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假千金是女扮男装的暴君(穿书)叶软顾晏清>第 24 章 今天大结局了吗(二十四)
  *

  这几日,年关将近,冷得紧。

  镇上的劳力越来越少,每做一工,能比以前多挣整整十个铜板。

  别人怕冷洪小武不怕冷,他心里火热得像有一团火在烧,每天都有无限动力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去挣钱。

  他要多挣些钱,给小叶妹妹买衬得上她的珠花。

  只要小叶妹妹能过上无忧无虑的好日子,他什么苦都可以吃。

  寒冷和风雪又算得了什么。

  洪小武这样勤快,被同去做工的伙伴嘲笑了。

  天冻成这样还出来做工的,都是镇上揭不开锅的人家,等着工钱买米呢。洪小武可是茫镇殷实人家洪家的孩子,还来和他们这些穷小子抢活干。

  洪小武让他们说得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

  冯屠户笑着把那群小子赶走,他从小看着洪小武长大的,知道这是个老实孩子。

  再一看他的样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洪小武就粗粗地说了家里多了个妹妹的事情。

  “是两位年轻公子送来的,一位是大侠,一位是书生,都特别气派,天人一样。”

  冯屠户有些半信半疑,“真的假的?”

  洪小武怕冯屠户不信,赶紧补充更多细节,“当然是真的,那位大侠,抱着剑,剑可漂亮了,而且这么冷的天,他才只穿着一件袍子。

  大叔你知道为什么人家不怕冷,不用像咱们一样,一到冬日就裹上厚厚的棉袄吗?

  那是因为他武功盖世,有内力护体,所以是不畏寒暑的。”

  冯屠户在用锋利的杀猪刀切肉,“啥叫内力?你爹也会武,你爹也有内力?”

  洪小武摇头,“我爹哪有什么内力呀,人家是行走江湖的大侠,名门正派,我爹怎么比得了。”

  洪小武帮冯屠户把切好的肉铺到铺面的案板上,一边干活一边回忆着那日见到的席大侠的风采,心中无比向往。

  其实他除了知道席希姓席,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

  “席大侠要是愿意指点我一下,教我个三招两式,那该有多好呀,我做梦都能笑醒,我也能学学真正的武艺。

  不过我是做做梦了,人家都是云端上的人,能见上一面就很好了,哪会愿意教我这个穷小子。”

  冯屠户又问道,“那另一个书生呢?”

  洪小武莫名不想提顾宴清,说起来他的时候完全不像提起席希时那么热切,三言两语带过,甚至没公子的提救命之恩,“就是长得很英俊的郎君,大概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吧。”

  冯屠户疑惑,“大户人家?大户人家怎么会把妹妹送到咱们这种穷乡僻壤来?会不会只是在大户人家做工的人,看着贵气而已?”

  这洪小武就不知道了。

  虽然他没见过世面,见过最大的官就是里长了。

  但是那位叶公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做工的人。

  应该当是公子哥没错,爹娘说他们跟小叶妹妹的哥哥说话可紧张坏了。

  洪小武忽然想起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那天没有注意到,那位公子,似乎穿得比席大侠还要单薄。

  席大侠穿的好歹是冬装,那位公子穿的,却只能算是春秋装。

  是他记错了吧?

  大户人家的公子哥,手无缚鸡之力,怎么会不怕冷呢?他又不是席大侠,没有雄厚的内力护体。

  洪小武想他肯定是记错了。

  冯屠户又问那妹妹是不是要给他做媳妇。

  洪小武羞涩地说不是的。

  冯屠户一看他的脸就知道这小子是看上了。

  洪小武家里条件好,洪家夫妻又是和气人,镇上不知多少姑娘想嫁个他。

  但这小子眼光高,心气也高,事情就一直没成。

  冯屠户还给洪小武介绍过自己家的乡下侄女,愿意用十头猪做陪嫁,就这么丰厚的条件,洪小武也没点头。

  镇上老田头的老来女,田娥儿,算是镇上最好看的姑娘了,田家也透露过愿意结亲的意思,洪家夫妻都觉得不错,这洪小武还是不肯应。

  冯屠户揶揄地问洪小武,那姑娘是不是很漂亮?

