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打个屁的打呀。
将军们不想战,士兵们也不想战,军令下达之后,军中便生出了一股十分压抑的气氛。而当时间一天天过去,龙军终于开过来之后,第一个被攻的城池霸州首先就出了问题。
霸州作为赵宋北境重要的城池之一,在这里王信足足安排了两万大军守城,在其一旁还有信安军存在,以防随着战事不利时可给予支援,只要顶住了龙军第一波攻击,王信甚至可能会亲带大军来到这里相助。
总之就是一句话,王信的要求就是每一座城池成为了一个钉子,让龙军去头疼吧。他倒要看看,需要多久才可以拔除了这些钉子,又需要死上多少人,需要耗费多少的粮草。
北军可以就地筹粮,龙军远来,仅是后勤这一块,想必就够对方喝上一壶的了。
若是按着王信的想法来,龙军就算是想要攻下整个北境,没个几年是做不到的,那时形势就可能发生变化,北境或许就守住了呢。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龙军真正兵临霸州城城下的时候,竟然未发一箭一炮,城池竟然就主动陷落了。
“什么?两万大军在城内百姓的裹胁之下投降了?这怎么可能,他们手中的刀和枪呢,百姓阻拦,他们不会抓人,不会杀人吗?”当斥候把最新战报送到王信面前的时候,他先是不相信,跟着就是大声咆哮着。
做为北境大将军,王信是知道下面有一些军队是厌战的,但那又怎么样?
就算是成为了军人,也不是人人都喜欢打仗,也就不能逼着大家都成为精锐,成为能战之师,对这一点,王信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可是,什么都没有干,就把霸州交出去了,这个结果却不是王信可以承担的了。
怎么着你也要打一下,哪怕就是打个三五天之后在投降,他也是可以理解的。可像现在这般,龙军一到城下,马上就投降,其速度之快,赵宋的士兵都快成为了专门开大门的,这就让人实在是无法理解。
但不管是怎么样的生气,霸州是真的丢了,战报上显示,龙军入了城之后,很快就派了一支军队直奔东面的信安军方向而去。
信安军驻地,也是有着两万北军的存在,已经丢了两万,万不能在丢两万人。“快,马上传令在南面的保定军,前去支援。这一次不求守住那里,只要把信安军带出来就好,快。”
王信有些后悔了,早知道这样的话,就应该提前把信安军给调出来,这样就算是霸州有失,损失也就不会那么大了。
命令下达,王信便有些心急如焚的等待着消息。但跟着当天晚上,前线就传回了新的消息,两万信安军已经被龙军招安了。
说起来信安军倒没有像霸州兵一般那么痛快就投降,成为了人家的看门人。他们原本是准备抵抗来的。可随着龙军的龙炮一响,落在他们军营周边之后,战马奔腾,军心士气也在瞬间降至到了最低点。
龙炮的威力之强,让他们生出了一种无比为敌的感觉来。
原本军心士气就有些不稳,经龙炮这么一轰,那点想战之心也是荡然无存。而就是这个时候,龙军派的劝降使者赶来,跟着两万信安军在犹豫了半个时辰之后,这便打开了军营,所有人放下了武器。
看着这最新战报,王信的心在滴血。
又是两万北军,还是较为精锐,至少是能战的信安军,就这样只是考虑了半个时辰就降了吗?
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他们知不知道自己是赵宋的军人?他们对得起北军这个称呼吗?
心中十分的不解,但事情已经发生,不管理解也好,不理解也罢,发生的事情已经成为了不可挽回的事情。
“大将军,这样不行呀。如果每一个城池都这样的话,我们北境虽大,城池虽多,但也坚持不了多久,一旦濮王问起责来,怕是你我都吃不了兜着走。”李克胜一步走上前来,小声的提醒着。
“你有什么办法?”王信当然知道这样下去不行,可他现在真的没有什么招术了。
“两点,第一,军队换防,要让城内的百姓与我们的守军相互不熟悉,在想投降,军队阻拦起百姓来也不会有太多的顾虑。”
“第二,派出督查队,如果发现有人存着投降之心,可先斩后奏,可杀一儆百,打消一些人不战敢的想法。”
李克胜开了口,提出了自己想到的两条策略。直听的王信不断的点头,“好,这个办法好,那就马上去办?”
