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第二天白天。

  许宝站在院子里,恰好是两队卫兵换班的时候,一阵呼啸的风声从耳边吹过,侧身之时,刚巧看到地上突然出现的纸飞机。

  她猜到是什么东西,弯腰捡起,揣在怀里,快步走到房间里。

  展开纸飞机,上面赫然写着几个大字,字迹清秀有力。Χiυmъ.cοΜ

  “已查到你生父的下落,子时会有人来接你,码头见。”

  许宝一怔,缓过神来,原来真是程商戈,不过短短三日,他就查到了她的生父是谁,不禁感叹,程商戈的势力远远比她看到的要大很多。

  慌乱的将纸条折叠收起来,听到身后的脚步声,料定是白姨从厨房里出来了。

  不能让她知道,白姨平素最恨像许宝父亲那样的富家公子,玩弄女人的感情,又不负责任。

  白姨手里端着一碗莲子羹,不紧不慢的放在桌子上,显然并没有看出许宝的异常。

  “小姐,趁热喝,少帅走的时候亲自吩咐的。”

  语气喜悦,看到自家小姐和少帅的关系和好如初,她打心底里高兴。

  陈晓曼和翠微又得到了该有的下场,她心里的气别提多顺畅了,今天走路的步子都轻快了很多。

  “好。”

  许宝敷衍的应了一声,根本没看桌子上的莲子羹,摸索起碗边,端起来,上了楼。

  卧室房间里,一碗莲子羹放在桌子上,从冒着热气到逐渐冰凉,始终没有少一口。

  许宝一直在门口来回的踱步,时不时看看墙上的钟表,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下楼,可以正好遇到程商戈的人。

  还没等她出去,门被推开了,白姨探身告诉她,少帅遇到了紧急的军务,今晚要留宿在军营里。

  许宝眸子一亮,似乎并不惊讶。

  看来是程商戈计划的,这个紧急军务也是他制造的吧,方便从桂园里把她接出去。

  入夜,子时。

  许宝刚一走出院子,就被一个黑衣人拦下,什么话也没话说,伸手示意她跟上。

  上了一辆黑色轿车,在夜深人静的夜晚,悄无声息的不见了。

  “你是程商戈的人?”

  许宝疑惑的问道。

  上了车,才看清黑衣男子的样貌,是个五六十岁的大叔,瞧着身手不凡,走起路来像是三四十岁的人,干脆利落。

  “许小姐,我是程老大的人,你可以叫我李叔。”

  开车的男人语气平淡的说道,余光落在许宝的脸上。

  惊叹自家老大敢从傅少帅的院子里抢人的同时,又觉得这女人气度不凡,堪称绝美之色,当真是配的上自家老大。

  比之前那个叫周文的强多了。

  那个女人自己倒贴程老大,还要在外人面前装作楚楚可怜的样子,她跟程老大完全是交易和利用。

  这样的人怎么配当程家的女人。

  许宝听了他的话,沉默不语,程商戈还真是胆子大,估计这个李叔就是他家的管家。

  让一个管家从傅九城的眼皮子底下接人,他还真是大胆。

  不一会儿,两人就到了码头,黑色的汽车在夜幕下开的飞快,格外的引人注目。

  果然一艘船只,点着灯,平静的停靠在岸边。

  许宝漠然的朝着甲板走过去,夜风卷起她素白色的纱裙,那飘渺灵动之气,似水波一样蔓延开来,让她宛如一朵夜间绽放的雪白昙花,美得让人心颤,脆弱得让人心碎。

  孤寂的夜空中,繁星点点,她那双含着秋水的眼眸,好似天幕中的群星一般,绚烂闪亮,璀璨夺目,程商戈的心跳,不自觉的漏了一拍,心脏不可抑制的痉挛

  坐在船里的程商戈见状,赶紧转身,快步走到许宝的身旁,搀扶着她娇弱的身体,关心道:“外面风大,你的身体,不宜吹风,快些进去,否则很容易感染风寒的!