  冯小武红着脸点点头。

  冯屠户问洪小武是不是吹牛的,田娥儿就是最漂亮的姑娘了,还能有姑娘比田娥儿更漂亮?

  洪小武不肯说,“妹妹的事情,我怎能乱说给大叔听,大叔别问了。”

  冯屠户又问他们什么时候成婚,羞得洪小武直接不肯开口了。

  冯屠户小声地说,“你小子呀,这是见色起意了,你爹娘可是厚道人,能同意?”

  洪小武猛地丢下一块猪前腿肉,“大叔胡说什么呢,怎么能用这样的词说我妹妹?!”

  小叶妹妹是他见过的最干净,最漂亮的姑娘,整个人像个安静的雪团子,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起就想保护她,给她最好的。

  他是绝对不愿意欺负她半分的。

  就在这时,铺子前来了一位戴着白色长维帽的高挑姑娘,腰间别着一把长剑。

  洪小武认得这把剑,席大侠的剑就是这样的,一模一样。

  洪小武和冯屠户都不由自主放下手里的刀,局促不安地看着这姑娘。

  那姑娘声音很冷,“洪公子,我是叶蔷的姐姐,可否借一步说话?”

  这姑娘问的是可否,可语调语气,完全是不容人拒绝的命令式。

  洪小武紧张地把油胡乱擦在围裙上,“嗷嗷,可以的可以的。"

  洪小武走得太急,不小心撞上了低矮房梁上垂下来的火腿。

  那姑娘就静静地看着洪小武,不知在想着什么,垂于身侧的手逐渐握紧。

  冯屠户傻傻地看着姑娘离去的背影。

  洪小武在后面瑟缩地亦步亦趋跟着她。

  乖乖,好有气势的姑娘。

  一看不是普通人。他这把年纪看了他也紧张。

  洪家莫不是真的招来贵人了?

  这冷冰冰的姑娘自然是来到茫镇的陈纤韵。

  她把洪小武叫到了一条僻静的小巷子里,说了一会儿话。

  基本上都是她说,洪小武听着,洪小武偶尔问上一两句。

  一束香的时间之后,两人先后从巷子里出来。

  洪小武抱着一个包裹,有些迷迷糊糊的,脚步都有些飘。

  过了一会儿陈纤韵才从巷子里出来,满眼复杂地看着洪小武逐渐走远的背影。

  叶蔷纵然断断配不上公子,可这个洪小武,实在是平庸至极,让叶蔷嫁予此人,实在是有些委屈叶蔷了。

  陈纤韵头疼地皱着眉。

  可惜时间太紧了,她手上没有更好的人选了。

  陈纤韵感受到愧疚。

  她虽然出身大族,举止间不由自主会带出贵女的傲慢,但因为从小拜入青丞山,接受的是武林中人锄强扶弱的思想,所以她并不像别的贵女那般,对地位不如她们的人视若草芥。

  如果换做别的贵女,很有可能乘着小姑娘落单,直接要她的命。

  背着公子偷偷来见洪小武,已经是陈纤韵这辈子最阴的阴招了,她已经踩在了自己的底线上行事了。

  陈纤韵按下心头的愧疚,告诉自己,这么做是为了公子,所以是值得的。

  希望从此以后,公子会回归正道,忘却叶蔷。

  事情办完之后,陈纤韵一刻都不想再在茫镇停留,立刻上了马车回拂月城。

  她没有注意到,她的马车刚掉头离开,后面就有一辆马车紧紧跟上。

  半个时辰后,陈纤韵回到了他们租住的宅子里。

  从后面那辆马车上狗狗嗖嗖跳下来一名唇红齿白的小姑娘,一脑袋碎发被吹得像个生机勃勃的小狮子,安静地看着他们紧闭的大门,眼睛里放着灼人的亮光。

  小汤圆泪目又感动。

  五天!她找了整整五天了!终于找到了!

