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炮弹又回到了炮膛里,又是拉弦点火,“轰隆”一声响,布满裂缝的墙体打了无数块,向周围飞了过去。
“轰!”
“轰!”
“轰!”
硝烟散去,白虎团在城墙打了个大口子。
本来墙头整齐划一地等着迎敌的吴军轰得东倒西歪晕了过去。
邓愈翻下马来,抄了一把朴刀,马腹猛然一夹,直接冲了出来。
“跟进老大,冲啊!”白虎团的士兵们都上了马,带着兵器紧紧追赶着邓愈的影子冲入了城里。
邓愈攻打的是南门。
远在北门的吴军守备部队处境并不乐观。
进攻北门者为常遇春——传说中级别猛将。
他所在的军队与白虎团不同,配备了这么多火炮与火枪,有些是快马,长刀与勇士。
放眼望去,巍峨的城墙尽收眼底,就连常遇春都忍不住叹道:“这一仗,恐怕没有上万兄弟的损失,我们是打不下来的。”
还没等他下命令冲,蓝玉大声制止。“我不喜欢你!”等常遇春听从蓝玉劝告后,这才猛一拍腿喊:“好的!好的喔!”
夜幕降临在常遇春所在的军队,隐约可见万千黑影,他们统一黑衣、黑裤、黑头巾,只露两目之外。夜已经深了,突然,一个人影在夜色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一只脚和一条腿留在地上。这几个男人无声无息地溜进了城墙脚,沿着城墙向上爬。
张士诚城墙造型特别,就是防止大规模攻城武器破坏城墙,却不料这时一块块凸起的四棱锥,竟成为明君攀壁的垫脚石!
常言道:赤脚不怕穿皮鞋,大胆怕不要命。
常遇春所在的单位都有不要命的赤脚爷爷。
南方气候湿润少雨,城墙部分区域已被铺上湿滑青苔,个别爬墙战士并不重视,一脚踏青苔,双脚滑溜溜的,手一松,就直接掉下来,他们一直到摔死也没出声,“噗通”一声闷响,藏在一阵小雨刷刷声里。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情况,因为雨后的天空是一片漆黑,而城内却是浓烟滚滚,硝火连天。城头吴军,披着雨蓑,蜷缩着身体,倚靠着城头,我简直不敢相信敌人会在这种天气环境中发动攻击。
城外一片漆黑,常遇春披战甲、骑马、双目炯炯慎人。
等城头起火的瞬间,常遇春厉声喊道:“敢死队成功了,弟兄们,冲锋吧!”
明君倾巢而出,向南门外急奔。
城头被突然出现的敢死队弄得乱成一团,以致于完全找不到城下的大攻势。
不出3个时辰,常遇春所在部队就已突破南门,在南门城头砍下吴旗。
东门的进攻主将是徐达,细观城墙结构后,徐达把部下的兵力区分为三大部分,其中有两部分日夜攻城,不过是做了气势上的佯攻,以消耗吴军守城物资为主。第二个部分则是在城门外进行伪装,只留下自己的军队和士兵出入。第三部日夜改装吕公车,徐达所在军队装备吕公车最多,只是手下吕公车没有城墙高,因此需加高加大。
待改建吕公车项目竣工之日,徐达不惜全军出击。
巍峨的吕公车,慢慢移向吴军射程的边沿,那个吕公车上最高层,竟远远超过城墙。“你怎么还没跑?!”吴军眼巴巴地抬起头看了看,哪怕无助,也不好意思。
弓箭射程与双方方位有关。
这辆吕公车正好停在吴军无法射击的地方,但明军士兵却站得比自己高,小便也比自己远。这可怎么办?让人不好意思。
守城的部队射不到攻城的部队,攻城的部队却可以轻轻松松的攻击守城部队。
这怕是有史以来第一次。
重点是,明君这帮人射箭就算啦,工作日啥痰呀、尿呀居然往自己那边打招呼。xǐυmь.℃òm
有时看见迎面飞来一个黑乎乎的圆球时,以为这就是敌人的炮弹了,等到打在头顶时却发现这是一团热翔的炮弹。
守东门的吴军,天天遭受身体和心理的煎熬。
待到两人精神接近崩溃时,徐达最后命令全军攻城略地。
东门大破,将士反抗不多,乖乖缴枪投降了。在他们看来,明朝军队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们根本没有任何斗志和战斗力,更不用说打仗了!与明军将士相见,一个个哭得稀里哗啦,就像见到自己的爱人:“你们可算是来了。我们实在是受不了了。”
这种感觉不像敌我受降仪式,更是写照,吴军士兵这是逃过敌人层层围剿而脱险的感受,说白了,叫做飞黄腾达,如沐春风。
就西门而言,攻城略地之主当属汤和,他所在的军队来得更迟,以致于到了西门,东门,南门、北门全部增援西门的要求,西门兵五分之四是借别的门,汤和所面临的不过是一座空门。
轻松拿下西门后,汤和立于门楼前,摸摸脑后,满脸的莫名:“张士诚是病了还是跑了?我记得他的部队没这么弱啊。”
明君只用3天时间就拿下平江城外围城墙,出乎众人意料,其中有张士诚、肖恒等人。
明军军事会议肖恒曰:“你也太快吗?”
张士诚在吴军军事会议上说过:“他们速度也太快,是不是?”
对男人而言,有时候快速不是件好事情,太快速的男人常常会被速度较慢的邻居老王送帽。
但如今明君这几位将军却由双方国君都讲得很快,一个个昂着头,就像一个在幼儿园里受到老师表扬的小朋友,一脸自得。可是,他们却没有戴大帽。这里自然不会有王姓将军,他们还不害怕被人戴上帽子。
平江,这座张士诚呕心沥血经营了多年的城,总体的构造和防御指数都要比其他城池高很多,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平江均较应天繁华。就是城墙也比应天多圈。
平江城墙是由内、外两圈组成,外城和内城的环形区域称为瓮城,正是这座小瓮城使明军长期处于压抑状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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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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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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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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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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