  许宝摇了摇头,低低道:“没事的,你吩咐舵手开船吧,我就想站在外面。”

  桂园。

  白姨准备入睡了,才想起许宝端了碗莲子羹上楼,可不能将空碗放在卧室里,得赶紧拿出来,放到厨房里清洗。

  不紧不慢的走上二楼,在卧室门口停下了脚步。

  半掩的屋门,里面开着灯,一个人也没有,桌子上的莲子羹完好无损,是满满的一整碗。

  当即大惊失色,跑上跑下找许宝的下落。

  约莫过了十分钟,快步走到电话机旁,拨打了军营里的电话。

  军营里。

  副官快步上前,单膝跪在地上,面色有些迟疑不决,欲言又止的开口,“回禀少帅,是程商戈的人带走了十三姨太太,属下失职,他们一行人已经离开了海城。”

  傅九城的心,一阵一阵紧缩的疼痛,胸膛内,沉重得如同灌了千百斤铜铁。

  他死死咬住薄唇,狠狠地咬住,仿佛只有这种伤痛、这种血腥,才能暂时驱散心中的阴霾。

  受伤的地方,忽然猛烈地抽痛起来,他可以想像得到,终于摆脱他纠缠时,她的表情,一定是极为轻松自在的。

  该死的程商戈,竟敢派人偷袭军营的同时,又让人去桂园把许宝接走,这招声东击西,他竟未料到。

  思及此,他的双拳紧握,声音游若无丝,又哑又涩,“她的去向呢?”

  左臂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新鲜的血液往外渗透。

  副官浓眉紧蹙,心知这一事实,深深打击到王爷,面色不由凝滞,拱手低声道:“我们几日前,收到莫名的书信,上面写着说十三姨太太和程商戈密谋要离开,前往岛屿寻找许宝的亲生父亲,只是,属下无从查证这封书信的真假,所以没有跟少帅禀报。”

  傅九城闻言,脸上的表情悲恨难辩,面色惨白得几乎透明。

  他的脑海中,盘旋着一个狂啸的念头,她和程商戈早就你情我诺了!

  还要在自己面前装作情深意切的样子,许宝这个没有良心的女人。

  他把自己的心,都给了她,她怎么能如此伤害他?

  这么多年,他是第一次,这么强烈的想要拥有一个女人,想要跟她厮守终生……

  而她不屑,她一点也不屑自己!

  就为了找什么亲生父亲,跟着程商戈跑了,真是笑话。

  他感觉身体内,有股刺骨的冰冷,从胸口处,慢慢的渗出,流遍了四肢百骸,身体便在副官担忧的目光下,无力地瘫软了下去。

  他嘴角微微下垂,唇畔轻轻翕动,嗓音沙哑:“两个人,前往海域……原来如此……”

  说罢,他发出剧烈的咳嗽声,似乎刚才那句话,似乎耗尽了他全身的心力,此刻的他,似乎想要将他整个肺,都要咳出来……

  程商戈诡计多端,竟直接在杀手的匕首上动了手脚,只要匕首划过人的肌肤,毒液就会渗透到五脏六腑。

  此刻,傅九城还能吊着一口气,完全是命大。

  副官赶紧上前,焦急的叫道:“少帅,保重身体要紧,况且,此事不足为信……”

  傅九城发出疯狂的大笑起来,随后,他渐渐沉默下来,阴鸷的表情愈发冷洌,黑眸如严冬幽深的寒潭,望不见底,那双眼底的深沉,让人寒不粟,心惊胆颤。

  不足为信?

  若是只看到一封书信,他当然会相信许宝,可是如今是事实摆在他的面前,让他如何不信。

  而后,副官听到他冰冷的声音响起,“立刻备车!”

  副官纵使担心他的身体,但是,他也知道,他拦不住他,就连林晔过来,也只怕是无功而返,跟在少帅身边这么多年,他的性格,自己十分了解。

  他叹了口气,蓦地起身回道:“属下立刻去办,先行告退!”

  接下来,连续三天的疯狂赶路,谁也劝不住,冷唯墨的疯狂,不眠不休,本来陪同前行的队伍,有数百人。

  可是,坚持到最后的,只有十人不到!

