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逃荒后三岁福宝被团宠了>第186章 兜兜转转的缘分还真是奇妙
  “对,大盘子。”晴天想起正事儿,脱了鞋爬上炕。

  秦鹤轩赶紧走到炕边,用身子挡着怕她摔下来。

  晴天跑到炕琴前面打开门,大半个身子都钻进去摸索了半天,最后抱出来一个几乎挡住了她自己大半个身子的盘子。

  秦鹤轩见她抱着费劲,只好自己也偏身上炕,赶紧从她手里把盘子接了过来。

  盘子入手沉甸甸的,表面摸起来十分光滑细腻。

  秦鹤轩先翻过来看了看盘子底儿,没有任何印记。

  这才翻过来细看盘面的图案。

  盘子最外一圈画着回字纹,里面则是莲花纹。

  色彩鲜艳,纹路清晰,而且线条干净利落,一看就是手艺好的老师傅做出来的。

  “小苏说这么大的盘子,不是装菜用的,应该是摆着看的。”晴天十分不理解地问,“盘子为什么不装菜,要摆着看啊?”

  “他瞎说的!”秦鹤轩十分肯定地说,“这就是装菜用的盘子。”

  “真的么?”晴天高兴地说,“那是不是就可以拿去给娘用了!”

  “这盘子用来吃饭就浪费了。”秦鹤轩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再三确认过之后才道,“若是没猜错的话,你说的双林村那一片,应该是前朝宫中建的官窑。

  “这种大盘子,应该是专门烧制出来供宫中设宴用的。

  “只不过这个应该是前期的试制品,所以盘子底儿上没有落款。

  “若是带着落款儿,估计就值大价钱了,不过就算没有,应该也能卖不少银子。”

  前朝末年,皇帝昏庸无道,朝野混乱,是以太祖皇帝领兵起义,最终推翻了前朝统治,登基称帝。

  当时皇宫是太祖皇帝带人靠武力强行攻破的。

  前朝昏君负隅顽抗和蓄意报复,所以叫人在宫中到处放火,使得大部分宫殿和宫中物品全都烧毁了。

  太祖皇帝刚刚登基那些年,因为没有银子修缮和重建宫殿,皇宫中有一大半的宫殿都根本无法住人。

  直到后来国库充盈之后,才渐渐开始动工,陆续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建成如今的模样。

  所以前朝宫里的东西,在市面上十分稀缺,品相这么好的,只要找对了懂行的人,肯定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不过这些话秦鹤轩并没有对晴天解释,只道:“你若是信得过我,就把盘子交给我,我回去找人帮你卖,肯定比你们自己卖的钱多。”

  他说完又觉得不对,这话应该去跟叶老大两口子说。

  晴天年纪太小,就算盘子是她找到的,她肯定也做不了主。

  秦鹤轩将盘子在桌上放好,对晴天道:“你等我一下,我去问问你爹娘。”

  他出门找到叶老大询问,不料叶老大却十分痛快地说:“那个盘子啊,您跟晴天说,她同意了就行,那是她捡回来的。

  “若是能卖钱自然好,存着以后给晴天置办嫁妆。

  “若是不值钱也没事儿,回头我让她三叔给她做个木头架子,当个摆件也挺好看的。”

  秦鹤轩说的能卖大价钱这话,叶老大其实是不怎么信的。

  晴天捡了盘子刚回来那会儿,两口子就合计过这事儿。

  听说那废窑在双林村那边都快被人给翻个底朝天了。

  若是说有好看的碎瓷片还差不离,这么大这么完整的一个盘子,之前怎么可能一直没人发现,单等着晴天去捡?

  叶大嫂更倾向于晴天的运气好。

  但是叶老大却不以为然,只觉得是叶大嫂太急着赚钱,再加上点女人家爱想象的毛病罢了。

  不过那么大一个盘子,花纹还怪好看的,当个摆件也挺不错。

  可惜只有一个,若是一对儿,留下以后给晴天做嫁妆多好。

  所以听秦鹤轩说可以拿去京城卖钱,他没什么意见,也不报什么希望。

  “不用问问叶大嫂么?”为了稳妥起见,秦鹤轩最后问。

  “不就一个盘子,我还能做不了主?”叶老大说完又道,“那啥,秦小少爷,您要是想问,我叫她过来。”

