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现代战争,李泰可能还真的不好说,毕竟,飞机大炮的他虽然懂,可那些因素变数太大。
可古时的战争,比如大明这个时候,李泰其实还是有一些些的把握。
比如他对火器的掌控。
第一波。
马哈木竟然就输在了弗朗机上面,这种火器,其实远还没有达到重量级,毕竟,这个东西两三个人就能操控。
属于近程里面的一种效率很高的火器。
当然这个和李泰改装了弹药有关,那种朝强面积的攻击,也只有像李泰这样,对于现代武器了解的人,才能做到。
而真正大明强大的还不只是这些。
蓝玉用手拄着剑:“马哈木,我的弓箭手还没有发挥作用呢,妈的,真的废物啊!”
“将军,他马哈木还会来的!”
“是啊,这个瓦剌人,倒是一个不错的对手。”
几个人这算是变着花的拍了一波的马屁。
马哈木强,那蓝玉岂不是更强,可蓝玉却面容阴冷:“是弗朗机的作用,这个李泰,还真的是厉害,稍稍改动,我就觉得这铜管子一下子就强了一个层次。”
“将军,李将军,我看他的那个铁嘎达也好像是火器,不过,似乎是比我们的那些鸟铳,还要短小,而且威力巨大,你说李将军是怎么想到的呢?”
“他?”
蓝玉不服啊,他冷笑一声:“我听说他在中原时候,找了很多的弗朗机国的巫师,那些传教士一个个的懂的不少,估计啊,他就是跟他们学的!”
"洋人?他们的那些东西,也能比我们的大明火器厉害?"
这些个将领相互看了眼,跟着有些不信地摇了摇头。
“你们懂个屁!”
蓝玉骂了句,不过,他的心里多少有些嫉妒李泰,他虽然也研究过,可这东西设计的学问太多。
这个根本就不是他能弄懂的。
所以他也不懂。
而此刻的马哈木,也已经重整了散兵游勇,他看了眼天色。
“有雨,哈哈哈,这真的是上苍眷顾啊,火器怕的就是雨水,好了,我们等雨!”
马哈木大笑。
他身旁的瓦剌将领也都跟着笑了起来。
李泰站在城头,他将望远镜放下,目光中有一些焦急。
“蓝玉没有主动出击,看来,他是想等着马哈木的再次攻击,可,这天色……无常,有可能会有一场大雨!”
卢展鹏点了点头,他伸手在城墙上摸了摸,潮湿的砖头表面,在他的手指上留下了一些绿色的苔藓。
“这场雨要是来,咱么的火器怎么办?”
“是啊,我想马哈木也是再等这场大雨吧!”
李泰的目光中显出凝重。
而此刻的蓝玉大营内,蓝玉将酒杯倒满:“老天爷这是给我一个机会,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火器虽强,可我们的弓箭也不弱!”
“将军,你是说马哈木在等雨,到时候我们的火器不能发挥作用,怎么办?”
“怕什么,难道没了这些铁嘎达,我们的仗不能打了,李泰是很厉害,可我蓝玉也不差!”
他说着名人将自己披挂。
“等着吧,我今天也要让马哈木看看,大明,除了李泰,还有一个蓝玉在!”
他说着将铠甲穿戴上。
天也在此刻,悄悄地洒下了一滴滴的雨珠。
“雨来了!”
蓝玉嘴角露出一抹的冷笑,他大步来到马匹前,飞身上马。xǐυmь.℃òm
“弓箭手!”
“在!”
三千弓箭手齐声回道。
“给瓦剌这些狗东西一些好看!”
蓝玉说着将长剑指向了瓦剌军方向。
“是!”
三千弓箭手,纷纷将弓箭上弦,雨,好像是泼下一样。
此刻,马哈木也走到了大营前,他将手一挥:“给我把明军的大营踏平!”
“是!”
一万瓦剌铁骑,像是一只只野狼冲出了大营,直奔蓝玉的军营而来。
而此刻的三千弓箭手,也已经准备好了,他们手上的是弓箭乃是明小梢。
说道这个不得不简单的介绍一下,弓箭乃是兵家最具威力的武器,武备志上曾对弓箭有过定义。
而弓箭在战争中所发挥的作用,其实是被历朝历代所重视的,而明代更是将其发扬。
开元弓是明代的特产,这个时期的弓梢比较短小,主要是为了携带方便,还有就是能够利于长途的作战,弓箭能够保持良好的作战能力。
而汉长梢在这一方面,他的能力远没有明小梢好,而开元弓更在弓梢上做了很大的改进。
它会有一个很明显钩子样的东西,方便在战场上用弓梢去勾起地上的箭羽。
但无论是开元弓还是明小梢,其实不是太大的区分,都属于软弓的范畴。
《武备志》中说,硬弓拉开后不能持久,不利于瞄准,因此软弓长箭是最合适的搭配,边军常用的开元弓,便是软弓的代表。这种弓弓力不强,容易拉开,不善射箭的人也可以使用。
开元弓就是软弓。
而那些硬功,不单单需要很强的背力,同时还要有很严格的对于弓的保护措施,对于环境有着极为严苛的要求。
比如硬弓需要专门的弓橱来保护,防潮是对弓箭保护的最为难的课题,古时候,放弓箭的弓橱可是要放进去一个火炉,以此来保护弓箭的干燥。
如果说明小梢和开元弓,到底有什么区别,弓梢上的差别是肯定的,加上小梢弓更多的是对于弓梢的改进,而开元弓较为接近波斯的蟹弓的形状,但不管是那种,其实都是明代的产物。
总的来说,明代的弓箭,在元朝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这个可以从明军和元军的战绩上可以看出。
其实这个时期的战争,除了马快外,拼的就是这个弓箭了。
谁的弓箭射的远,射的准,就能更好的击杀敌人,给敌人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这才是弓箭的真正目的吧。
所以蓝玉此刻倒是信心满满,他对自己的弓箭兵还是充满了自信的。
“将军,三百步!”
“二百步!”
“一百步!”
开元弓有着八十步到九十步的有效射程。
“准备!”
蓝玉大叫一声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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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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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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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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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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