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哥~”胭脂大早上就给马军打好了洗脸的水,站在旁边等着他洗脸。
马军却丝毫没有搭理她的意思,径直路过洗脸盆,从水缸里舀出一瓢水往脸上泼两下再用衣袖擦干就完事儿了。
胭脂已经习惯了,也没有在意,只是在心里想着到底该怎么才能在没有大宝在身边的情况下拿下马军。
当时被抓的时候她已经把大宝送去给那个女人了。
她也是实在找不到信赖的人,这才突然想到了她,没想到她也没有拒绝,还承诺会照顾好大宝。
她不心疼马军,马桂芳可心疼坏了:
“老二,你怎么又洗冷水脸啊?这大冷的天,外面眼看着就要下雪了,你赶紧去把身上这件衣服脱下来!”
说完马桂芳还不忘对始作俑者发难:
“你是个死人吗?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你男人洗冷水脸?你那些伺候人的功夫是都用在被窝里了吗?”
她只顾着贬低胭脂,却没有顾及到马军的感受。
结果胭脂不痛不痒,倒是马军一听马桂芳又是把他当成胭脂的男人,又是提起胭脂是个妓女的事,心里十分不舒服。
但是他能反驳什么呢?
马军沉着脸转身回到卧室里,胭脂也赶紧跟了上去,懒得理会上蹿下跳的马桂芳。
纵然知道马军不待见自己,但是胭脂最后还是认定他了。
不仅是因为他的身份能护得住她们娘俩,还是因为她相信马军的人品,就算他不喜欢她,甚至恨她,还不是照样对她不错,对大宝也很好?
马军走进卧室,刚把扣子解开,胭脂就凑上来了:“军哥~”
他吓得立马伸手将胭脂猛地推开:“滚开!”
胭脂的后背狠狠地撞在墙上,她忍了忍,没叫出声,反而憋着满眼的泪水盈盈地望着马军:
“军哥,我知道你讨厌我,可是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们俩除了结婚没有别的选择了。”
那还不是你自己做的好事?!
马军很想说。
但是他也知道自己在这件事情里具有无可推卸的责任,他也有错,不只是胭脂一个人的错。
他也知道事到如今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了,但是他就是有些不甘心,不甘心看着自己与军装越来越远,不甘心自己奋斗了三十年,最后却要跟一个自己最厌恶的人苟且一辈子。
胭脂见马军的脸色有所缓和,这才又慢慢凑过去:
“军哥,我知道你介意我之前的事情,但我那也是没办法的呀!我一个寡妇,无依无靠,守着前夫留下的遗产,不知道一天要应付多少想来分一杯羹的亲戚,可是最后还是只留下了那座老宅子。
我也要生活的呀!如果不是没有娘家依靠,孤苦伶仃一个人,在县城又找不到工作,我也不会被......被那群流氓......”
胭脂说着说着就紧紧地攥着胸前的衣服哭了起来:
“那,那次你也是瞧见了的呀!要不是遇见你,我,我怕是......怕是早就一头撞死在巷子里了!”
马军皱着眉头看着她。
这和他印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一直觉得胭脂一直都是一个妓女,那天确实是被流氓调戏,但是也不是什么好人。
不待他继续思考,就听见胭脂继续说:
“我知道在你心里我一直都是个不要脸的女人,可是,我敢用我死去的前夫发誓,你是我除了我前夫以外的第一个男人!
那天你救了我,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后来,后来也实在是那段日子过得太苦了,这才出此下策,想留住你。
我一个寡妇,什么都没有了,唯一还有点价值的,不就是我这张脸和年轻的身体了吗?”
马军听了直皱眉,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看着她情真意切的样子,他的内心逐渐动摇,但是还是过不去心里那一关:
“那这跟你做那种生意有什么关系?”
她因为喜欢他,所以给他下药,那那些男人呢?
见他已经心软了,相信了自己说的话,胭脂眼中迅速闪过一丝得逞的笑意,随后又流着泪一副忍辱负重的样子:
“我本以为,无论如何也能多留你一天,哪怕一天也好。可谁曾想,你竟是如此厌恶我,一醒来就直接走了!”
胭脂没少跟男人去看过电影,这些东西她很熟:
“我找不到你,但是那群人能找到我。他们......他们逼迫我,强迫我......”
说到这儿,胭脂恰到好处地听了一会儿,好像是说不下去了,然后才继续说:
“后来,后来我终于等到他们离开了,却要时时刻刻都被周围的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们冲我吐口水,抢我的东西......我没有办法,我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马军顺着她的思路往下想,也不难猜到她是因此才不得不做起了皮肉生意,始终像厕所里的老鼠一样活着。
可是他完全没有细想过其中细节,否则他一定能发现不少逻辑漏洞。
又或许他只是需要一个让自己接受胭脂的理由罢了,并不是需要一个真相。
反正最后的结果是胭脂得偿所愿,成为了马家的儿媳妇儿。
虽然没有酒席,也没有人祝福,但是马军四处周旋了半个月,用自己的军装为她换来了一个干净的背景,让她可以堂堂正正地走在大街上,丝毫不担心红卫兵敢把她怎么样。
这些都是后话,但说秦雪芬和林国栋回到县城之后也是放松不了的,因为这边还有一个梅云在县城等着他们呢!
秦雪芬本以为他们几天不在,梅云多少会有点着急,结果完全没有。琇書網
他们回县城的第二天梅云就又来接小宝了,不过她什么也没说,甚至连个眼神都没多看林国栋一眼,全部的目光都放在了小宝身上,还主动邀请妞妞一起到她那里去玩儿。
妞妞为了保护小宝,也顾不上感伤离开了村里的小伙伴,叫上县城的小伙伴们就一起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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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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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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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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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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