  叶老大说完,一溜烟儿跑去灶间把媳妇叫过来。

  叶大嫂正刷碗呢,听说秦小少爷有事要问自己,赶紧洗了手,一边擦着手一边过来。

  秦鹤轩问了她同样的问题,叶大嫂的反应跟叶老大几乎一模一样。

  “您跟晴天说,她同意就行。”

  叶大嫂心道,反正自家闺女别的不好说,运气却是一顶一的好,她觉得行那肯定没问题。

  秦鹤轩没想到叶老大两口子都这么痛快,跟他平时接触的人十分不同。

  很多人一旦涉及到钱的问题,都会特别计较。

  可叶老大两口子却丝毫没有苛待晴天的意思。

  他登时觉得自己之前是不是想太多了,这两口子对晴天这个养女好像还是挺不错的。

  于是秦鹤轩回到房中对晴天说:“我帮你把盘子拿去京城卖钱好不好?你放心,我肯定……”

  他话还没说完,晴天就立刻点头,还说:“秦哥哥,卖不了钱也没事,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了。”

  秦鹤轩闻言,十分顺手地抄起挂在腰间的核桃道:“我不喜欢盘子,我喜欢这个。”

  晴天闻言笑得更甜了,一双大眼睛都眯成了弯弯的月牙。

  “等明年秋天我还去给你捡。”晴天道,“我不知道你这么喜欢,后来都没再跟小苏去捡核桃。

  “他自己捡了好多,后来还凑出一串十八子,卖了二十两银子呢!”

  晴天在秦鹤轩面前,从来都不隐瞒,有什么说什么。

  秦鹤轩听到十八子手串,微微一愣问:“京八棱的手串?”

  “对啊!”晴天点点头,“小苏每年都去捡京八棱,你这颗也是他带我们上山捡到的呢!”

  “那我这颗是谁捡的啊?”秦鹤轩急忙问。

  “是我捡的呀!”晴天道,“这是我看到的第一颗核桃,砸开之后小苏说我这个品相可好了,若是能凑一串能值大价钱。

  “可惜我只捡到这么一颗,后来捡的都跟它配不上。

  “当时正好姜嬷嬷来家里,我就让她帮我带给你了。”

  晴天见秦鹤轩脸上表情有些奇怪,还以为他在为了自己没有一串核桃而遗憾,赶紧向他保证道:“秦哥哥你放心,我以后每年都去捡,肯定能给你凑出一串十八子的。

  “咱们就只要品相这么好的,差一点儿的都不行。”

  但其实秦鹤轩是想到之前让人收进库房中的手串。

  叶向磊带晴天去捡核桃,晴天把捡到的第一颗核桃送给他,别人看到他喜欢京八棱,便花钱踅摸了一串京八棱的手串送给秦府,最后被父亲送到他的手上,还让叶向磊家赚了二十两银子。

  这其中兜兜转转的缘分还真是有些奇妙。

  听了晴天的话,秦鹤轩瞬间露出笑容,捏捏她的小鼻子道:“那以后每年秋天我都过来跟你一起上山捡核桃,咱们一起找,好不好?”

  “真的么?”晴天眼底透出惊喜,朝秦鹤轩伸出小拇指,“那咱们拉钩,你说话可要算话呀!”

  “这是自然。”秦鹤轩学着晴天的样子伸出小拇指,被她的小手勾住,生疏地跟着她的动作晃了几下。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晴天说完,将自己的大拇指按在秦鹤轩的大拇指上,然后笑眯眯地说:“盖了章可就不准变卦了。”

  “放心,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除非我死了,否则绝不食言。”

  “呸呸呸!”晴天赶紧学着叶老太太的样子,扭头冲着地下啐了三下,“有口无心,有口无心的!”

  第二天一早,还不等叶老四出去找活干,叶东明就先带着媳妇韩春玲登门了,谈给叶老爷子安葬的事儿。

  “我已经查过族谱,也找人算好了日子,就在三天后。

  “今天过来,就是要跟你们讲一下该注意的地方。”

  叶老太太见叶东明跟叶老大在堂屋说话,便出去找了叶大嫂道:“晌午多做几个菜,留族长两口子在家里吃个饭再走。”

  “行,娘,放心吧,我知道了。”叶大嫂挽起袖子开始为午饭做准备。

  堂屋里,叶东明跟叶老大已经将叶老爷子葬入祖坟的事儿聊得差不多了。

  叶东明便闻到外面飘进来一股香味,抽抽鼻子,肚子便不受控制地发出了咕噜声。

  他早晨出门太早,这会儿早就饿了。

  叶老大见状起身道:“族长,您先坐会儿,我出去看看饭做的咋样了。”

  他一出门,屋里便只剩下叶东明两口子了。

  韩春玲看着叶家屋里的摆设,皱眉道:“老爷,这种乡下地方,什么都没有,您何苦非要留下吃饭。

  “等会儿该不会给咱们喝苞米面粥吧?”

