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的是实话,这样的功劳他可不敢领。
且不说他身份本就敏感,再加上与北狄又有了如今的关系。
一旦朝廷细细追查,未尝不能查出些蛛丝马迹。
而种师义乃是老将,威震西北边陲,让他接下这个功劳,无人会怀疑。
沉思良久,种师义最终也接受了这个意见。
这是对表文中一处,有些不同的意见。
“高二公子,这瘟疫乃是你解救,为何也要算在西北军身上?这不是白白抢了你的功劳?”种师义不解地问道。
高长寿淡淡一笑,“我在上京素有纨绔之名,如今成了神医,会有人信吗?”
“再者,这疫病起自北狄,我要是掌握解救之法,陛下还不得猜忌我与北狄有勾结,这岂不是功劳没有,反倒蒙上一层不白之冤吗?”
“而西北军常年游走在西北地区,与北狄也有所往来,掌握解救之法,也在情理之中。”
种师义这才明白这一层的含义,心中不由得对高长寿又高看了一眼。
读完通篇表文,他也总结了全文主旨。
首先,就是讲述了相州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描述了情况是有多么危机。
紧接着,就是大力描述西北军与城卫军守城的惨烈战局,后面还谈到为阵亡将士请抚恤的事情。
最后就是功劳划分,大部分全是西北军,高熙川带领的城卫军占了一小部分,而高长寿全篇就提了一句,在守城时保障了将士们的粮草问题。
这也是高长寿刻意为之,他不能据有太大功劳。
这不仅是朝臣们不想看到的,夏元帝同样不想看到。
而自己大哥高熙川,虽然做官一直没什么起色,但在守城时表现的视死如归的精神,是夏元帝喜欢的。
因此,不出意外,下一任相州刺史必然就是高熙川了。
这么一想,大夏,他已经渐渐掌控了三州之地。
这在大夏十三州八郡的疆域里,已经算占有一席之地了。
但一想到自己的目标,高长寿的热情又渐渐消退了。
他要的不止是大夏,征程多艰,未来的路还很长。
……
今日是早朝的日子,天才刚刚亮起,皇宫外就有一片身披华服的官员,正在不断进入正德门。
但官员进入正德门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到早朝的大殿。
他们分侍左右,似乎还在等待着重要人物。
没一会儿,正德门进入了一名儒雅男子,身着墨玉色官袍。
在他身后不远,同样出现了一位墨玉官袍的老者,在一年轻人的扶持下跨进门槛。
“下官拜见高相,拜见公输相!”
百官齐齐折腰行礼,高声唤道。
为首的高卿云抬了抬眉,“诸位同僚,切勿多礼,快请进吧!”
而公输良则是将胡须往两边拨了一下,“各位大人,老朽到晚了,失礼了,哈哈!”
“两位大人先请!”
百官还是将道路让出来,高卿云与公输良引领着众人,前往早朝。
就在这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来了。
“腿脚不行,就让开路,好狗不挡道!”
百官回首望去,原来是平南王世子到了,他正叫骂着身前一位老迈的礼部官员,语气十分不善。
但众人却从中听出来了别的意味,他这句话虽然是对着那一名不入流的礼部官员所说,但矛头指向却是他身前的一众高官。
饶是一向好脾气的公输良都有些发恼,忍不住咳嗽一声,“咳咳,平南王府的小子,这上京可不是南边蛮荒之地,礼节不可失!”
世子微微眯眼,似乎没有料到公输良竟然会率先出声。
他拱了拱手,“怀义一时冲动,用词不当,还请相国大人恕罪!”
公输良闻言眉头挑了挑,却是看向高卿云,“高相,你怎么看?”
这一幕,顿时让百官惊骇不已。
高卿云与公输良的关系,那是在场每一位官员都心知肚明的。
二人的争斗,那是夏元帝都默认了的。
今天因为一个薛怀义,左相竟然主动询问起右相的意见了。
这是在释放什么信息?
心思稍微活络一点的人,瞬间明白,在面对平南王带来的压力,朝廷看来选择站在统一战线了。
能促使左右两位宰相一起出手的人,只有那位无疑。
难道,削藩……就要来了吗?
百官一副风雨欲来的严肃表情,平常他们可没少收那些王爷的金银财宝,现在恐怕问题大了。
在场内心打鼓的还有一人,那就是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薛怀义。
平南王被人戏称为南方王,意思是到了南方,就是他的地盘。
其实,这个话说的一点不错。
由于薛家当年于太宗有莫大功劳,后世获封世袭的异性王爵。
再加之世代平南王俱是文武双全的一代人杰,使得平南王府成为了南境第一势力。
更有甚者,在南方贫瘠之地部分,只知平南王府,而不知有朝廷。Χiυmъ.cοΜ
而薛怀义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怎么会成长为一个纨绔?
没错,他是装的。
与他表现出来的不同,真正的平南王世子是在军中声望极高,文才也是南方名列前茅的人物。
而他之所以表现的如此跋扈,疯狂得罪朝臣的原因无外乎两个。
其一,平南王府势力太强,决不能和任何朝廷大员有结交的迹象。
这一点,是夏元帝不能容忍的,平南王临走前也悉心嘱咐过。
但这对薛怀义来说,实在太简单不过了。
因此从小,平南王就在锻炼他的抗压能力,如今已经初见成效。
迫使他不得不来上京的另一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便是他真的……爱上了五公主萧妙瑜。
作为平南王世子,他什么国色天香的美女没见过,但萧妙瑜这种级别的美人,配上她身上独有的才气与慧敏,世间难寻第二人。
想到这,薛怀义不仅陷入了甜蜜的回忆。
两个月前,五公主萧妙瑜以代天巡牧的身份降临南郡,让他充满了敌意。
为此,他故意装作普通人,去接触了萧妙瑜一番。
不料,就此沦陷在五公主的绝世容颜和善良的人格魅力之中。
“喂?你走不走,不走把你屁股给爷挪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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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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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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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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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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