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每天大部分时间是训练,剩下的时间则是分配不同的任务。
有的小队负责巡逻,当沈秋阳知晓那天遇到的巡逻兵是新兵,不禁目瞪口呆。
因为那些新兵的武器配置,已经比他爹的亲卫还要强!
娘啊,这严州城主到底是打哪来的大富豪?
就现在严州城的这些东西加起来,已经是富可敌国了啊!
有的小队接到的任务则是干各种活计,有修城池、挖山路、修河渠……据说农忙的时候他们还要帮农夫抢收。
甚至在商队急需出货的时候,还会分到作坊去赶工。
沈秋阳懵了,这真是兵该干的事?
别的地方,兵跟民就是两个阶级,普通百姓哪个不怕士兵?
匪过如梳,兵过如蓖。
瞧,兵比匪还恐怖!怎么在李城主这里就全变样了?兵和民的交融到一起了。
“这些是新兵要干的,等正式成了民兵,那就不用再干这些工分活了。”
沈秋阳虽然知道自己不可能去当民兵,还是很配合地问一句:
“怎么成为民兵?”
“杀敌!只有杀敌攒军功这一条路,哪怕你在新兵考核中得了第一,也不可能直接入民兵营。
唉,上一批新兵运气是真好,正好赶上杀鞑子,攒军功跟割韭菜一样简单,全部人都正式编入民兵营。”
沈秋阳:第一次听人说杀鞑子跟割韭菜一样简单……
他看一眼说话的新兵,心中暗暗给他打上‘好战分子’的标签。不过很快他就发现,所有新兵者‘好战!’
都在等着一场战斗,让他们能正式成为民兵。
沈秋阳心中顿时生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爹在台州的威望、能力都是最强的,但面对海盗,还是时常有逃兵。
士兵们盼的都是没敌人上岸,不用战斗。像龙游兵这样有朝气的军队,他还是头一次看到。
新兵训练营跟沈秋阳在父亲的军营也不一样,这里的训练招式贼多,十分严苛,没人认他是州牧之子,教官一视同仁。
他每天累的全身肌肉酸痛,倒床上就睡。好在吃的不错,他饭量大涨,一顿能吃五块大饼两碗烧肉。
多少次在寒冷的泥地里匍匐,他心里骂着贼老天,眼角流水(沈秋阳不承认自己流的是泪),好想回家啊!
可想到他代表的是台州,只能咬牙坚持,一遍遍给自己洗脑:
“老子可值两百万两银子!五万水师!百艘战舰!不能退,不能认输!”
还有一件事让他开始觉得很可笑,那就每天上‘文化课’。
听听,给士兵上文化课。
这李城主到底是想让士兵杀敌,还是想让士兵考秀才?
不过这军中读的书不是四书五经,而是军队有关的知识。
什么军规军纪,阵法的配合、卫生防疫,野外生存、武器锻造……
各种各样的课程,沈秋阳上了几节之后就迷上了。这要学全了,回去老爹还不大夸得夸!
但他不喜欢课后的运员会,举着拳头喊着搞笑的口号。
偏偏别的新兵还越喊越激动,喊的面红耳赤,恨不得立即上阵杀敌。
让沈秋阳感觉到诡异的是,他喊了几天之后,竟然也觉得热血沸腾起来。
恐怖,太恐怖了!这李氏笼统军心的法子真可怕!
我可是台州州牧的儿子,才不给她当冲锋陷阵的小兵呢!
沈秋阳再一次一遍遍对自己洗脑……
当李凌薇看着各地金燕子传回的消息,整合天下局势,再次给魏有源以及潜入抚州的小队发指令的空档。
想起了新兵营的某质子,笑问洛白:“沈公子怎么样?”
洛白忍笑道:“听说睡梦里哭了几次,但训练坚持下来了。”
李凌薇点头:“那还不错,没看上去那么娇气。
沈亮想让他多学一点火药方面的知识,那就把他调到龙游山谷去,在那里训练。”
洛白眉微挑:“要准备开始了吗?”
李凌薇冷笑地点头:“是的,介时严州城不安全,把他带着同去抚州也不妥,就去龙游山谷吧!”