  “你懂个屁!”叶东明道,“吃什么重要么?重要的是他家跟秦家认识!

  “别说是苞米面粥了,就算一会儿让你喝刷锅水,你也得给我喝得高高兴兴的,听见么?”

  “知道了。”韩春玲一脸纠结地答应道。

  不多时,叶大嫂就把菜端上来摆了一桌子。

  叶老太太还道:“族长,都是家常菜,您别嫌弃。”

  “这么好的菜,还有啥嫌弃的。”叶东明这会儿也不急着走了,第一筷子就先夹了一片肉。

  叶大嫂立刻递过来一碗蒜汁道:“族长,您蘸这个吃。”

  叶东明将肉放入蒜汁里滚了一圈,然后送入口中,立刻就眯起了眼睛。

  “这是什么肉啊?”叶东明品了半晌愣是没吃出来是什么肉,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口。

  “这是梅花鹿肉。”叶老太太笑着说,“老大从山上打回来的,老大媳妇卤的腱子肉,拿来下酒是最好不过了。

  “老大,你们兄弟四个,陪族长好好喝几杯。”

  这酒是之前在天津卫集市上买的,准备给叶东林一家当见面礼的。

  如今却早已物是人非。

  叶东明开始还推辞,但是酒香却一个劲儿地往他鼻子里钻,手一松就被叶老大塞进来一个酒盅。

  “好酒啊!”叶东明闻了一鼻子就忍不住夸道,尝了一口就更放不下了。

  这么好的酒,就算他是族长,也不是天天能喝到的。

  想到这儿,他忍不住悄悄打量起叶家人来。

  叶家人衣裳都穿得朴素,大部分都打着补丁,看着也不像是多有钱的样子啊!

  倒是之前被叶老太太抱着的小丫头穿得最是鲜亮。

  衣裳像是新做的,不但没有补丁,反倒还颇为精美。

  再低头看看桌上的菜色,除了鹿肉之外,还做了肘子和五花肉炒木耳,另外还有几盘素菜。

  主食竟然是大米饭,还专门给叶老太太和孩子们熬的小米粥。

  这生活条件,看着可比村里其他人家好太多了。

  叶东明开始还有闲心想这些事儿,但是几杯酒下肚之后,兴致起来,也没工夫分析这分析那的,跟叶老大几个人越聊越欢。

  韩春玲早就吃饱了,一边跟叶老太太聊天一边等着叶东明。

  可看叶东明那样儿,一时半会儿应该结束不了。

  “他们男人喝起酒来就没个时候了。”叶老太太道,“要不你去厢房屋里躺会儿?”

  韩春玲也的确有点坐不住了,点点头起身,之前一直放在腿上的衣料滑落在地。

  她登时尴尬起来,自己原本是坚决不想要这块衣料的。

  谁知道东西没还回去,还蹭了人家一顿饭吃。

  叶老太太却根本不在意地俯身捡起衣料,塞进韩春玲怀里道:“我瞅着这料子挺适合你的,刚好做件新衣裳留着过年穿。

  “我家老二媳妇针线活做得不错,你若是没空做,就让她给你做也一样。”

  这话说的,完全没给韩春玲拒绝的余地,仿佛只能在拿回家自己做和留下让叶二嫂做之间选择。

  韩春玲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连声客气道:“哎呀,我自己做就行了,哪儿能再麻烦你家儿媳妇。”

  等她回过神来,人都已经被叶大嫂送到东厢房屋里,手里还攥着那块衣料。

  叶大嫂平时就是个干净人儿,屋里家具虽然都是半新不旧的,却都被她收拾得格外整洁干净。

  “这是我家屋里,您别嫌弃,在这儿歇会儿,睡个午觉什么的都行。

  “我把门儿给您关上,保证不会有人来打扰您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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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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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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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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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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