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萧氏皇族真正的根基只有两项,一是强大的武力。
外有各边镇大军近四十万,内有龙武卫、豹韬卫和羽林卫近五十万大军,当真可号称百万雄狮。
除了北地长孙氏大家主不幸壮年英烈,实力下滑略弱外,东西南三向,都有名将镇守,更别说还有平南王这种赫赫有名的bug级存在。ωωω.χΙυΜЬ.Cǒm
第二点,则是上京贵族的支持。
而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一点。
这批贵族是萧氏建朝以来蓬勃发展而来的,他们掌握了大夏九成以上的资源。
而资源到底有多重要,自不必多说。
毕竟,在这个时代,资源才是第一生产力。
如今,他的父亲公输良既得到了贵族的支持,那么意味着皇权能带来的威胁,大大降低。
更何况,龙武卫这支近卫,都被渗透。
胆子大一点的,甚至可以干一票大的,直接攻入皇宫。
仿佛明白公输仇心中所想,公输良看着他,沉沉说道:“仇儿,这个世界,有三个人你千万不能小看。”
“哦?”
公输仇不知道父亲为何突然说到这个,但还是接过话茬,反问:“敢问父相,是哪三个人?”
“第一个,自然是咱们的皇帝陛下,萧师道。”
“萧师道能占据大夏天下,可不单单是发生了一次兵变那么简单。”公输良淡淡说道。
随后摸着密道的壁画,边走边说:“元帝有雄心壮志,为人多疑,善用兵,更擅审时度势。”
“你这些年,看到的他,不过是冰山一角。”
随即,他顿了顿,“多说无益,你只要记住,对夏元帝,除非拥有必胜的把握,否则……将你那份野心给我藏在心底最深处。”
公输仇眸子闪了闪,旋即想到元帝到这个年龄,都还没有立储君,的确是个极度爱惜帝位的人。
“第二人,我猜父亲说得是高卿云吧!”他补充开口道。
公输良欣慰的点了点头,“你能有这个认识,很不错。”
“千万不要因为高卿云看起来与世无争,就觉得他是翩翩君子。这个人才是这个王朝最会玩弄权术的家伙。”
“我很难判断,他心底到底在想什么,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为百姓社稷着想,但有时候,似乎又不是这样。”
“所以,他的心思连我都摸不透啊!”
公输仇对此并没有反驳,事实上,自他步入官途开始,能让他佩服的也只有两人。
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另一人便是高卿云。
这个人的威望高得可怕,也许在朝堂上,有人能与其分庭抗礼。
但就天下庙堂而言,受其提携之恩者,受其耳提面命者,数不胜数。
以前曾出现过一个局面,朝廷统一之初,下令收取桑田税。
但那时天下纷争刚刚平息,百姓饭都吃不饱,又哪来的银两粮食交税?
不仅百姓暴动不止,连各大州郡的官员,都不将朝廷的政令当回事。
夏元帝彼时无可奈何,竟想通过武力镇压。
而在这紧要关头,是那个叫高卿云的男人,开创了“田亩租借”的法子,竟用一年时间,就让百姓愿意纳税,更使得各州六成以上的官员则亲自下到田地,普及政令。
这其中,除了“田亩租借”是从百姓根本利益出发之外,更有他的巨大威望。
百姓愿意相信,官员愿意推动,这放在一个王朝内部,是极其不同寻常的。
当然,正是从那时开始,夏元帝便对高卿云起了戒心。
尽管他身居高位,但却没有相应的荣誉傍身。
统一以来,赐爵封侯者不在少数,而恰恰最大的功臣高卿云没有任何收获。
也许会有人说,他都都已经位极人臣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但要知道,他带出来的学生,都封伯、封侯了。
后来,似乎为了给天下一个理由,夏元帝颁布了一道政令,非军功者,不授爵。
但实际上,昔日的旧爵,并无几人有军功傍身。
就更不必提,高家老二高行烈身上军功可谓傲视群雄,也没有赐爵的迹象。
想完这些,公输仇又有些疑惑,“那最后一人又是谁?”
一时间,他想不出,这朝堂上还有谁能够让父亲如此忌惮。
“南境有猛虎!”
公输良淡淡回道。
公输仇立马反应过来,是薛仲礼,对啊,他都忘记这号人物了。
但他有些不解,“父相,平南王府素有忠烈之美称,恰恰这种人,不是更好对付吗?”
“一个异性藩王,覆灭只在皇帝的一念之间,何足惧哉!”
公输良闻言,笑着摇了摇头。
“如果说一个人忠烈,我愿意相信,但要说一个家族,世代忠烈,不仅我不信,你信吗?”他的话直击心门,让公输仇一愣,陷入思索之中。
片刻后,他才说道:“我也许会信,也许不信,全在有没有利益冲突。”
“是啊!”
“他忠不忠烈不重要,只要皇帝觉得他不忠烈,那你说后果是什么?”
公输良应声又说道。
从小在自己的父亲身旁耳濡目染,这些弯弯绕绕,他怎能不明白。
只要薛仲礼不是傻子,那么他就能根据夏元帝的脾性,估摸着自己的处境。
“如果,薛仲礼真的发难,这大夏确实难以找到能和他抗衡的存在,除非高家……”公输仇如此说道。
公输良对此没有评论,他对薛仲礼的忌惮,其实更多在于摸不清他的真实心理。
如果他真是个忠臣,这才是难搞的地方。
反倒是他若是反了,大不了再起兵戈,如何称得正统?
若他平南王府行那叛逆之事,就对不起那忠烈之称,就算将萧氏从高位之上拉下,又如何称得上正统?
真到了这一步,才是他公输良最想看到的局面。
扶持幼主登基,挟以制约天下,自古就有。
想着想着,一道脚步声让他的思绪重新回到现实。
公输仇也警惕起来,“父相,这是怎么回事?”
“是我们的朋友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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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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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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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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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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