  陈纤韵妹妹她真是个大好人!

  *

  关于把任务对象弄丢的这件事,小汤圆是有些始料未及的。

  顾宴清把她送到洪家的第二天,叶软色就起了个大早。

  她仔细想过了,既然勾月不让她留在他身边,她又打不过他,那她就听他的好了。

  反正他也看不见,她就在他周边藏着,顺着他的意不让他知道就可以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她和勾月之间,向来是她脾气比较好,她宠着他的。

  勾月长得好看,脾气也大,说一不二的,这一次,她也让着他,全当哄他高兴了。

  说到底,勾月总归是她养着的漂亮娇娇,既然养了,哪有半途而废的道理。

  她总是要在他旁边护着他的。

  等叶软色如愿在茫镇上租到了马车,到了拂月城他们投宿的客栈。

  结果很让她傻眼。

  顾宴清搬走了。

  不仅是顾宴清,就连那师兄妹几人也搬走了。

  这是叶软色完全没想过的结果,小姑娘呆呆地仰视着客栈的牌匾,说不出话来。

  勾月??为了不被她找到,居然连夜搬家?!

  小汤圆自己肚子里是芝麻馅料,黑的,就以为别人内里也是黑的。

  这纯属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她那天到的时候上午都快过去了,顾宴清自然早就走了,她没赶上是必然的。

  于是软色孤零零地站拂月城里懵逼了。

  她把娇弱病重的男主给弄丢了?

  仅仅一天的功夫而已,就这么弄丢了?

  软色甚至都不知道顾宴清还在不在拂月城。

  如果他还在拂月城内,现在又住在哪里呢?

  拂月城并不是孤城,周围各个方向都有大的镇甸,叶软色毫无线索,自然不可能随意选一个方向奔过去。

  所以她只能留在拂月城里找人。

  可拂月城内有东南西北四个区域,四个区域内又分为近十个坊,有十几万的人口聚居在这里,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小汤圆要在这找一个人,难如大海捞针。

  她两次目睹仇家追杀顾宴清,顾宴清的外貌特征太明显了,她不敢明目张胆地找人问,怕泄露他的行踪,所以只能自己蒙头在拂月城里转悠。

  小汤圆在城里转悠了整整四天,除了脸吹得又红又糙的,一无所获。

  到第五天的时候,她很沮丧,都快放弃了,才找了半天就坐马车回了茫镇。

  这家伙走的时候还不忘在拂月城里买了很多糕点。

  托公子的福,她实在太有钱了,想吃什么随便买。

  叶软色原本是想去和洪家人告别的,实在找不到人她就回叶家去。

  话本里说,叶家在当地是大户人家,所以叶软色觉得自己大概能找过去吧?

  可她去给洪小武送点心的时候,好巧不巧,竟然碰上了陈纤韵!

  陈纤韵妹妹!宛如天使一样的陈妹妹!

