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好在,没人发现自己的踪迹。
他松了一口气,继续北上。
他却不知道,距离他并不远的另一处山头,几个同样伏在地上的暗卫,也溶于这片天地,紧紧跟随。
高长寿很快得到消息,蒙利班部落与吐贺真都没能找到斛律圭。
这可把他气个半死,真叫张嘴送饭,这些家伙都吃不了。
真是无奈啊!
好在,暗卫一直跟着斛律圭。
经过思考之后,他觉得,只有一个办法了。
那就是直接把斛律圭抓住,送到蒙利班部落去。
……
斛律圭继续前进,他自认为已经隐藏地十分完美了。
但他这个想法才刚刚升起,就出现了一群黑衣人,带着一张大网,扑向了他。
与此同时,在蒙利班部落内,阿奴比已经倒下了。
他强撑着病体,辗转如此多的地方,身体已然到了极限。
但还有个目标支撑着他,让他一直将这口气吊着。
“还是……没找到吗?”
阿奴比在病床上艰难起身,看着返回的一队队前去搜寻的士兵,瞳孔骤然放大。
在弥留的最后一刻,他的眼中闪过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大王,是大王吗?”
那个高大的身影逐渐靠紧,但在阿奴比的眼中却似乎越来越远。
砰!
阿奴比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再也没有一丝动静。
在他身前,斛律圭眼中的悲痛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他万万没想到,抓住自己的那群人,竟然把自己安然送到了蒙利班部落。
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重伤未愈的阿奴比竟然一直领着蒙利班部落寻找自己的踪迹,甚至与吐贺真正面交战。
如今,阿奴比死了,就死在他面前。
这一刻,他不再是北狄王,只是一个心中充满了仇恨、只想要为好兄弟复仇的斛律圭。
闭眼良久,他才深呼一口气,“阿奴比,我的兄弟,若不拿吐贺真的人头祭奠你,我斛律圭枉为丈夫!”
“来人啊,速速整顿兵马,直击……吐贺真部!”
这一声令下,房间内众位将领先是一愣,随后从悲伤的情绪中醒悟。
其中一人沉声答道:“大王,此时不是开战良机啊!”
“哼!错。”斛律圭冷哼一声,“此时,正是决战之之机!”
……
西峡谷,通过如火如荼的赶制,高长寿的第一批马具已经造成了。
马鞍、马蹬,都是按照他所设计的图纸打造,适合西北军所用的马种。
他很想感觉找机会用一用,见识一下马具对骑兵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据高长寿所知,这两样东西是骑兵史上的巨大变革。
马镫处于马的身体两侧,骑行的人将脚伸进里面,人们才可以维持身体的稳定。
而马鞍是位于马背上的一个器具,有了马鞍的存在,可以让骑马的人与马更好的结合,从而使人更好的骑行这匹马,让人在马背上不易跌落,维持人体的平衡。
所以,马镫的出现,可以让人们的腿部力量得到了释放,这时候人们在骑马的时候,不需要将双腿夹紧马的两侧。只需要让脚伸进去,就可以平稳的运行。这样的做法可以提高士兵的作战能力,让原本在马背上的骑兵可以分担更多的力量在手臂上,从而让他们杀敌人更加有力量。
而马鞍,而且可以保障马背上的士兵快速骑行时的安全,不会随意跌落下马。
在整个冷兵器战争时代,最具冲击力和威慑力的兵种,当然非骑兵莫属,当整齐列阵的骑兵以排山倒海之势冲击敌阵时,很难有人不被吓得魂飞魄散。
但骑兵的威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在没有两样关键的马具之前,骑兵几乎无法在战场上发挥战力。
什么马具这么重要?自然就是高长寿所制作的马鞍和马镫啦!可怜的亚历山大大帝亚历山大大帝是历史上第一位以骑兵出名的军事家。早在2300多年前,这位年轻的马其顿统帅便率领着精锐骑兵所向披靡,建立了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的马其顿帝国……且慢!虽然军迷们对亚历山大的传奇耳熟能详,但这里面有一个巨大的误会,那就是——亚历山大的骑兵并没有那么凶猛!在真实的历史上,亚历山大的骑兵一般是这样作战的。m.χIùmЬ.CǒM
在冷兵器时代,骑兵的优势太明显了。
首先,骑兵的机动性是任何兵种无法比拟的,在战场上,骑兵可以以极快的速度冲垮敌军,当战斗不利时,骑兵也可以轻易杀出重围,脱离危险。
追击敌人时骑兵当为首选,骑兵可以凭借出色的速度轻易的追上敌人,随后展开厮杀。
骑射可以说是骑兵最强的优势了,据说当年成吉思汗就是带领蒙古骑兵凭借骑射,使得无数体格强壮的欧洲人倒下。作战时骑兵可以充当灵活的弓箭手,在战场的边缘不断通过骑射杀伤敌人,当敌人气势已竭时,骑兵便可顺势发起冲锋,斩杀那些四处逃窜的敌人。
骑兵在近战时可以表现出惊人的杀伤力。坐在马背上的骑士无需挥舞钢刀,凭借马的冲击力,便可斩杀敌人。在平坦的战场上,骑兵的冲击力又会得到巨大的提升,战马可以将敌人撞倒,马蹄可以将敌人碾碎。
骑兵又分轻骑兵和重骑兵,其中重骑兵最为出名,历朝历代的重骑兵都流下了属于他们独特的名字:唐有玄甲骑,金有铁浮屠,西夏有铁鹞子。重甲骑兵人马皆披重甲,无坚不摧,往往正面集体冲锋。而轻骑兵往往出奇制胜,近战时穿插在敌军两侧,捣乱敌军阵型,从根本上打击敌人的士气。
要知道,在古代能被选中当骑兵的都是精中选精的,《六韬·犬韬·武骑士》的标准是:年纪在四十以下,身长在七尺五寸以上,体魄健壮,超过常人,擅长骑射,矫捷灵便,进退周旋,敢于"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
强人配备战马,战斗力想不高都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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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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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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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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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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