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得李泰走进去,又发现所有人的脸上全都挂着喜色。
李泰不解,朝着站哨的士卒问道:“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何突然集合,又人人面上带有喜色?”
那士卒先是对李泰行了一个军礼,也便是李泰发明的扶胸礼,随后言道:“回大人,昨夜都督府突然送来六千具甲胄,如今王千户正在给大家发放甲胄!”
“甲胄!”
李泰听得顿时一愣,甲胄可是个好东西,但同样,好东西就意味着要花钱。
六千具甲胄,这可不是什么小数字,若是布甲倒是还好一些,若是革甲和皮甲,那可是笔大价钱。
要知道,上一次剿匪的时候,李泰带去的那一千士卒,穿的藤甲其实就是临走时,每人去林子里砍下些木板然后用绳子穿在身上,笨重不方便不说,防御力也是差强人意,顶多也就是能挡一挡流矢,近距离交战时,对于利器的防御力只怕都不如布甲。
如今的大明最为精锐的边军,此刻都未必敢说所有士卒人人都能穿上布甲。
“回大人,是全套的棉甲内衬锁子甲!”
“锁子甲?”
听见回话,李泰又是一惊。
冷兵器时代,甲胄,成为了兵士征战防御的关键性装备。其抵消了敌人冲击力之余,更给了将士反败为胜、置死地而后生的时机。
早在殷商时代,皮甲已经于战争中问世,只不过那时候甲胄普通的士卒可穿不上,唯有将领方有资格穿戴,且威严和象征意义大于其实际的防御意义。
随着农耕文明的发展,工艺水平的提升;而用于战争的器具则一马当先,成为了进化的重中之重。
毕竟历代统治者皆知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至理,因此盔甲在皇权的强制政令下,得到了规范化、精细化和功能化的革新。
因此,在战争频发的战国时期,因为连年的大规模战争,更让盔甲偏向于功能化。
《周礼·考工记》便记载道:“函人为甲,犀甲七属,兕甲六属,合甲五属。犀甲寿百年,兕甲寿二百年,合甲寿三百年。凡为甲,必先为容,然后制革。权其上旅与其下旅,而重若一,以其长为之围”。
到了秦朝时,皮甲和铁甲的混合装备则成为了战争兵士选择的主流。
等到了唐朝,冶铁工艺进一步发展,且皮甲因性价比太低已经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李世民大名鼎鼎的玄甲军,便是身着一身黑铁所打造甲胄的重骑兵,在那时可以说是所向睥睨。
至于如今的明朝,铁甲依旧是主流,只不过却吸收了唐宋汉甲的精致和元朝甲胄的简约,二者兼容后,新型甲胄应运而生。
那便是暗甲明盔,大明暗甲以棉布和针衫为表,以应对枪炮的冲击及北方冬天严寒,且表里都用棉布制作。
而内衬则以铁甲钢片进行衔接填充,以铁甲抵挡冷兵器的进攻,且抵挡刀矛箭矢,从而提升了单兵的整体防御性。
这种甲胄,可以说集防御性和灵活性于一身,但同样,造价也是远远高出了许多。
因此,如今大明许多的甲胄,其实直接剔除了甲胄中内衬的铁片,外面棉甲中的棉布也是尽量能少则少,已经不能称之为棉甲,而是布甲。
正统的明朝制式甲胄,在军中体系里可绝对是个稀罕物,大概只有边军精锐中的王牌部队,才能做到士卒人手一件。
可如今,都督府精锐直接划出来六千具全套的棉甲内衬锁子甲的甲胄过来。
也不怪李泰如此惊奇。
随后,李泰便想到了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昨日所见的冯胜。
“那位四爷当真是这么大的面子?”
李泰清楚,冯胜无缘无故的过来巴结自己,没道理是因为他李泰,或是他老子李善长,因此除了四爷,李泰再想不出第二个理由。
只是李泰不知道的是,冯胜此举,全然是赎罪罢了,朱元璋罚了他半年俸禄便不再追究,但是冯胜可不会傻到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但是上赶着让朱元璋罚他肯定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想要挽回一些事情,便也只能从李泰这边下手了。
这六千具甲胄,可是费了冯胜不少心思才能一晚上凑齐的,里里外外不知道动用了多少关系和人情。
这些东西算下来,甚至比胡惟庸给他的那处宅子都要珍贵。
李泰不懂冯胜深意,但是他也不想要懂,反正东西都已经送过来了,李泰肯定是不可能因为来路有问题,就还回去。
这可是六千具甲胄啊,有钱都买不到的,明朝不禁铁器也不禁火枪,唯独对甲胄看管的格外严格,私藏甲胄,那便是视作造反。
即便是李泰再有钱,却是也买不到这东西,只能从官方途径获取。
而官方,毫无疑问是不可能给出这么大的手笔,即便李泰这六千兵卒,已经可以称之为精锐之师,但毕竟是京营的士卒,天生便是低人一等。
李泰走到点兵台上,看着士卒们满脸喜色的领取甲胄,而后一个个欢天喜地的穿上。
突然,李泰心中便是一动。
想要凭借这六千人左右战局,毫无疑问这是不可能的,想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借助外力。m.xiumb.com
这些甲胄便是给了李泰一个灵感,上一次剿匪,之所以能造成这么大的战果,其实和他领兵的手段干系不大,真正立功的实际上是改良过后的火铳以及扩音器。
“或许,我应该在想些什么东西,可以克制蒙古人的铁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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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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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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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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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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