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带着系统来大宋>第两百四十一章 心烦意乱卢思俏
  虎头山。

  座落于白云黑水之间,地处饶阳城附近,滹沱河正由山下流过。

  卢思俏回到这里已经一月有余。

  再一次看到山上的兄弟姐妹,她心中十分高兴,尤其是看到她们都穿上了新衣服,也暂时不用为吃喝发愁的时候,就感觉到这一次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随着回来的时间越长,她的心情不知为何就越发不好起来。尤其是今天一早被师傅乔云天叫去出来之后,她的心情变得更加不美丽。

  乔云天,真正的武林高手,年轻时曾有着大漠剑狂之称。

  仗剑走天涯,辽地、夏地便是连蒙古草原都曾去过,且打遍天下无敌手,让乔云天在北地声名赫赫。曾经当时有声名止孩童啼哭之能。

  指的就是提起大漠剑狂之称的时候,当地的孩童都不敢在深夜啼哭了。

  鉴于他的威名,当时的密谍司也曾找过他,想要收入其中为朝廷效力。但不知为何,此人突然间就消失不见,谁也不知道,他来到了虎头山,并收了一生中唯一一名关门弟子,她就是卢思俏。

  高手收徒,是要看眼缘和天赋的。恰巧的是这两样卢思俏都有,游历于此的乔云天就留了下来,教卢思俏功夫,让只有十八岁的她成为了一位功夫高手。

  乔云天倾囊而授,卢思俏也是刻苦,起五更爬半夜,冬练三九、夏训三伏,功夫实力是年年上涨,终也没有辜负了师傅的期望。两人的关系也由师徒成为了如今父女一般。

  对于师傅,卢思俏打心底里尊重,但凡是师傅所说的,她都会去照做,并从不问对错。可就是在今天早上吃过饭后,乔云天提出了一个让卢思俏很抵触的话题,那就是她的婚姻大事。

  虎头山上的高手,并非只有乔云天一人,另有一位仇达,同样也曾响动江湖,绰号双环刀的他,曾有过一以敌百反胜的辉煌战绩。

  话说当初乔云天之所以会到虎头山上来,就是为了寻找这位仇达,想要较量一二的。两人的确也动了手,乔云天也不过就是以一招之能险胜而已。就是那个时候,他看到了卢思俏,发现这是一个根骨极好的练武奇才,这就动了收徒的心思,最终并留在了这里。

  那个时候,卢思俏也只有几岁而已。乔云天留下来时,就曾与仇达约法三章,其中一条便是等到卢思俏长大之后要嫁给仇达之徒李克胜。

  说起李克胜与卢思俏,可以用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来形容。

  很小的时候,两人对于感情之事还很懵懂时,便知道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长大一个要娶、一个要嫁。

  都是出生在虎头山上,又都有着相近的故事和身份之下,两人从未感觉到什么。尤其是卢思俏越大越漂亮的时候,李克胜更是不止一次的感叹自已的运气够好,以后可以娶上这么一个倾国倾城的漂亮女子。

  卢思俏也认为一切都是应该的。尤其李克胜在虎头山年轻一辈男子中,一直是翘首般的人物,武夫很好,又很有志向,对自已又很好,她便很早就认定了这个事实。

  倘若是没有苏石的话,或许这一次从汴梁城“打谷草”回来,两人就应该是准备完婚的。现在的卢思俏已经十八岁了,在大宋,这个年纪还没有成婚就可以被称为大龄剩女,师傅乔云天会和她讲终身大事也就并不足为奇。

  问题就是,与苏石接触了大半年的卢思俏,不管是眼光还是大局观亦或是心态都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回到虎头山之后,卢思俏心中不时就会闪过苏石的影子,晚上睡觉时,更是十晚就会梦其七晚,往往天亮之后,她的脸上还是扉红一片。

  十八岁,已经是大姑娘了,卢思俏可以感受到苏石看向她的目光中那一股子灼热之感,更可以感觉到对方是喜欢自已的。

  苏石没有说,不过就是为了她好而已。因为那个时候,她也不知道自已是欣赏苏石,还是已经喜欢上了这个有些霸道,又有些玩事不恭的男人。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便是如果苏石真的开口让她留了下来,她是绝对不会同意。她心系的还是虎头山的兄弟姐妹,在她心中,这才是她的家。

  苏石没有说,怕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为了以后大家还能正常相处,还能见面,他才没有开口。这一切卢思俏都可以感受的到。

  对于苏石的体贴,卢思俏心中有些感动,她甚至想过,如果苏石不是大宋的官员,或许他们就真的可能在一起了?