如果是平时,军队换防这样的事情,王信轻易不会去做。换防就等于换了一个新的环境,士兵也是需要去适应的,而在没有完全的适应之前,就要展开大战,这对战局不利。
可是现在,王信已经顾不得那许多。看看霸州,不就是因为守这里的士兵都是霸州百姓的子弟,所以当百姓要求开城投降的时候,面对着全是自己的亲人们,两万士兵是颇为顾忌,这才有了献城之事嘛。
如果换成其它的军队来守城的话,百姓与士兵间并无联系,也不认识,你看看百姓还有那么大的胆子去开城?
你在看看士兵还会不会同意百姓去打开城门?
“马上换防,这件事情就交给李将军了。”王信有如一个病急乱投医之人般着急的说着。
李克胜得了命令之后,转身便去安排。只是时间紧迫,像是距离霸州较近的雄州城和容城以及归顺城是来不及做这些事情,只能从他们身后的城池开始。
换防是为了隔断军队与百姓间的亲密联系,是为了军队无顾忌的守住城池,只是李克胜也好,王信也罢,却忘记了重要的一条,那就是这样做,守城的军队会不会同意?
就像是霸州城,守城的子弟都是城内百姓家的家人和孩子,他们是为了保家卫国才登上了城楼。可是现在,要求他们从自己的城池离去,去一个陌生的城池。
那就相当于让他放弃自己的家人,士兵能愿意吗?
自己守在城楼之上,可以与家人们互通有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说难听点,事不可违的时候,也还可以与亲人们死在一起。可是这一换防,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就比如说,换来的其它北军在入了城之后,会如何对待自己的亲人?
他们会不会动辄打骂,甚至还会为了一些钱财而出手杀人?xǐυmь.℃òm
自己当了北军,却被其它的北军抢了家人的财物,甚至是直接杀死了自己的亲人,那这个北军还当个什么劲?
这种想法一出,所谓的换防也就只能停留在口头上而已,竟然无一支军队接受了命令之后同意换防的,全数都是按兵不动,对于军令来了一个不理不睬。
命令下达,竟然无人去执行,这可是气坏了李克胜。
他自知来到北军的时间还有些短,或许自己是没有那个号召力吧,无奈只好把情况向王信大将军进行了汇报。
“这些人,还反了他们了吗?难道不知道军令如山,是需要无条件服从的?这样,你不是派出了督查队了吗?给那些人传令,就说是我说的,如果有人敢违抗换防军令,就给抓起来,敢于反抗者,就地格杀。哼!”
王信也是十分的不悦,平时不听招呼就算了,现在龙军都杀过来了,大敌当前的时候还不听招呼,那就不要怪他不讲情面。他倒要看看,等他杀了几个带头的之后,其它人是不是还敢不听话。
以强压强,这就是王信与李克胜想出的办法。
他们自认想法是不错,办法也是可行,却忘记了一条,人类都是具有逆反心理的。
当出现了问题之后,想办法的是怎么样解开这个心结,做通思想工作。尤其是像上战场杀敌这种,涉及到自身生死的问题时,更是要如此。
以强势的手段逼着大家去做什么,那就等于是逼着大家在送死,谁会同意,那不出问题才怪。
已经派出的各个督察队,是在半路之上得到了新的军令。
看到自己对于要去的城池有着生杀大权的时候,督查队们人人都变得兴奋了起来。
这种可以掌握他人生死的感觉实在是太妙了。尤其现在是战时,杀个把人更算不得什么了,这些督查队的队员便带着兴奋之情,不断的加紧赶路,奔行于各个目标城池。
霸州解放了,整个城池之内焕发了与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机。
兵不血刃的拿下了这里之后,成车的物资进入城中,随后按着人头发到了百姓和守城军队士兵的手中。
但凡是霸州城内之人,只要拥有着汉籍,每人都可以得到未来十五日一天三餐的口粮,其中有白米白面还有肉类。
这可是肉呀,对于一直生活在北境,时常会生活在战火之中的北地百姓而言,肉已经不知道是多少天,甚至是多少年都没有见过的东西。即便是每年过年的时候,多数百姓也是舍不得吃上一次肉。
「s:感谢lxiaoj111对大宋的打赏,特加更六更,此为第四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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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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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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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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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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