……
当沈秋阳得知自己的第一个外出任务,是去龙游谷。
他还挺高兴的,在他看来,离那个‘丑八怪’城主越远越好。
等她把给老爹吹过的牛,画过的饼全部实现,自己就能回台州了。
在这之前,能离她远点就更好了!也不知为何,沈秋阳总感觉面对李凌薇,有点怯畏。
肯定是她身边的洛将军太凶了!沈秋阳狠狠是说。
就在李凌薇准备着攻抚州大战之时,秦林莆正式成功入蜀。
文太后和新帝为秦林莆举办了盛大的仪式,当着文武百官,蜀中士族的面,宣读秦林莆的战功。
封其为国公,护国大将军。
就这样,秦林莆成了蜀中的新贵,蜀夏王朝掌管兵力最多的人。
也让李恒有了依靠,终于,终于不用再看蜀中士族的脸色了!
当然,李恒没有立即就提出来修宫殿之类的荒唐要求,他还在观望秦林莆对自己的态度。
这个秦大将军,到底是忠于他,还是忠于文家?
李恒的拉拢和试探即低级又弱智,他先在孙柔的建议下,送秦林莆几个美人做妾。
秦林莆接受了。
又屡次邀请秦林莆一起用宴,把酒言欢,做足君臣一心的样子。
秦林莆同样表现的很完美,给足新帝面子,对其恭敬有加。
还再三保证,定会把鞑子驱逐出大夏,亲自迎新帝回京都!
这让一直以来得不到蜀中得不到尊重的新帝,喜出望外,又骄傲无比。
这才是帝王该有的将军!秦将军果然是忠心于我的!
李恒兴奋地搂着孙柔跟她一起畅想,怎么利用秦林莆驱鞑子,一统天下,到时候孙柔就是天下最尊贵的女人!
孙柔低眸浅笑,心中却是百转千回,牧哥哥让她挑拨新帝和秦林莆的关系,她还没有挑拨成功呢!
眸光流转间想到一点:“陛下,柔儿可做不了天下最尊贵的女人,但柔儿做您心尖上的女人就够了。
这最尊贵的女人该是您的皇后!
您武有秦将军,如果能再娶一位蜀中文官大族之女为后,那这朝堂您的话,谁还敢有异议!”
李恒心动了,揉着孙柔道:“听说秦将军有两女,长的国色天香,可惜了,竟然没从严州逃出来。
那里被鞑子占了,可怜这两姐妹,只怕已经惨死。
唉,朕要多多补偿秦将军啊!”
孙柔微喘着说:“之前文相一直不愿意替陛下说媒,太后也是,就宴请了几次贵妇便不再设宴。
不如请秦将军做媒,替陛下选后。”
李恒笑着点头:“可行!朕倒要看看,这蜀中谁敢拂秦将军的面子!”
孙柔佯装吃酷:“那陛下可有心动的贵女?”
李恒一个翻身,搂着她道:“朕只对你心动,心尖尖都是你,你不知道吗?”
“陛下~轻点……”
与此同时,一身斗篷的文太后,独自一人走进行宫中的一条密道。
很快,她投入一个宽大的怀抱中。
“林莆。”
“太后。”
“你,不要唤我太后!”
“蔷儿。”
文太后,闺名文蔷。与她幽会之人正是秦林莆!
密道前后已经被秦林莆的亲卫,和太后心腹守住,两人放心大胆地在里面私会。
“林莆,我好想你,日思夜想……”
“蔷儿,我也是,一别经年,我没有一刻不在想你。”
伴随着衣物落地声,两人互诉情肠。
很快,双唇交叠,无法再说出话来。
人前高贵的文太后,在这里,则成了温柔似水的女子……
孙柔宫中,不到半刻钟,李恒便败下阵来。
搂着一脸郁结的孙柔,继续商量怎么利用秦林莆。
而这秘道之战,足足持续了大半个时辰,文太后跟散了架一样,连一根手指都不想动。
任由秦林莆替其穿回衣裳,甚至还笨拙地帮她梳头。
过了许久文太后才缓过来,娇嗔地说:
“你这是素了多久?陛下不是才赏过你几个美人?”m.χIùmЬ.CǒM
秦林莆笑道:“看到蔷儿,情难自禁。”
文太后享受着情人的温存,却也没忘正事:
“陛下无大志,父亲也有了二心,蜀中士族轻视皇室,外敌虎视眈眈。
这岌岌可危的李氏王朝,我拼了命地拉着。
林莆,你要助我!”
秦林莆深情地道:“我舍弃江南道赶到蜀中,就是为了你。
我来了,蔷儿什么都不用再担心,你永远都是大夏最尊贵的女人!”
文太后缓缓摇头,执着他的手,郑重道:“我要废长立幼!”
