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皇后召集的家宴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老朱的所有皇子悉数到场,不管是娶亲的还是尚且年幼的,都前来赴宴了。
而且娶亲的皇子还都带着各自的王妃前来。
老大朱标娶的王妃是常遇春的女儿常氏,侧妃则是已有身孕的吕氏,同时还带上了朱雄英前来赴宴。
老二朱樉娶的是王保保的女儿观音奴,暂时还没有子嗣。
老三朱棡娶的正妃,却在生下长子后的同年,刚刚离世不久。
老四朱棣由于继承河道总督一职,正在筹备开府事宜。
而婚事上老朱早就给他安排的明明白白,给他许了一桩和魏国公徐达长女徐氏的婚事。
只要燕王府修缮完毕,那便是朱棣大婚之时。
而徐氏作为燕王准妃也得到了马皇后的邀请。
剩下的从周王朱橚开始都是一些尚且年幼的皇子,都尚未许配婚事,但他们却统一都是秦风的学生。
此次家宴热热闹闹的,马皇后的脸上也浮现出了笑容。
她朝着朱标望去,突然问道:“老大,你爹呢?还有咱宴请了准姑爷,他怎么还没到?”
朱标还沉浸在秦风是后世人的震撼中无法自拔,听到马皇后的询问,抬起头一脸茫然。
“娘,咱也不清楚。可能一会儿就到吧。”
“咱说过了,要是准姑爷不来,这家宴咱可不开席。今天咱必须要见到准姑爷不可。”
马皇后对秦风的事情早就有所耳闻,而且她已经不止一次私下里听老朱提起秦风的名字。
秦风在老朱的嘴里满是夸赞,这种夸赞不亚于老朱一直都把草原奇男子王保保挂在嘴边一般。
而贤良淑德的马皇后很快就意识到秦风对老朱有多么重要。
即便她打心眼儿里舍不得自己的女儿出嫁,却也想要通过家宴的方式见见这位秦风,看看他到底与自己的女儿是否为良配。
“娘,你这到底是家宴还是鸿门宴啊?”
马皇后狠狠地拍了一下朱标的后背,翻白眼道:“英娆是咱的心头肉,她的夫君咱必须替她把把关。”
“要想当咱的姑爷,不管是样貌品行还是能力都得过关才行。”
“听你和你爹的意思,秦风的能力是过关了,可样貌和品行咱还没看着,咱不放心就这么把英娆嫁给他。”
朱标朝着弟弟们努了努嘴说:“娘,你要真想了解,可以问问他们秦风如何啊?”
马皇后说:“咱怎么没了解?带皇子出宫逃学,火烧上林苑,贪墨朝廷库银,就这些事都传到坤宁宫来了,你说咱能对此子的人品放心?”
朱棣连忙帮秦风解释道:“娘,那些都是别人对夫子的误会,夫子人真的很好。”
朱标笑着说:“娘,你听听,老四他们对秦风的印象都不错,你可别到时候把人给吓跑了。”
马皇后翻着白眼说:“咱是那么没有分寸的人嘛?你爹怎么还没来啊?每次家宴他都迟到。”
就在马皇后有些愠怒时,老朱带着秦风终于是进入了家宴。
“咱来晚了,这回家宴人到的这么齐啊?”
这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老朱身后的秦风身上。
秦风面带微笑,手持着一份厚礼,说:“拜见皇后!略备薄礼,不成敬意。”
马皇后上下打量着秦风。
没想到秦风的样貌竟然是如此的出众,比起那些想要向英娆提亲的歪瓜裂枣可强太多了。
秦风的样貌在马皇后这里已经完全过关了。
只是她看秦风举手投足的动作,像是并不知晓宫中礼数。
她压低了声音问朱标:“秦风的出身如何?”
朱标怔住了。
难不成他直接告诉马皇后,秦风是平民出身,没有丝毫的背景实力?
而且秦风身上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这个秘密也是他刚刚从老朱那儿得来的。
秦风竟然是从六百多年以后穿越到大明的后世人。琇書蛧
“唔……秦风他没什么背景……”
马皇后惊住了。
“那岂不是没什么家底?那咱英娆若是嫁给她,岂不是要跟着受苦?”
“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朱标说:“可秦风不缺赚钱的手段啊,他刚刚为大明创办了报社,十天就替朝廷送上了十多万两的库银。”
马皇后听候瞪大了眼眸,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这小子有点本事,在能力方面应该可以过关。”
“娘,你若是不放心,可以问问老二和老三。”
“他们俩自从开府以来,没少受到秦风的指点。”
“现在凭着在外面做得白糖和香水生意,给府上不知道带来了多少月钱。”
马皇后暗暗点头。
这小子竟然还会些行商手段,有一定的赚钱能力。
那凭他的聪明才智,想要养活英娆应该不成问题。
可她又想到一个问题,老朱刚刚颁布了法令,朝廷官员不允许经商啊!
朱标看出来马皇后的担忧,补充了一句:“秦风能力过人,爹已经许他可以为官经商。只不过……要等他办完两件事儿。”
“哪两件事?等他完成替朝廷筹粮筹银的任务,不但要赐他为官经商,还要把英娆嫁给他。”
马皇后点头道:“这两件事的确是关乎国本,他若是能全都完成,那能力应该不容小觑。”
马皇后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还是想要对秦风考验刁难一番。
她的宝贝女儿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这么被人轻易娶走,那可是她的心尖尖啊!
马皇后沉吟片刻道:“秦风,外面都说你是贪墨朝廷库银的贪官,你可有什么要解释的?”
“我没什么好解释的,清者自清,我相信朝廷会还我一个清白。”
“听陛下和太子说,你曾在大殿上七步成诗。那就以清白为题,趁着家宴之时,大家都难得雅兴,给咱作首诗吧!”
秦风呆住了。
这难道是准丈母娘对自己的第一关考验?
就是用作诗来考验自己的能力?
老朱在一旁笑着说:“妹子,作诗这种事儿难不倒这臭小子!”
这小子可是后世之人,后世还不知道留下了多少脍炙人口的诗词名句了。
秦风只要随便背诵两首就能蒙混过关了。
这对秦风来说,的确算不上什么大考验。
只见秦风绞尽脑汁,可算是想到了一首符合主题的诗句。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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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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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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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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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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