  可问题是,她知道苏石是什么人,苏石却不知道她的过往经历,他们两人一个是官一个是匪,天生就是对立,似乎是永远不可能走到一起的吧。

  诚然,在苏家军中的时候,卢思俏也了解了不少的事情,比如说苏家军的前身,那些最为精锐的黑骑也是属于山匪的。但同样是山匪,她深知自已与其它人的不同。

  其它的山匪或可以接受朝廷的招安,虎头山不行,卢思俏也不行,她的出身就注定着她生下来就会与现在的大宋誓不两立,两人间也根本无法共存,最终只能死上一个。

  还记得小时候知道了自已出身的卢思俏并没有太多的感想,她只是以为有这么多兄弟姐妹们陪着,她只需要好好习武,长大之后杀了狗皇帝,推翻大宋就行了。但随着年纪越来越长,心理越发的成熟之后,她才知道,父辈留给她的是多么强大的一个敌人,似乎是那种她即便是用尽了全身的力量,流尽最后一滴血也无法推翻的大宋。

  压力太大了,卢思俏也不止一次恨过自已的出身。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就好了,可惜的是,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之中,有很多是可以选择的,但出身这一条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

  久而久之,卢思俏也就认命了。她虽然知道自已很漂亮,但从不认为以自已的出身还可以选择家庭与情感,似乎与自已同样出身差不多的李克胜就是最好的人生归宿。

  但还是那句话,苏石出现了。

  苏石不如李克胜高大,甚至他只是一个站不起来腿疾的废人。

  苏石功夫不如李克胜好,不夸张的说,后者就是用一只手也可以随意的虐杀前者。

  苏石的颜值相比于李克胜,是会好上那么一点。但李克胜也很帅呀,尤其是习武的他一身英气在身,这又是站不起来的苏石无法相比的。

  可爱情有时候就是这么的奇妙,它的出现往往不会让人有更多的准备,很多时候只需要一句话或是一个眼神便就会改变一切。这就像是卢思俏对苏石的好感一样,她也曾想过,却已经忘记什么时候对这个男子产生了感情,直到现在如黄河泛滥般一发而不可收拾。Χiυmъ.cοΜ

  一个女人心中已经有了另一个男人,这个时候你要她去嫁其它男子,她的心理能好受才是怪事。也就破天荒的,卢思俏第一次违反了师傅的决定,以自已年纪还小,现在的虎头山还太弱,想要等两年在考虑个人婚姻大事为由给拒绝了。

  卢思俏的拒绝并没有让乔云天不悦,因为喜欢,就很尊重。

  他也不想强迫自已的徒弟,这便道:“也好,那就先缓上一年半载再说吧。”

  乔云天这样说了,就等于同意了卢思俏延迟婚姻的决定。可同时也给出了期限,那就是一年左右。

  换句话说,真到了那个时候,乔云天再一次提出的话,可供卢思俏拒绝的可能就很小了。

  想到一年之后,自已可能就要真的嫁给李克胜,卢思俏就感觉到一阵的心烦意乱。她都开始有些后悔,早知道是这样的话,她当时就应该跟在苏石的身边,不着急回来。虽然说之前说好了保护他一年,但只要她愿意,完全可以延长这个时候,大不了让苏石再拿一些银钱出来就好了。

  苏石可是很有钱的。

  到时候,以赚钱为由,期限就可以由一年变成两年,在变成五年...一辈子了。

  ......

  汴梁皇城,昭仁宫。

  还有不到两个月就过年了,汴梁城的天气也变得开始寒冷了起来,尤其是一早一晚的时候,外面吹的都是冷风。

  相比于去年宫中四处都是无烟煤的存在,四处都是温暖如春的景像,今年的皇宫之内,显得清冷了许多,便是无烟煤也是越用越少。

  越是到这个时候,很多人不由自主的就会想起供应无烟煤的通直郎苏石。

  不!现在应该称为少府苏石,苏少府了。

  已经八岁的福康公主赵徽柔失望的从昭仁宫中离开。

  虽然是皇室之人,但身为女子,她是没有参与朝政的机会,很多事情也是发生了许久之后她才能够知晓。

  苏石去往辽地的所做所为,她基本上都是后知后觉。但她还是乐此不疲的打探这方面的消息,为此花了再多的银钱也从未眨过一下眼睛。可是最近,她的钱花去了不少,却在没有苏石的任何消息传来。

  不止一次,赵徽柔做了恶梦,苏石在辽地被人所杀,再也回不来了。

  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来到昭仁宫弟弟赵曦这里,因为她知道,苏石如果回来了,就应该会来这里。

  希望越大、失望就也就越大。

  每一次都是失望而返的时候,都是赵徽柔心情最不好的时候。

  正从昭仁宫向着春锦宫而去的时候,不知何时,天上飘起了雪花,这也让她忍不住抬头看天,看着那漫天的白色时,心中忍不住的说着,“苏哥哥,天冷了,你还好吗?听人说辽地的北方更是比汴梁冷了数倍,也不知道去了那么久,你会不会被冻着。还有,我在想你,你在想我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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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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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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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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