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带着系统来大宋>第七十六章 女人总是少一件衣服
  苏府。

  明天就是金·明池开园的日子,苏石有些头疼。

  低调才是王道。

  苏石现在还并不想现身于众人身前,且现在的关系网还并不是十分的牢靠,也就不是他出风头的时候。

  但荆王殿下的吩咐他又不得不从,叹了口气的苏石这便对着身后的岳思灵说道:“明天你就不必去了,在家里好生的歇息一天吧。”

  不带岳思灵去,是苏石不想让她跟着自已去面对那复杂的场面。

  苏石不过就是一个通直郎而已,在普通人眼中,有了官身就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但放在那些贵人眼中,呵呵,这个官职还是不提也罢。

  换句话说,苏石明天去,基本上是见人就要行礼的,这可不是什么伟光的事情,苏石当然不想让岳思灵跟着一起去遭罪了。

  “少爷,我...”岳思灵明白苏石的想法,也知道他是为了自已好,但她还是想跟着苏石一起同甘苦。

  “在给少爷一段时间,以后跟着我出门,就不会让人瞧不起我们了,好吗?”用着商量的口吻,但态度却是十分的坚决,看在了岳思灵的眼中,她便知道少爷主意以定,是不能改变的,这就连忙点头道:“一切都听少爷的。”

  “乖。”苏石当下心情似也好了几分,这便呵呵笑了笑,大手向着岳思灵头上就拍了过去。

  岳思灵也是乖巧,当下就把身子低下,任由苏石的白皙之手在自已的头顶上轻轻抚过。

  手是放在岳思灵的头上,苏石却在心中想着,明天最好不要有什么不长眼的人来得罪自已,不然的话,他可是一个很记仇的人呀。

  不管想还是不想,愿还不是不愿,太阳终于升起,苏石在岳思灵的伺候下,洗漱用饭之后,便在楼阳的推动下,座着轮椅上了马车,龙虎兄弟于一旁护卫,小白鸽做为马夫,手中的马鞭一扬,缓缓离开苏府直向金·明池而去。

  ......

  皇城。

  荆王赵曦一早吃过了饭后,就来到了春锦宫等着福康公主一并同行。

  今天是春分,也是金·明池开园的日子,更是代表着一年之始的真正开始,皇家向来重视。

  但凡宫中有些身份的贵人,这一天没有什么事情都是要与臣民们同游金·明池的。

  荆王赵曦和福康公主赵徽柔当然都属于是贵人中的贵人,他们自然是要去的。尤其是仁宗赵祯抽不出身的情况之下,那他们代表的就是至高无上的皇族,更是要去一趟才能显得皇家的重视。

  说起来,这还是赵曦第一次在开园的时候去金·明池。以前他年纪太小,身体又不好,是没有机会去的,所以显得心情格外有些激动。

  早早起来,收拾了一番之后,便来到春锦宫。原以为福康公主也早就收拾好了,可这一等就是半个时辰的时间。

  “柔姐姐,还没有好吗?这都要开园了?”在门外一个软墩上座着的赵曦,终于忍耐不住出了声。

  “别着急,时辰还早,我们未必就一定要开园的时候到,可以晚一些的。嗯,曦哥儿,你进来一下,看看我穿哪件衣衫好看。”厢房里很快传出了赵徽柔的声音。

  “哎,女人呀,真是麻烦。”赵曦虽然只有三岁,但大男子主义的心理已然有了成形之势。

  一边说着,一边就向着厢房内走去,这一进入,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堆满了一床的各种款式和颜色的锦服。

