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晋把剥好的水煮蛋放进她的碟子中,“知道我辛苦,就该般去和我住,我就不用每天这样跑来跑去了。”
陈依依和沈晋的家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隔着好几公里的路,开车差不多要半个小时。
当初陈依依租这房子时就是特意避开沈晋。她从沈母嘴里得知沈晋的房子买在城西,她找房子就故意找城东这边的。
以为这样就能尽量避开见面的机会,可是缘分就是如此奇妙,天意就爱捉弄人。她和沈晋不仅要跨越半个城区天天见面,关系还更近了一步。ωωω.χΙυΜЬ.Cǒm
早知如此,她当初何必那么折腾,直接把房子租到他附近岂不省事。
“月初才交了房租呢,不住太浪费了。”陈依依把用勺子把鸡蛋切成两半,把里面的蛋黄挑到沈晋碗里,“给你,我不吃黄。”
沈晋都习惯了,夹起碗中蛋黄,一口塞进嘴巴里。
从小到大,要说陈依依最讨厌什么食物,除了菠菜,那就是鸡蛋黄了。
这种黄黄的,带着股淡淡腥味的,说不准是软还是硬的东西,是陈依依小时候的梦魇。
七八岁时,他爸妈为了提高她的营养,帮助她长身体,特地托人去乡下买了一篮子土鸡蛋。
每天早上煮一个给她吃,可陈依依闻着鸡蛋那股味道就犯晕,禁闭牙关,死活不肯吃。
陈母那里肯啊,本就是买来给陈依依身体的,一定要陈依依吃下去。
为了一个鸡蛋,陈依依和她妈僵持了很久,后来她退了一步,忍着恶心把鸡蛋白吃了下去,但蛋黄她打死都不碰一下。
每次吃早饭对陈依依来说就是一种折磨。后来,她借口时间来不及,要把鸡蛋带走吃,以逃避她妈妈的监督。
她妈同意了,但特意叮嘱沈晋帮忙监督,一定要让他把鸡蛋吃掉。
少年的沈晋很听话,就像陈依依的另一个妈,不管她怎么撒娇,玩花样,都不能让沈晋妥协,她还是得吃鸡蛋。
可陈依依只习惯了吃蛋白,蛋黄还是一口丢不能下咽。最终,陈依依和沈晋约定好了,以后她把鸡蛋带出来吃,她自己蛋白,沈晋吃蛋黄。
此后,每天通往学校的小巷里,都能听到沈晋被蛋黄噎住的打嗝声,以及陈依依的哈哈大笑声。
吃完早饭已是早上九点,太阳高高地挂在湛蓝的天空。
陈依依给自己的手臂和小腿上抹了一圈防晒霜,再披上一件薄纱防晒外套才和沈晋一起出门。
坐在车上,沈晋在一边寄安全带,陈依依打开窗户,外头风光明媚,适合约会。
于是,她转过头,拽了拽沈晋的衣袖,“今天我不想改剧本了,我们出去约会吧。”
沈晋没动,陈依依再接再励,换了个做法,双手攀上沈晋的手臂,使劲摇了摇,颇有些耍无赖的感觉,“沈导你不要这么无趣嘛,这样子我们是不会长久的,说不定哪天我嫌弃你的性子,就会和你分手。”
陈依依也不知哪来的胆子竟威胁起了沈晋。
“好,那就去约会。”
沈晋傾身给她寄好安全带,顺带在她撅着的唇上啄了一口,应了她的要求。
对于陈依依,他向来是无条件地投降。
沈晋也清楚自己的性格,惯来是沉闷,淡薄,套用陈依依的话甚至可以说是无趣。相反,陈依依是那种很外向的女孩子,活泼,明亮的眼总是笑着,像一个小太阳般源源不断地散发光芒。
两个性格如此大相径庭的人恋爱,沈晋时常会在心底隐隐担心自己会不会被嫌弃。
现在听到陈依依这样说,他心底的恐慌更甚。
一路上,他好看的下颌紧绷,嘴也轻轻抿起,脑子里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陈依依叫了他四五次,他都没反应。
“沈晋,你是不是生气了?”她察觉气氛不对,以为沈晋把自己说得玩笑话当真了,眼内带着几分小心的神色:“刚才的话都是骗你的,就是为了让你带我出去玩,不是真的要和你分手。”
陈依依也很理解沈晋,沈晋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靠他自己努力得来的。
导演并不是一个轻松的工作。
在一部戏中,导演是整个剧的核心与灵魂。不仅要在前期选剧本、演员、道具等筹备工作上花费精力,在拍摄过程中更要劳心劳力,摈弃各种思想杂念,专心专注在戏上。
有时为了一个分镜头,就要拍上好几个小时。熬夜赶工,风餐露宿,历经暑去冬来,四季轮回,都是家常便饭。
沈晋的成名作《追影子的人》,从他开始筹备,到开拍,再到杀青,整整用了一年半的时间。
《追影子的人》是沈晋在大学时期创作的剧本,从大一开始构思,大二抄笔写,大三改了五稿,一直到大四才算真正意义上的完稿。
其主要内容是以主人公林岩为主线,讲述他成功成为一名导演的心酸历程。小男孩林岩从小就有一个导演梦,这个梦如影子一样天天跟随着他,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努力学习,成为一个追影子的人。
可影子哪有那么好追,在这条路上他吃尽了苦头,家人不理解不支持,失败后老师失望眼神和同学嘲讽的目光,拍摄过程中遇到各种困难,沈晋用电影手法将其刻画的淋漓尽致。
这部影片上映时,陈依依去影院买了票去看。当影片一帧帧播过,她看到成为导演的林岩四处筹资拍摄应酬到胃出血住院、拍摄过程中被演员甩脸呵斥他赔笑、为了一个动作不厌其烦地讲了三十次戏等片段时,在一百个观众面前哭得泣不成声。
林岩就是沈晋的缩影。《追影子的人》就是沈晋以自己为原型加以改编创作。
如果说追逐梦想是一段属于自己的朝圣,那么陈依依知道沈晋在这段路上走得有多艰辛,多寂寞。
沈父和沈母都是一名公务员,生活安稳,一眼就望得到头,他们不希望沈晋踏入娱乐圈这个大染缸,尤其是沈晋的父亲极力反对他去做导演,他就希望沈晋读医学专业,毕业后成为一名医生。
