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逃荒后三岁福宝被团宠了>第91章 晴天的贴身护卫
  叶娟儿提着肉往家走,一路上吸引了不少村里人的目光。

  要知道,叶娟儿家里的日子过得一直算不上宽裕。

  她家老大在县里给人做学徒,如今尚未出徒。

  虽说管吃管住,可是既还不能帮家里干活,也没有工钱,三节两寿还要给师父送礼。

  老二如今还在念私塾,束脩和三节两寿的礼钱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所以叶娟儿平时都节俭得很,不是逢年过节,轻易不舍得买肉。

  而且就算过年,也没见她大手笔地买这么多肉的时候。

  于是很快就有人凑上去搭话。

  “娟儿,你这块肉可真好,比我家那块还肥呢!”

  “能买着就不错了,我去晚了,到的时候五花肉都卖光了!”

  “娟儿啊,你怎么还买了块肋排啊?该都买五花肉的。”

  “就是,肋排又瘦又有骨头,不如五花肉划算。”

  叶娟儿闻言带着几分得意地说:“哪儿是我买的啊,你们还不知道我?我这个铁公鸡,能舍得?”

  大家听到她拿自己打趣,全都笑起来。

  但如果不是买的,这么多肉,难道……

  叶娟儿看着众人的脸色,得意地说:“这是我侄儿孝敬我的!”

  “真的假的?”

  “你别是骗人的吧?”

  叶娟儿道:“你们好生看看,这五花肉足有两斤多,肋排三斤都高高的,全都是好地方,加起来怎么也得二百文钱。

  “如今还没秋收,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我就算舍得买也买不起啊!”

  “这些都是你侄儿送你的?”

  几个妇人的眼神中都透出羡慕的神色。

  “可不是么,把最好的提前给我留出来的。

  “我说我不要,他非要给,说我帮他张罗卖鹿肉,这是我应得的。

  “你们说说这孩子,我帮上什么了?

  “还不就是动了动嘴么,真是太客气了。”

  “娟儿啊,你这门亲可是真没白认。”

  “虽说是从关外来的,不过这家人办事看着还是挺讲究的!”

  “该说不说,你家这大侄子还挺有本事的,一个人打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叶娟儿平时是个很低调的人,尤其还找了个上门女婿,为了不被别人在背后讲闲话,她很少跟村里人说自家的事儿。

  今天之所以这样提着肉在村里溜达,为的就是想帮老叶家说几句好话。

  如今见目的达成了,叶娟儿又跟着众人夸了叶老大几句之后,这才心满意足地提着肉回家了。

  这两块肉该怎么做,她心里都合计好了。

  今晚把五花肉做了,给家里那爷俩解解馋,再单独留出来一碗,明天去县城给大儿子送去。

  至于这块肋排,一会儿回去就用绳子吊在井里,明天一并拿到城里,送给大儿子的师父。

  这可是绝对拿得出手的好东西。

  到时候再去城里逛逛,看买点儿什么回来给老叶家送去。

  老叶家会为人处世,她也不能差事儿。

  有来有往才是长久的相处之道。

  叶老大并不知道叶娟儿在村里把自己好一顿夸,他把院子里收拾干净之后,抱着装钱的匣子回到自家屋里,哗啦一声把里面的铜板都倒在炕上。

  叶老大兴奋地喊:“媳妇儿,快过来数钱!”

  还不等叶大嫂过来,晴天已经先凑到炕边儿问:“爹,怎么数啊?”

  “晴天会数数吗?”叶老大伸手把闺女抱上炕,抓了一把铜钱放在她面前问。

  “魏先生教过。”晴天扒拉着面前的铜钱,“一个,两个,三个……十个。”

  她就会从一数到十,再往后魏先生还没教过。

  叶大嫂过来正好听到,亲了晴天一口道:“咱家晴天真聪明,魏先生教过就记得这么清楚。”

  “来,晴天帮爹娘一起数钱。”叶老大笑呵呵地说。

  叶大嫂闻言,伸手戳了叶老大的脑门一下,嗔怪道:“你这是咋地,没见过钱啊?又不是第一次打猎了,还至于兴奋成这样!”