  说起来,宋时并没有棉花,便是蚕丝产量也有限。通常情况下,衣服的款式也就并不是很多。尤其是在民间,还盛行着穿纸衣过冬之事。

  没错,就是穿纸衣,这个在后世用来给死人烧的那些纸衣,现在却被很多的百姓给穿到了身上,即可以御寒,又可以穿出去见人,且重要的是价格相对低廉,实是百姓首选之物。

  民间如此,贵人们也强不了太多,像是仁宗赵祯的一些锦袍之内都有补丁便可以证明一切了。

  但仁宗赵祯对长公主赵徽柔却是极为的喜欢,也就只有她才有这么多的锦绣衣物了。

  “柔姐姐,你这是做什么?衣衫都被拿出来了吧?你这是要去找郎君吗?”童言无忌,三岁的赵曦已经从别人嘴中听过很多男人长大要娶妻,女子要嫁夫的事情。

  在看到赵徽柔把一张原本粉雕玉琢的一张脸,抹上了大把的香粉,使之看上去像是小鬼一般的有着各种颜色的时候,赵曦先是被吓了一跳,跟着就想到了什么,随口而说着。

  “胡说,谁要找郎君。就是...就是这么重要的日子,我们代表着皇家的脸面,总是需要好好的打扮一下,这也是尊重别人不是吗?”赵徽柔强词多理的解释着。

  赵徽柔是赵曦仅有的玩伴,不仅如此,因为小了三岁的原因,平时还多是赵徽柔在欺负着他,使得做弟弟的赵曦骨子里是有些怕这个姐姐的。

  如今眼看着赵徽柔的解释并不合理,赵曦也未敢多说什么,他怕惹怒了姐姐,一会倒霉的就是自已了。

  “好,不是找郎君,但时辰真的不早了,是不是应该穿上一套去游园呢?若是去晚了,父王怕就要不开心了。”说到这里,赵曦想到了什么的说着,“对了,如果去晚了,那些宾客们如果有人早早离开,那岂不是看不到我们了?”

  前一句父王不开心,赵徽柔并没有放在眼中。

  不管仁宗赵祯的心情多不好,也从不会在赵徽柔的面前发火,她是不怕父王的。

  可是一听到去晚了,有些人可能就走了,赵徽柔这便着急了。她打扮起来就是为了给苏哥哥看的,如果苏哥哥真的提前走的话,那打扮起来还有什么意义呢?

  “好,好,刚才这一套穿着感觉挺好的,就它了。”着急之下的赵徽柔迅速就做出了决定,也不用赵曦去催促了,这便进了里间开始换起了衣服。

  ......

  金·明池。

  今天额外的热闹,当苏石的马车刚靠近门口的时候,就见到这里已然是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马车、骡车、软轿,还有骑着高头大马而来的,那个个都是锦袍在身。

  男的手拿着折扇,不时打开扇动一下,在露出一个勾死人不偿命的微笑,仿若翩翩公子一般。

  女的手拿着颜色鲜明的绢布,不时会用绢布遮住脸庞,然后小心的去看人。每看到有中意之人时,嘴角就会轻轻一抿,露出一个羞涩般的笑容来。

  通过车帘苏石看到这一幕,不由心中便是一阵的恶寒。Χiυmъ.cοΜ

  这哪里是来游园的,怎么感觉那么像是后世的相亲大会呢?

  心中纵有不喜,苏石却也知道入乡随俗的道理,尽管他心中隐隐感觉到了什么,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即然他来了,当然还是要走一遍过场的。

  轿停,苏石座着轮椅从斜板上下了马车,身后楼阳推着他这便直向着金·明池内走了过来。

  今日的金·明池不比往日,是开园之日,来的达官贵人不计其数,便是苏石也只能带一名随从前往,像是龙虎兄弟和小白鸽那就只能在马车附近等候了。

  金·明池周围九里三十步,中有仙桥,桥面三虹,朱漆阑楯,下排雁柱,中央隆兴,谓之骆驼峰,若飞虹之状。

  桥头有五殿相连的宝津楼,位于水中央,重殿玉宇,雄楼杰阁,奇花异石,珍禽怪兽,船坞码头、战船龙舟,样样齐全。

  每年三月,金·明池春意盎然,桃红似锦,柳绿如烟,花间粉蝶,树上黄鹂,京城居民倾城而出,到金·明池郊游。金·明池内还遍植莲藕,每逢阴雨绵绵之夜,人们多爱到此地听雨打荷叶的声音。

  雨过天晴万物清新,更有一番新气象,故有“金池夜雨”之称。

  桥尽处,建有一组殿堂,称为五殿,是皇帝游乐期间的起居处。北岸遥对五殿,建有一“奥屋”,又名龙奥,是停放大龙舟处。仙桥以北近东岸处,有面北的临水殿,是赐宴群臣的地方。

  苏石是从东门进入的金·明池,去往的也是临水殿方向。

  反观普通的百姓,只能从西门而入,且像是临水殿这里他们是没有资格靠近和。但有违背者,会有负责安全的禁卫进行阻拦,阻拦不听者,下狱。

  一身白袍锦服,这还是之前岳思灵量身给苏石制作的。

  锦是系统兑换出来的,袍却是岳思灵亲手缝制。别说,她的手艺还真不错,至少穿在苏石的身上非常的合体。

  手拿着贵人请柬,这就是身份的像征,一路之上自然有禁卫会负责指路,苏石与楼阳很快就来到了临水殿的附近。

  “少爷,这里的景色还真是不错呀。”推着轮椅的楼阳一脸感叹般的说着。

  “嗯,是不错。”便是后世见过很多美景的苏石,也不得不承认金·明池被建的很好,很多景色便是在后世也是难得一见。尤其这里没有任何的钢筋水泥,就会给人一种很天然的感觉。

  像是后世,很多景色主打的不就是天然两字吗?也只有这样的景点才会吸引游客远远而来。

  “少爷,就是那个人了。”一座假山之后,一位仆人正对着苏石的方向指指点点的说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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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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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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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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