  而落后的卫兵们,也正在陆陆续续,马不停蹄的赶来。

  即将抵达码头的傅九城,整个人显得狼狈不堪,原本,深邃迷人的眸瞳里,布满了狰狞的血丝,而青色的胡渣,似野草般疯涨,他面色煞白,神情空洞,形如枯稿。

  副官实在忍不住,红了眼眶,铮铮铁汉,却流下不易轻弹的泪水,恳请道:“少帅,休息一下吧,再这样继续下去,你会灯枯油尽的……”

  傅九城抬起头来,看着这么多年来,一直忠心耿耿的手下,心中生起一丝愧色,重重的垂下眼皮,手搭在后座的靠背上,不由转开头,沙哑的说道:“我去洗把脸。”

  说罢,他利落的打开车门,出去,来到一个小河边,看到自己的恐怖模样,着实吓了一跳。

  他摸着脸上的胡渣,他这幅鬼样子,会不会吓到许宝,他的许宝,永远都是那么的美,那么的清然淡雅,散发着芬芳的气息……

  这一刻,他像一个情窦初开,约见心爱少女的少年,对于形如流浪汉的自己,有种手足无措感,如此狼狈的模样,他不想被她看到。

  最后,他决定戴上面具,为了掩饰此刻的狼狈,他已经很久,没有戴过面具,以前,只有上战场的时候,他才会戴上!

  而讽刺的是,这一次,却是为了去见心爱的女人。

  许宝会跟自己回去吗?想到这,心底深处不禁漫上一层深沉的悲凉。

  傅九城带着身后的卫兵,风驰电掣向码头奔去,而副官等人,则是紧随其后。

  他深幽的眼中,掠过一道凛然的光芒,许宝,他是绝不忍心伤害的!

  可是,程商戈不同,他拐走自己的王妃,想到这,心中多了一抹肃杀的意味。

  远远的,就见海面水光粼粼流动,闪耀着清幽的寒光,这个港口,交通往来很是发达,即使是晚上,这里也会有许多船只停泊。

  可是,今夜,这里只泊着一条大船,一眼望去,便可看出,那是一条制造精良的航海船,船舱内亮着灯,有昏黄的光芒映了出来,将附近的河面,都照亮了。

  傅九城停立,望着不远处的船只,深邃如海的黑眸,微微眯了起来。

  没多久,一个身姿挺拔的男子走了出来。

  月色下,那名男子的模样显露出来,迎而伫立在甲板上,一身黑色的西装,披着一件貂毛大衣,在风里舞动,好似和月光融在一起,额间墨色碎发,在风里飘扬,带着一丝轻狂的意味。

  男子犹如天神下凡,犹胜于白莲的脱俗与飘逸,俊美无铸的五官,让人移不开视线,他的深沉的目光,好似汪洋大海,深不可测,琢磨不透。

  全身散发出尊贵,且不容忽视的气势,那浑然而成的气度,有着让人无法亵渎的高洁优雅。

  如今的程商戈已然跟半月前见到的判若两人,不得不说,他所修炼的邪术,已经是出神入化了,可以随意的变更容貌。

  从前他一张丑陋的面容,很难让人想象到他是程家的少爷,大名鼎鼎的程家,可是很少有人不知道,一夜之间化为虚有,从此临阳城只傅家一家独大。

  他心里的恨,可想而知。

  当他看到岸边停留的人影时,眼底深处暗涌出一丝肃然之气,“傅九城!”

  而坐在内船舱中的许宝,很快发现在异样,微微皱了皱眉,忽然抬手挑开了窗帘,向外望去,刹那间,清亮的黑眸,顿时变得极是幽深。

  他们一个时辰前,才抵达了这里,由于太色已晚,出航较为危险,她才提议,等明天一早,再行出发,可是,却想不到,还是被傅九城的人追到了!

  说罢,她这才抬眸,正视岸上的男子,辜负他的深情,是让她不忍,却不得为之的事。

  毕竟,两个人的相处,如果靠的,仅仅是爱,那些,狂放的激情,总有一天,会回归于平淡!

  然而,两人真正相处一生的法宝,是理解,交流,尊重,宽容,以及爱护!

  而这些,正是他们两个人,真正缺乏的东西,相爱,不如相知。

  以他的性格,让他意志到这些,无疑是多么困难的事。

  在这之前,就算勉强在一起,他们绝对会因为,一点小小的误会,而发生不愉快的争吵,从而,造成挽回不了的伤害。

  所以,她才决定,放手离开,去解决自己的私事,让两个人都能好过一点。

  或许还会再回来,但一定不是现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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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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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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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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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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