  “这是意外之财,当然乐了!”叶老大一边说,一边把铜板分作三堆道,“来,咱们一起数。”

  叶老大今天的嘴角就没落下来过,一直翘得高高的。

  虽然他从来没有表现出来,但其实路上叶大嫂一道菜谱卖了五十两银子这件事儿,着实给了他很大的压力。

  以前在关外的时候,叶老大的打猎水平在村子里是数一数二的,所以叶家不但经常能吃到肉,多的还能拿出去卖钱。

  可如今入关了,榕溪村周围的环境对他来说都很陌生,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继续打到猎物。

  尤其如今又有了晴天,叶老大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今天能打到这头梅花鹿,不但表示榕溪村这边的山里还是有充足的动物可以狩猎,也证明了他还是有能力让妻女过上好日子的。

  所以虽然不是第一次靠打到的猎物赚钱,但是这笔钱在叶老大心里,分量却与以前的都不一样。

  不过这些话,叶老大都没有说出口。

  这些事儿,男人自己扛就行了。

  一家三口人围坐在炕上高高兴兴地数钱。

  叶大嫂顺便教晴天道:“你每数出十个铜板就放在一堆儿,十小堆儿放在一起,就是一百枚铜钱了。

  “十个一百枚放在一起,就是一吊钱,出去能换成一两银子。”

  为了照顾晴天,夫妻俩也是十个十个的数。

  最后数完,一共买了两吊钱还有二三百文的零头。

  叶大嫂用绳子把两吊钱穿起来系好,放进带锁的箱子里。

  然后叶大嫂数出十枚铜板,塞进晴天的小荷包里,拍拍道:“晴天今天帮爹娘数钱,真棒,这是给你的奖励,留着买糖吃。”

  晴天自从跟了叶老大夫妇之后,从来就没亏过嘴,也没缺过什么。

  这还是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钱。

  她高兴得不行,两只小手一直捂着荷包不松开,好像只要一抬手,铜板就会从荷包里飞走一样。

  叶老大和叶大嫂被她这小模样逗得直笑。

  叶老大道:“咱们晴天还真是有点儿小财迷呢!”

  “财迷点儿也没啥不好。”叶大嫂赶紧护闺女道,“财迷点儿以后钱越攒越多,日子也越过越好。”

  “对,对!”叶老大忙跟着应和。

  剩下的铜板被叶大嫂放在一个匣子里,再塞进炕琴中,留着家里平时偶尔用用。

  鹿肉卖了这么多钱,但却还算不得大头。

  这头梅花鹿身上最值钱的其实是鹿皮和鹿角。

  鹿角放在那边不着急卖,鹿皮却得抓紧时间处理。

  叶老大跟叶大嫂商量道:“明天我去姑家问问,找个手艺好的人,花点钱把鹿皮收拾干净硝出来,你觉得呢?”

  刚剥下来的皮子是不能直接用来做衣裳或是皮褥子的,需要先经过硝制,让皮子变成熟皮子之后才能使用。

  经过硝制的皮子不但会更加柔软,而且上面的毛也会更加结实,不容易掉毛,皮子也能保存得更久。

  叶老大打猎这么多年,对硝皮子的法子也不是一窍不通,平时给自家人做个皮褥子什么的倒也绰绰有余。

  但这张梅花鹿皮是要送给秦府的,他那点儿手艺就有些不够看了。

  为了这张鹿皮不被自己祸害了,叶老大还是打算花钱找个手艺好的人给硝一下。

  “行,你看着办。”叶大嫂自然没有意见,“钱就在匣子里,要用的话自个儿拿。”

  刚才为了陪晴天数数,所以花费了比平时多几倍的时间。

  所以叶大嫂数完钱就去灶间准备炖肉做晚饭了。

  若是平时,晴天早就该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她身后了。

  可是今天晴天却没有跟着她,说了声要去玩就跑掉了。

  叶大嫂不免有一点失落,女儿怎么突然不粘自己了?

  叶老大却十分了解地说:“兜里有了钱,肯定是要去买糖吃了。”

  叶大嫂立刻担心地说:“哎呀,她自己出门不行的!万一再碰上村里那些混小子或者是春花……”

  “行了,你去做饭吧,我跟着她出去看看。”

  叶老大给叶大嫂吃了颗定心丸,然后悄悄跟在了晴天身后。

  晴天完全没有察觉,小狗崽子却很机警地发现了叶老大。

  它扭头看了看,见是自己家的人,这才没有什么反应,转身回去继续跟上了晴天的脚步。

  虽然之前同意晴天把狗崽子带回来,但叶老大最近忙得也没顾上管它。

  平时都是叶大嫂随便给它弄点儿吃的。

  叶老大只知道狗崽子平时喜欢跟着晴天,之前春花欺负晴天的时候,它还冲上去往春花的屁股上咬了一口。

  今天跟在后面,叶老大才发现,这狗崽子还真有点儿意思。

  晴天年纪小走得慢,它就一直不快不慢地跟在晴天身边。

  不落后也不超过,更不像一般小狗那样,会自己跑到别处东闻西嗅。

  不仅如此,狗崽子居然还会一直注意着周围的动静。

  但凡附近有人进过,它都会很警惕地投去目光,直到人家走远才收回来。

  叶老大在后面看得稀奇,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懂事的狗子。

  如此看来,还真应该好好养着。

  等以后狗崽子长大了,岂不就相当于是晴天的贴身护卫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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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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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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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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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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