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太妃赖在吕布怀里。
“将军此去山高路远,且要面对强敌,也需时刻提防。”刘太妃也叮嘱吕布道。
两个人缠绵了很久。
因为担心被皇帝和众大臣们发现,吕布才不得不赶在饯行欢宴未完之前,偷偷回到紫宸殿去。
皇帝也是出于安全考虑,原本打算按照包拯所说的,只派几名宫廷太监随行,可是,最后还是悄悄要吕布找来了三名禁军武士。
对此,包拯也未提出异议。
这绝对是有史以来人数最少的一次出使行动。
在包拯等人动身之前,早已经有信使将消息提前通知了辽国朝廷。
而在这信使到达之前,大宋已经有一个人来到了这里。
他是董淳。
作为一个彪悍的以游牧为主的北方民族,辽国在当时绝对称得上是令人畏惧的存在,这不单单是因为他们的体型健硕、性格粗野、生性好斗,还因为他们常年生活在环境恶劣的条件之下。琇書網
除了少数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以外,他们大部分都是以草原为家,与各种野兽为伴。
其实,那时候的辽国已经精通各种种植技术,其饮食习惯几乎和北宋没有多大的区别,水产养殖更是空前繁荣。
其京都临潢府(今内蒙古地区)亦是十分繁华的所在。
董淳在尚未进京之前,曾经与几个好友携手同来这里游玩,期间认识了一个叫做萧怡儿的牧羊女子。
此女性格爽利,却又颇具温婉,既有草原女子的豁达不羁,又具有待嫁闺阁的体贴柔顺。
而那时候的董淳也是英气逼人、且才华横溢。
两个人认识不久,便已经各自在心里将对方定格成了未来的伴侣。
为此,萧怡儿还特意在一处僻静的地方临时搭建了一座帐篷,以用来和董淳私会。
董淳更是许诺,在自己求取功名之后,一定会回来将萧怡儿接到大宋。
两个人的交往因为董淳要进京参加州试,而不得不暂时中断。
董淳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高中进士,而且,很快就被派去做了一任知县。
在任上的时候,两个人还见过一次面,那时候,董淳刚刚接到被调入京城的消息,于是,他要萧怡儿回去耐心等待,自己安顿好之后,便会回来接她。
谁知,董淳调入京城不久,便被那常宁公主看中,选为驸马。
在堂堂的大宋驸马爷和终身与草原为伴的牧羊人之间,董淳自然会选择前者。
二人从此再未见过面。
起初的时候,董淳面对高官厚禄,美女香车颇为得意了很久,早已经将萧怡儿抛到了九霄云外。
可是,最近几年,由于常宁公主的刁蛮无忌,董淳觉得自己甚至还不如一个坊间平民那样来得自由。
尤其是经过了貂蝉的事情之后,不止是常宁公主,就连刘太妃和皇帝也对他怒目相向,这叫董淳越发觉得自己活得窝囊起来。
于是,他想起了萧怡儿。
只是时隔多年,他也不敢确定现在的萧怡儿是否已经成家,或者是否已经不再记得他。
董淳此来,颇有点追忆往昔的惆怅。
此时,他就站在当初和萧怡儿私会的那座帐篷的遗迹上。
四周到处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偶见羊群在草丛中经过,却已经不见了当初萧怡儿那映着夕阳归来的倩影。
“驸马爷,我等出来日久,恐被公主殿下知道,又将受到责罚,还是尽快回去的好。”身后的一名随从很小心的提醒他。
此人名叫穆成,是驸马府里的护院头领,也是董淳非常信任的家人之一。此次董淳来此,身边只带着他一个人。
“你且等在这里,待本驸马去找那牧羊人打听一下。”董淳还不死心,骑上马向一群正在悠闲吃着草的羊群而来。
牧羊人是一个脏兮兮的老者,身上披着一张散发着腥膻味道的羊皮,腰间还挂着一个硕大的酒囊,一副醉醺醺的样子。
由于当时两国之间尚未发生战争,边境上相对无事,平时也有很多大宋人过来,用金银绸缎来换取一些牲畜或酒食,所以,老者看到董淳,也并未显得多少吃惊。
不过,听到董淳要打听一个姓萧的女子,老者还是抬头看了他一眼。
“此位壮士,自从我家皇帝纳了那位萧姓的女子为妃之后,所有姓萧的人都被迁往了都城,你这般胡乱寻找,只怕是此生再无缘相见。”老者说道。
“如此说来,怡儿也已经迁往了都城居住?”
老者似乎被吓了一跳,翻着眼皮盯着董淳看了好一会,肥厚的嘴唇里不知道冒出了一句什么话,然后,不再回答董淳的问话,快步离开。
老者的行为令董淳有些奇怪。
难道怡儿的名字有什么可怕之处?
董淳回到了穆成的身边。
“随我去临潢府。”
穆成大吃一惊。
“驸马爷,此事不可,您可是堂堂的大宋驸马,只身入他国,若是被人知道了,岂不是要嘲笑我天朝?而且,若有闪失,小人安危是小,恐怕还会引起两国争端。”
“本驸马的身份你不说、我不说,又怎会被这些契丹人知道?”董淳沉下脸来,“你如果不愿,自行回去便是。”
“小人不是这个意思。”
“休要多言。”董淳不耐烦。
穆成咽了一口口水,不敢再说什么。
两个人按照老者指点的方向向临潢府走去。
临潢府虽然比不上大宋的汴京那般繁华,却也是一个极其热闹的所在。
其建筑与大宋略有不同,但是,看起来似乎更加坚固。由于其城外便是漫无边际的草原,使得整个城市看起来更像是一条飘荡在大海里的孤舟。
这里的人服装几乎没有自己的特点,大多数男人还是习惯披着羊皮,里面穿着紧身的粗布短衣,偶见身穿锦缎的人在街上经过,也都是身上散发着腥膻的味道。
女子们则大多数都和大宋一样,只是比较简单,看上去更加利落。
这里的人没有大宋那么多的礼仪束缚,相对更加自由,也更加开化,大街上随处可见结伴同行的男女。
董淳和穆成进入临潢府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好多人骑着战马,腰间悬挂着各种猎物。马蹄声和猎物的惨叫声透视出整座城市的彪悍和残忍。
当时的临潢府很小,人也不多,这叫董淳觉得自己来这里寻找萧怡儿是有希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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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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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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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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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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