  小汤圆没有上前,一直躲在暗处,等陈纤韵和洪小武说完话,各自分开,跟上她的马车,终于找到了他们在拂月城的宅子。

  原来是在西城,这片区域她之前没找过。

  现在,软色就站在他们宅子门前,犹豫着要不要开门。

  她还是决定不敲门。

  陈纤韵很笃信勾月的身份,所以她肯定不会离开他,找到她,勾月必定在很近的地方。

  但是软色不确定容玥他们会不会帮着勾月赶她走。

  软色怕被发现,没敢留下马车,请车夫回茫镇报个信,叫洪家人别担心她。

  小汤圆走到了他们宅子旁边的小巷子里,找了个能挡风的地方,用袍子把自己团吧团吧,坐了下来。

  好在她的灵魂还没有和身体完全融合,这寒夜奈何不了她,要是完全融合了,她就是真正的人类了,那这么坐在露天肯定会被冻死。

  小姑娘老沉地哈出一口白气,摸了摸自己结冰的碎发,盯着宅子的门看。

  等着吧。

  从马车上搬下来半车吃的东西,现在都堆在软色身边。

  这拂月城的风雪虽然冻不死叶软色,但也够她受的了。

  叶软色一直从中午等到日落,也没看见他们家有任何人出来。

  席希和容玥最近忙着苦练武艺,自然不怎么出门。

  陈纤韵就是挑了他们练武的时候才偷偷溜去茫镇的。

  到了傍晚的时候,叶软色正在啃冻得像雪糕的糯米团子,开门了。

  席希和容玥都出来了,但席希和容玥分了两个方向走。

  一个选择题摆在了叶软色面前。

  选席希,还是容玥?

  叶软色选择了容玥。

  席希不喜欢勾月,他才不会自己一个人去看勾月,还是容玥的希望大一点。

  叶软色悄悄跟上了容玥,眼看着席希去了反方向。

  结果,叶软色越跟越不对劲。

  容玥去了一家铁匠铺子,取她寄存修补的剑鞘。取完剑鞘,她又去了凉记熟食店,买了分量很大的食物。

  叶软色猛地回头看着来时的方向。

  该不会,是席希?

  不可能啊,席希怎么会去看勾月呢?

  陈纤韵逼他的?可他走的时候脸上带笑,脚步轻快呀?

  小汤圆狠狠地咬了一口手里的红薯春卷。

  她就不信了。一定能逮住的!

  她又原路返回,藏回了原处。

  于是蹲点的第一天,叶软色没有收获。手脚快要冻到废掉了。

  小汤圆身上是有些一根筋的轴劲的,第二天天还没亮,她又蹲在那里,一直蹲到下午,在啃冰凉凉的酱牛肉包子的时候,终于看见师兄妹三人一起行动。

  再跟。

  席希总觉得哪里奇奇怪怪的,走着走着就忍不住回头看。

  陈纤韵问他怎么了,他又说不上来。

  好像有小动物的苟苟嗖嗖的轻微脚步声。

  但他回头看了好几次,并没有跟着他们的猫猫狗狗。

  大概是他多想了。

  他们走到了一座河边的小破宅子门前,站了一会儿,围着宅子前门看了看,然后回去了。

  这一次,叶软色藏了起来,没有跟着他们走。

  他们走后不久,宅子旁边暗巷中堆积着的深雪中,破雪而出一只毛绒绒的脑袋。

  叶软色手脚并用爬出雪堆,在纯白的雪地里站着。

  她摘下了厚重的袍帽,抖掉了颈脖子的雪,露出整张脸,捧着冰冷的手,安安静静静地看着这座小宅子。

  宅子的外墙上,大片白漆掉落,露出高高的墙体,屋顶上的瓦片像被踩烂了一样细碎,一处又一处,大概很难抵挡风雪。

  好破的小房子,比山里的破庙好不了多少了,勾月住在这里吗?

  他还骗她说给自己留钱了。

  她就知道会这样??

  叶软色心口有些闷,她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冰包子太冷了。

  “你懂不懂规矩呀?不能敲公子的门!”

  一道有些娇蛮的少女音,从叶软色背后响起。

  叶软色回头,只见一个穿着厚厚红袄子的姑娘,从不远处急急走来,臂弯上挎着一个篮子。

  叶软色不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尤其这个女孩子还这么凶巴巴地瞪着她。

  软色声音很轻,一紧张也说不快,“你是在说我吗?我没有,敲门。”

  那女孩子在软色回头的时候愣住了。

  这个怎么这么漂亮??不像她们这儿的。

  “对,我说的就是你!你是新来的?”

  叶软色眨巴了两下眼睛,有点迷茫。

  她没听明白,什么新来的?

  那女孩子把叶软色的沉默当成了默认,上下打量着她。

  穿的这么好,还长得这么好,这附近什么时候来了富户了?

