道别。

  李悠送众人到了停车场,和众人挥手说再见,同时欢迎所有人下次再来。

  所有人都表示下次肯定再来。就是李悠不想让他们来都不行。

  李悠哈哈一笑,说怎么可能会不想让大家来?

  最终,在相互的“再见”声中,两辆商务车缓缓驶离停车场。

  李悠回到店门前,躺在摇椅上休息。

  过了一会儿,叶笙歌从楼上下来,手里还拿着两个青梅。将其中一个递给李悠,说道:“老板,要不要来一个?”

  李悠伸手接过,问道:“好吃吗?”

  这些青梅他还一个没吃。

  叶笙歌点头,“还可以。”

  李悠放进嘴里咬了一口,非常脆嫩,口感酸酸甜甜的,确实还可以。

  如果是吃不了酸的人,肯定会不喜欢吃。但李悠能吃酸,这种酸中带甜,甜中有酸的口感,他挺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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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笙歌也挺喜欢。她手里还有一个,她也在吃。

  “对了,老板,”叶笙歌说道,“‘望梅止渴’这个成语中的‘梅’,指的就是青梅吧?”

  李悠点头,“应该是青梅。有些人说是杨梅,但我觉得应该是青梅,这从‘望梅止渴’这个故事发生的地点位置上,可以推测得出来。”

  这个故事是说,在东汉末年,曹操率领部队去讨伐盘踞在宛城的张绣。

  在行军途中,因为天气炎热,将士们又热又渴,走不动,给行军带来了严重影响。

  曹操非常焦急。为了解决将士们口渴的问题,便派人分头各处去找水。但最终一无所获,没有找到一点水。

  曹操心生一计,指着前边的山坡对将士们说,这个地方他非常熟悉,翻过前边的山坡,就会有一大片梅林。现在正是梅子成熟的季节。等到了梅林,每个人都可以尽情的享用梅子,随便吃。

  将士们听说之后,想到可口的梅子,顿时就不觉得那么渴了,行军速度瞬间快了很多。

  最终,大军虽然没找到梅林,但却成功找到了水源。

  正如《世说新语·假谲》记载的这般,“魏武行役,失汲道,军皆渴,乃令曰:‘前有大梅林,饶子,甘酸可以解渴。’士卒闻之,口皆出水,乘此得及前源。”

  望梅止渴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但故事中的梅子到底是什么梅?却是一直争议不断。

  有人说是杨梅,也有人说是青梅。

  李悠则认为应该是青梅。

  因为曹操打张绣的地点是在宛城,也就是今天豫省的ny市。

  在豫省,杨梅是不太适合种植的,而青梅可以。现在不适合种植,三国时期当然也不适合。

  不适合种植,野生生长的当然也就没有了。

  这就是说,在三国时期的宛城应该是没有杨梅的。

  所以,“望梅止渴”中的梅,应该是青梅。

  叶笙歌也认为应该是青梅,但她只是就是这样认为,并没有依据。

  不过现在,她听李悠刚刚那样说了之后,发现李悠似乎有依据,眼前大亮,连声说道:“老板,从故事发生的地点位置要如何推测?你快说说。”

  李悠一笑,将自己的分析说了一遍。

  叶笙歌恍然,原来是这样。然后很是欣喜的说道:“感觉老板你这样分析完全没毛病,应该就是这样了。果然是青梅,看来我的感觉是对的。”

  李悠道:“不过,其实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肯定。只能说应该是这样。”

  叶笙歌道:“应该不会错。”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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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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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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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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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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