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老板娘密室里那些血,林苏大胆猜测,“那些鸡鸭的血是不是全被放光。”
老者眼里闪过一丝惊讶。
这么隐秘的事,她竟然都知道?
看老者神色,林苏就知道自己猜的没错。
她之前看过一本专讲蛊虫的书,里面写到,蛊虫必须以血滋养,否则不仅蛊虫会死,饲养的宿主也会跟着衰竭死亡。
这也是养蛊虫之人日渐稀少的主要原因。
毕竟谁也不想为了养些身外之物,把自己搭进去。
“小友知道老板娘养那些东西?”
林苏点了点头。
老者幽幽叹了口气,犹豫片刻,低声说道:“既然小友知道,为何不赶紧离开,留着不怕出事?”
毕竟那可是蛊虫,无色无味,极易中招。
在这位小友之前,有不少人中招,落得凄惨下场。
那些人不知道蛊虫,还能理解。
可她心里明明清楚,却不赶紧离开,到底打的什么算盘?
林苏没回答老者的话,而是似笑非笑看着他,反问:“老先生为何不离开?”
他为何不离开?
老者叹了口气,“我这一把年纪,早已看淡生死,离开或不离开,并无多大区别。”
他这把年纪,也没几年活头,离开或不离开,没什么区别。
再说,老板娘的手,永远不会伸到自己身上。Χiυmъ.cοΜ
林苏嘴角一弯,戏谑道:“老先生能说出这番话,可见心里笃定老板娘不会伤你。”
老者惭愧一笑。
确实,在整个余江镇,老板娘伤害谁,都不会伤害自己。
因为,他儿子叫宋江荣。
“老先生不恨老板娘?”
毕竟,他儿子宋江荣死于老板娘之手。
老者一愣,良久才摇了摇头,“不恨。”
停顿片刻,老者幽幽说道:“宋江荣落得那样下场,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如果不是他死性不改脚踏两只船,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也不会早早丧命。
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种的因结成的果。
当年的事,他是见证者。
他儿子宋江荣年少成名,长大后,已经是有名作家。
加上模样不错,很讨女人喜欢。
对于外面那些凑上来的女人,宋江荣总是来者不拒。
可那个时候,他已经结婚,娶的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邻居女孩姜明月。
考虑到宋江荣职业特殊性,他们的婚姻,从来没被公布。
在外人和读者眼中,宋江荣还是黄金单身汉。
十年前,他外出回来,带回了一个年轻姑娘。
他跟所有人介绍,年轻姑娘是他朋友。
那个年轻姑娘,就是如今的老板娘。
在宋江荣帮助下,老板娘在余江镇租了一套临河房子,开起农家乐。
宋江荣也罕见长时间留在余江镇,一有机会,就会去农家乐帮忙。
那张爆红网络,给余江镇带来许多游客的照片,也是宋江荣一手策划。
为的就是推红老板娘。
事实他做的很成功。
余江镇借此从无人问津一下跃上海城旅游人数镇榜首。
渐渐的,他和儿媳姜明月发现不对劲。
宋江荣跟老板娘的关系,越来越近,有时候甚至两三天都不回家。
有天晚上他陪儿媳去农家乐找人,敲开房门后,正好撞上衣衫不整的两人。
对于他们的到来,宋江荣明显很慌乱,结结巴巴狡辩。
但在绝对事实面前,什么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
他和儿媳妇已经看见地上某些被使用过的东西。
那天晚上宋江荣回来的很晚,脸上还有明显巴掌印,半边脸高高肿起。
他坐在一边,看着儿媳跟宋江荣谈离婚事项。
第二天,儿媳搬离家里,老板娘搬了进来。
他知道这件事错都在宋江荣,是他吃着锅里看碗里,脚踩两只船,所以并未为难老板娘。
那个时候老板娘还是个温温柔柔的小姑娘,说话轻声细语。
他以为一切到此为止。
没想到没过几个月,他在客厅听见两人争吵。
宋江荣外面又有人了。
还不止一个。
他听着屋里老板娘哭声,气急,推门进去狠狠甩了宋江荣一把掌。
那是他第一次对宋江荣动手。
那天之后,他就在没见过宋江荣,甚至连一点有关消息也得不到。
他想到宋江荣之前偶然跟自己说老板娘养蛊虫的事,上门找老板娘询问。
谁知正好看见她手起刀落,一个圆溜溜的脑袋滚到他脚下。
血流了一路。
他差点吓死。
老板娘却像什么都没看见一样,扭头冲他嘿嘿笑,问他来干什么。
他说明来意,老板娘“哦”了一声,举着菜刀指了指厨房一角。
那有好几个半人高的坛子
直到老板娘把宋江荣尸体从坛子里拉出来,他才彻底相信,宋江荣是真的死了。
那一瞬,他竟然有些高兴。
这样的禽兽,就算活在世上,也是白活。
从头到尾,他都不怪老板娘。
要怪,就只能怪宋江荣自己。
老者深深吸了口气。
这一切事情的罪魁祸首,是宋江荣。
如果没有他,一切都会好好的。老板娘不会来余江镇,也不会被伤害,更不会踏上害人这条不归路。
那些被老板娘伤害的人,本该有明媚未来,现在却被困于小小镇子,无法逃出。
更有些,已经没机会出去。
想到这,老者面上难掩哀伤,“小友,劝你还是早点离开镇子。”
再呆下去,恐怕会凶多吉少。
林苏没说话。
老者又继续说:“以小友聪慧,一定发现镇子很多女人不对劲。”没等林苏说话,老者继续絮絮说:“那些人,都被老板娘用蛊虫控制。她们有的是外来旅游,有的是想离开余江的本地人。”
外来旅游的女孩,被老板娘用蛊虫控制,在农家乐当服务员。
至于那些想离开余江的本地女人,老板娘则是受她们家人或丈夫之托,给她们种下蛊虫,让她们听话留下。
那些女人,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种入蛊虫,留在余江。
他曾找过老板娘,让她收手,可惜老板娘不听,甚至加倍折磨起那些被种入蛊虫的女孩。
他亲眼看着那些女孩被蛊虫折磨的不成人样,只能躲进宋氏宗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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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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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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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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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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