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洒在湖面上,驱散了淡淡的雾气,给这阴冷的清晨,带来了一抹温暖。
这个时间,渔民还没下水捕鱼,整个湖面上空空如也,只有几只早起的水鸟在低空飞行着。
湖岸不远处的芦苇荡里,发出一阵“婆娑”的声响。
一名身穿鹅黄色棉袄的女子,跌跌撞撞的往前走着。
她每一步都走的很艰难,前方的一个泥坑更是让她摔倒。
女子趴在地上,脸上糊满了泥巴,委屈的泪水不争气的从眼眶里滑落。
她叫刘小娥,是附近渔村的普通女子。
在这本就不易的年代,老天跟她开了个玩笑,天生“眼盲”。
她只能看清三尺内的事物,超过这个距离就会变得模糊不清。
就连脚下的道路,都是一片灰暗。
也正因如此,已经十八岁的她,仍没有婚配。
她一个成年女子,却要完全靠着年迈的老爹养活。
为了不拖累老爹,她决定跳湖自尽。
可她没想到,自尽也这么艰难,这一片芦苇荡让她寸步难行。
她双手撑着冰冷的地面,奋力的站起来,继续往前走着。
也不知又过了多久,她眼前灰蒙蒙的一片变成了白茫茫。
她知道,前面就是巨定湖,是她的葬身之地。
面对死亡,她没有半点恐惧,反倒是勾了勾唇角,露出一抹微笑。
这些年,她活的太憋屈,总算能自由自在一次。
她撑开双手,大声呐喊着,心中那团污浊之气消失不见。
“阿爹,女儿不孝,不能为您养老送终……”刘小娥面露悲伤,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她早就活够了,唯独放不下年迈的老爹。
可她活着,也是给老爹添麻烦。
刘小娥鼓足了勇气,继续往前走着。
她的双脚踩在水中,冰凉刺骨的感觉传遍全身。
在强大的意念下,她继续往前走着。
可就在这个时候,她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软绵绵的感觉。
刘小娥迈着大步,想跨过去,可这东西太宽了,她双脚都踩在了上面。
她低头看了眼,是个黑漆漆的东西,大概有个一两米长。
“是条大鱼吗?”刘小娥心生疑惑,脸上露出激动的表情。
若她踩的真是一条大鱼,少说也能卖几百文钱,够她家一个月的花销。
她也算为这个家做了点事情。
她缓缓弯下身子,仔细的打量着。
当看清楚后,刘小娥身子几乎是弹射出去的,连忙发出一声尖叫。
“死人,死人了。”
刘小娥往后跑了好几十步,惊慌不已。
别看她视力不好,但也不完全瞎,三尺之内还是能看清楚的。
作为一个小姑娘,她的胆子很小。
她下意识的往回去的方向走着,可转念一想,不对啊,她是来寻死的,难不成还怕一个死人不成?
不行,她要继续跳湖。
刘小娥再次走到湖边,突然间,她对旁边的“淹死鬼”有了想法。
她想知道自己被淹死后究竟是什么样子。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她主动靠近“尸体”,伸手摸了摸。
还热乎?
人死后不是会变凉吗?
难道他刚死不久?
疑惑之下,刘小娥继续在他身上摸索着。
隐约间,她似乎感受到心跳。
“他还没死?”刘小娥恍然大悟,心情再次变的复杂起来。
按理来说,她应该立刻跳湖。
但她想把脚下这家伙救活,也算是做了一件有用的事。
自尽可以等到明天,救人必须尽快。
刘小娥双手抓着他的衣服,用力往岸上拖拽,结果废了九牛二虎的力气,也只拖了不到一米的距离。
她的力气本就小,再加上弯着腰往后拖,根本是寸步难行。
如果有一条绳子,一端绑住这家伙的腰,另一端搭在她肩膀上,应该会轻松一些。
无奈之下,刘小娥把他的外套脱掉,拧成一根手臂粗细的绳子。
这种方法确实轻松了许多,但她依旧很吃力。
就这样,刘小娥用着全身的力气,拖着一个笨重的身体,艰难的前进着。
整整过了一个时辰,她重新回到村头。
这时候,村里的百姓也都忙碌起来。
年轻力壮的男子下水捕鱼,女人们在家织网做饭。
熊孩子们则是满大街乱跑。
他们很快发现了刘小娥的身影,快速凑了过去。
“男人,是个男人,刘小娥带回来一个野男人!”一个熊孩子大声喊道。
其他熊孩子瞬间兴奋起来,指着刘小娥道:“刘小娥,眼睛瞎,没人要,拖了个野男人带回家!”
一时间,刘小娥沦为笑柄,不仅是熊孩子,就连村上的一些妇女也在她背后指指点点。
在这个封建社会,私自把男人带回家是最可耻的事情。
“她给我们岸北村丢人了,用石头砸她!”熊孩子从地上捡起小石头,朝着刘小娥丢去。
坚硬的石头砸在身上很疼,火辣辣的感觉传遍她的全身。
这时,一名衣衫褴褛的老汉冲了出来,挡在刘小娥前面,指着熊孩子们道:“回家,都给我回家!”
见老汉发怒,熊孩子们一哄而散。
“刘老汉要抱外孙喽!”
熊孩子们一边跑一边嘲笑道。
未婚先孕这种事,会让刘小娥成为千夫所指。
“阿爹……”听到老汉的声音后,刘小娥战战兢兢的说道。
“走,跟我回家!”刘老汉抓着刘小娥的胳膊,怒气冲冲的说道。
“带他一起走!”刘小娥坚持道。
“你、你这是想我啊!”刘老汉浑身打着哆嗦道。
他举起手中的拐杖,想要抽打刘小娥,却始终没有狠下心来。m.χIùmЬ.CǒM
“先把他带回家吧。”刘老汉无奈的说道。
他不想在街上跟刘小娥生气,那样只会让别人看笑话。
“恩!”刘小娥点点头,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这些年来,她太孤独了,除了老爹之外,再没任何一个亲近之人。
她渴望得到爱,哪怕只是朋友之间的爱也行。
虽说她对这个半死不活的家伙一点都不了解,更别谈半点感情,可这一路上她想了很多。
她认为自己救了对方性命,对方就一定会心存感激,会跟她成为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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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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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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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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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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