秦林莆心一惊,手中的梳子跌落,昏暗的密道,两人看不清对方的脸色。
可文太后知晓,他有多激动:“这……文相知道吗?”
“父亲不同意。所以林莆,你一定要助我,助玉儿。”
秦林莆只觉喉咙发干,曾经高高在上的皇位,皇权,头一次离他这么近。
仿佛只要他此刻点一下头,就唾手可得一样。
“陛下,怎么办?”
“他听话,就把他和那女人一起圈禁高墙。不听话,就一起暴毙吧!”
秦林莆心一惊,那到底是你的亲生儿子啊!
可是很快他就想到自己还有两个,被遗弃在严州城的女儿。
看来在某一方面,蔷儿和自己是一样的!
一样,狠得下心,下得了手!
“你放心,陛下这边,不用你动手,我不会让你的名声沾上污点。
你要做的,就是让陛下犯一个错,犯下足够废他的大错。”
秦林莆心中有谱,轻笑道:“让咱们的陛下犯错,很容易。
可让蜀中士族接受玉儿,要怎么办到?”
文太后轻笑:“放心,玉儿不似陛下,让蜀中士族接纳他,也很容易。
至于我父亲那里,还得多劳你来劝服他。”
……
权力的游戏,从来都是阴暗、龌龊、不择手断的。
只要身涉其中,人就没了情味,不论是母子、父女、情人、夫妻,皆能反目。
蜀中内忧外患,皇室只余那么几个人了,不思巩固政权,依旧在内斗。
文太后、文相、新帝,本来是三足鼎立的局面,而秦林莆的加入,扯下了他们的伪善的遮羞布,瞬间加速了局势的变化。
蜀中的局势会如何,还未可知。
而被孙柔派到龙游的女杀手红袖,才进入龙游地界,就遇到了一个大麻烦。
身手诡异敏捷的她,在穿过一座平平无奇的山林时,本能地感到不对经。
明明眼前没有敌人,没有异样,可就是精神紧崩,仿佛这山林中藏着无数看不见的敌人一样。
红袖小心翼翼地前进,突然,身子才挨上一棵树,林中就传来响亮的哨声。
一惊之下,才要往后退,脚又被一个奇怪的捕兽夹给夹住了。
脚腕鲜血直流,她呆呆地看着那个模样奇特地夹子,很疑惑这东西之前是藏在哪的?
她非常确定,地上没有陷阱。
她试着用手去掰开夹子,结果反而夹的更深,刺破的皮肉,能看到骨头。
她眼神呆呆地看着脚,微微偏着头,取出匕首,准备把这玩意砍断。
就在这时,她听到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杀手的本能反应,第一招,对敌!
可惜这夹子还带根铁链,她根本挣脱不开。
待看到来人是一支带有机械的士兵,她立即收起武器。
准备第二招,示弱!
“哎哟,我当是捉了只野猪呢!动静这么响!怎么是个小乞丐啊!”
红袖:你才是野猪!你才是乞丐!
“哎呀!伤这么重!小姑娘,你怎么不喊不叫啊?
快快快,那个,小沈,你今天第一次巡山,这夹子也是你布置的。
这伤员归你负责,背她去看医师。”
沈秋阳低头看向‘小乞丐’,到也不算太脏,巴掌大的小脸,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中满是恐慌。
好像一只受惊的小兽哦!
对了,像只看到狼的小狐狸,小小的,怯怯的。
再看她的脚,沈秋阳都惊讶:“这都见骨头了!你怎么不哭喊?”
忙把夹子打开,从怀中取出金疮药和手帕,才要倒药,队长阻拦:
“等一下,拿酒精淋一下。”
从腰间接下画着大大红叉的皮囊,小心翼翼地往她脚腕上倒了一些。
几个将士看到,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这酒精倒在伤口上有多痛,他们都感受过。
再看这小姑娘,依旧呆呆地没反应。
也不知道是个小哑巴,还是个小傻子不知道喊痛。
沈秋阳三两下简单包扎了,碎碎念道:
“得赶紧看医师,小姑娘家家的,万一瘸了怎生是好?”
弯腰要背人,小姑娘却不顾伤口猛地一个后退,更像一只受惊的小兽了。
沈秋阳声音更低了:“别怕,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是民兵,保护百姓的。”
队长提醒:“你还不是,你只是个新兵。”
沈秋阳深吸一口气,假装没听到,接着说:
“我送你到龙游城看医师,你这伤不能耽误。”
小姑娘大眼睛一抬,这才给了点反应:
“龙游城?是龙游县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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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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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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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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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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