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见过吹牛的,但,第一次见王权这种能吹的。
躺着就变强?
你以为你是挂逼?
然而:
王权真是挂逼。
现在,他啥都不干,除了天国之门这个技能外,其他技能都增加熟练度。
技能提升,增加特性,身体变强。
而且,各种技能特性,不断让他朝着完美进化。
他自然是躺着就变强。
道藏看了一会看不懂,王权也不看了。
他去藏书阁,去看各种古老的书籍。
藏书阁,是千山飞鸟积累了千年的书籍。
有很多珍本、孤本。
这些书,大多数都是武者写的,甚至有见神不坏高手写的。
虽然大多数都残缺了,但他依然看的津津有味。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这天,王权随手拽了一本残破的书翻看。
这本书,封面都没了。
里面的内容,写的是一个见神不坏高手的自传。
翻看几页后,王权眼睛一亮:
“吾为抵抗诡哭等异象,踏山河,寻龙脉,看风水,拜访先贤。”
“一日入大墓,见一先贤尸骸,千年不朽!”
“吾问先贤,生于何年?”
“先贤不语,吾无奈,翻看其遗物。”
“断定为大夏之前的王朝。”
“遗物中,油灯别致。”
“添灯油,诡哭、诡风等异象,退避三舍。”
“吾大喜,随身携带。”
.....
“八百岁....寿尽,丢油灯于江河中,以防后人拜访请教!”
王权:.....
你是怕被挖坟,就把宝贝扔了。
无耻....!
通过一份份古老的典籍,王权发现:
历史上,见神不坏的高手有很多。
但,这些高手,终其一生,都被诡哭之类的东西侵扰。
在奴隶社会,这些高手们,更是制作出一种抵挡诡哭的道具。
可惜:
进入封建社会后,道具制作方法消失。
见神不坏的高手也越来越少。
“可惜....”
“不过,这个家伙可以在大墓中挖出宝贝,我也可以吧!”
他翻看更多典籍,想要搜寻大墓和奇异宝贝信息。
结果,没有发现。
不过,他在诸多典籍中,发现了这些高手一直推崇道藏。
道藏,有两种来历。
一种是:
一千多年前,一个叫做大唐的帝国,举国之力,撰写道藏。
还有一种说法是:
在大夏之前的奴隶社会,道藏就已经流传了。
在大唐时期,被人整理汇编。
根据武者们留下的只言片语,王权更倾向于第二种说法。
“既然那么多人都推崇道藏,那么....我也该学习道藏。”
道藏有十万八千卷。
每一卷有十万八千字。
这段时间,房东太太给他的读了几卷道藏。
距离读完道藏,还有很长时间。
如今:
他确定道藏神妙后,决定先粗读一遍道藏。
一卷!
两卷!
三卷!
仗着读书技能,他一天能读二十多卷道藏。
速度之快,超出普通人数倍。
虽然他读的快,不求甚解。
但,读过的每一卷道藏,都牢记在心。
一卷卷道藏,讲的是阴阳,讲的是五行八卦,春夏秋冬,二十四节气。
还讲各种玄之又玄的哲学。
等他看到一百多卷的时候,道藏开始讲风水,讲地形,讲天时地利。
又看几卷后,讲的是:符箓、仪轨、祭祀等。
这些东西,在他看来,纯粹就是封建迷信。
只是,无论是前人,还是现在的李思怡,都相当推崇道藏。
王权只能耐着性子读。
一卷....
十卷....
一百卷....
乌飞兔走:
王权忘记时间,忘记一切。
他每天的生活,相当规律。
早上醒来:
修炼离别法——看道藏。
中午吃一枚铜丹,继续修炼离别法——看道藏。
下午——同上。
晚上:
刷一晚上金丹吞月术。
偶尔等房东太太清醒,就玩一会盗天机。
可惜的是.....房东的百日筑基,还要很久才能完成,王权也玩不痛快。
每当此时,他都回房东家中,跟高洁和周小玲快活一番。
可惜的是:
他读了二百多卷道藏,依然没有跟房东一样,感悟到武学,更何况是秘术了。
然而:
这天他看完第三百卷道藏时,属性栏突然刷新:
【天道勤酬!】
【你看完三百卷道藏,心有所悟。】
【第一:你从道藏中感悟一种新武学。】
【第二:你获得一定武学积累!】
【请选择!】
王权:....我什么感悟也没有啊!
我就读了三百卷道藏而已。
属性栏给了两个选择,他果断选择第二个。
“一般的武学,我已经看透了,也研究透了!”
“我需要的是积累!”
“更多,更有效的积累!”
他选择第二个。
下一秒:
大量武学知识,凭空出现在脑袋中。
这些知识,仿佛生来就有的,他相忘都忘不掉。
新知识跟以前的武学知识融合碰撞,王权这次真的是心有所悟。
格斗术、拳击术、武术、柔术、摔跤术等各种知识融合。
血气、劲力、骑士的力量汇总。
天国之门、甚至是黑日普照这种秘术,都参与到融合碰撞中。
冥冥之中,他有一种感悟:
再积累一段时间,他就能开辟出一种新的武学,或者说是秘术。
“看来,我还要继续读道藏!”
整理完刚融合的知识,王权决定继续努力。
“我当初刷跑步,刷步行,都能刷出好特性,新技能!”
“现在,刷一刷道藏,又何妨?”
wWW.ΧìǔΜЬ.Cǒ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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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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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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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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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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