虽然沈晋性子温吞凉薄,但也执拗得很,他一旦认准的事情,就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高考填志愿时,瞒着沈父沈母偷偷填报了s大的编导专业,直到通知书寄到家里了,他们才知道沈晋骗了他。
那一天,一向不怎么动怒地沈父抡起鸡毛掸子就把沈晋抽了一顿,怒吼声都穿透了墙,把正在写作业的陈依依吓一跳。
要不是沈母拦着,沈晋后背真得要背抽得血肉模糊。
当晚,沈晋被赶出家门,陈父把他带回自己家,给他后背抹了消炎药膏。
陈依依问他这样做值得吗,他趴在沙发上,一双眼发着炽热的光,笑着说值得。
那是陈依依头一次见沈晋的眼内有流星划过。
光芒璀璨耀眼。
沈父和沈晋的关系降到了冰点,即使同坐一张桌子上吃饭,也如同陌生人,不说一句话。
在陈依依收到c大录取通知书时,沈晋找到房子搬出去住,后来用拍摄《追影子的人》挣来的票房钱买了现在的房子。
即使后来父子言和了,疙瘩解开了,平时偶尔还会通电话,但那个绑疙瘩的印子还在,实难在心里抹去。
“我没有生气。”沈晋拉过陈依依一只手,与她十指相扣,语气温和地开口:“我只是在想要怎么弥补你、哄你。由于工作的因素,我没有时间去研究男女朋友之间恋爱要做那些事,再加上我沉闷的性子,你肯定会受委屈,所以是我要向你道歉。”
陈依依啊陈依依,眼前这个男人厨艺好,会做饭,会给你改剧本,包容你的小性子、小脾气,乐意哄你宠你,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不然我们还是回去吧,在家改剧本也是约会啊。”
“不,我们去约会。”沈晋放慢了车速,单手打着方向盘,“我说那些不是为了感动你在我这里,陈依依你有胡作非为的权利。你想做什么我都会陪你一起完成,只要你说,我都会做。”
一波感动未平,又一泼感动来袭,陈依依还沉浸在他的话语中。
不料沈晋却转换了语气来了一句,“可是分手,呵,你想都别想。”
陈依依:……
亏她还差点感动地哭出来。
“下车。”
沈晋把车停好,拍了拍陈依依的头。
“到哪里了?”透过窗户,陈依依看到了“安佳宠物店”几个大字,“你带我来宠物店干嘛?”
沈晋笑回:“你不是想养狗,去挑一条带回家。”
没想到他真把自己的话放在了心上,陈依依扬着明媚的笑脸,快速解开安全带,拉着沈晋走进宠物店。
“汪汪汪……”
笼中的狗狗一见到生人,就扑腾起来,吠着摆动尾巴。
陈依依对汪星人这种生物丝毫没有抵抗力,通体雪白的萨摩耶竖着两只耳朵,歪着脑袋看着她。萌蠢萌蠢的二哈蹲坐在笼子上,一双灰褐色的好奇地盯着他们瞧。
“都好可爱,怎么办,我都好想要。”陈依依抓着沈晋的胳膊,湿漉漉的眼睛都在诉说,我要,我要。
沈晋眼神扫过这些狗,淡淡地说:“最多可以养一条。”
“为什么?”
“因为我只能容忍一只狗瓜分你的注意力。”
占有欲超强的话,使陈依依不知以何种理由去反驳。
在店长的推荐下,陈依依买了一条两个月大的拉布拉多犬,棕色的皮毛,眼睛像一颗黑曜石,耳朵软趴趴地耷拉着,可爱极了。
在宠物店给它洗完澡,又置办一堆狗粮、零食等物品,陈依依抱着狗跟在拎着狗笼沈晋的身后走出店门。
陈依依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拉布拉多乖乖地趴在她的大腿上,眼睛在眼眶内不停地转着。
“沈晋,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陈依依抚摸着它柔软的毛,脑中思考取什么名字好,“哎,不如叫brown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陈依依一脸兴致勃勃地询问沈晋意见。
车厢内,一人一狗,四只亮晶晶的眼都望着沈晋。
brown,棕色,倒是符合它的外表,也符合陈依依的取名风格。
沈晋:“挺好。”
“你有名字啦,小可爱”,陈依依把brown举到跟前,用鼻尖碰了碰它的鼻子,“就叫brown。”
“brown,brown……”
沈晋看着和小狗嬉闹的陈依依,感觉买狗会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决定。
哎,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发动车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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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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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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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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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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