  这女孩子自认自己是附近长得最好的姑娘,一直认为自己最有希望,怎料突然冒出来一个。

  最讨厌的是,这个新来的,长得太好了,皮肤就像完全没吹过风雪一般软白,嫩得跟鸡蛋一样,和他们拂月的人长得很不一样。

  这不会是什么深宅大院里的娇小姐吧?

  她当即把叶软色当成了最大威胁。

  “你给公子带什么了?给我看看。”

  叶软色始终懵着,她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碎银子,一叠银票,还有一个包子。

  于是她把包子拿给这姑娘看。

  姑娘没绷住笑了,“你可真够寒酸的,就这,也好意思拿来给公子?”

  她掀开了篮子上盖着深蓝色碎花布,“我今天给公子带的可是一只猪心,肉食。”

  然后嘴角微挑地看着叶软色,示威的意思很明显。

  叶软色完全没有明白她的心思,低头收回包子。

  什么叫给公子带的?新来的又是什么意思?

  姑娘见叶软色一副脾气很好的样子,更加得寸进尺胡扯,“我告诉你,公子最讨厌女子掐着嗓子说话,你这样的声音,就是他最讨厌的。”

  叶软色却点点头。

  她知道啊。

  她的声音是用了假音的,选的就是勾月讨厌的类型。

  姑娘突然觉得很气闷。这人是没有脾气的吗?

  不管怎么说她都不生气,就像把拳头打在一团棉花上一样。

  姑娘的泼辣劲儿完全舒展不出来,只能气鼓鼓地看着叶软色。

  “既然知道,那你以后就不要来了,省得惹公子心烦。”

  叶软色转头看了看大门,点点头,“放心吧,不会让他知道。”

  让勾月知道了,必定又要千方百计把她送走,她能找回来一次,但不见得次次都能找回来。

  所以她一定会藏好的,绝对不让他发现。

  她只是要保护他,他知不知道都是一样的。

  那姑娘看着叶软色澄澈干净的眉眼,越看越糟心。

  “我告诉你,公子的门是绝对不可以敲的,还有,我是来的最早的,靠近门的地方,只能放我的东西,你听清楚了吗?”

  叶软色捏着手点点头。

  虽然没有听明白,但是这位姑娘吐字很清晰,所以听清楚了。

  那姑娘瞪了叶软色一眼,弯腰去放东西。

  她扒开雪堆,很是气恼了一会儿。

  她带来的东西,公子竟一样也没动过,全都在这儿。

  但她又看了看别人的东西,也都还在。

  姑娘心中的气恼瞬间消失了,平衡了许多。

  公子虽然没要她的,却也没动别人的。

  那就好。

  姑娘又扒开了第二处雪层,忽然一扫郁闷,不敢置信地数了一遍又一遍,甜甜地笑起来。

  公子取走了她的猪蹄!篮子也一起不见了!

  公子收下她的东西了!只有她送来的东西被收下了!

  姑娘羞涩地看着斑驳的大门。

  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公子对她是另眼相待的?

  毕竟她是最漂亮的??哦不对,现在来了这个??

  叶软色默默跟着红袄姑娘,歪着脑袋看她变来变去的脸色。

  “你在做什么?”

  “关你什么事!”姑娘吼了叶软色一声,叶软色退后了一步,不理解地看着她。

  那姑娘又气又高兴地走了,离开的背影都不知道跟谁在较劲。

  她好凶哦。

  叶软色扒拉了一下雪堆,发现一大堆的冷冻食材。

  食材十分丰富,是可以做两整桌菜的程度。

  叶软色琢磨了一会儿,她觉得她明白了。

  她们在求偶。

  顾宴清挑的宅子的墙特别高,叶软色只有三脚猫的功夫,自然是比不上席希和容玥经过正统学习的轻功。

  小姑娘爬两步就摔下去,一双手蹭满了墙壁上的砖灰,好在墙下面都是雪,摔也摔不疼。

  摔了不知多少次,她终于爬到了墙头。脖子里都钻进了冰凉的雪花,一双小手蹭得又黑又红。就连鼻尖也蹭灰了。

  整个人也从白生生变成了灰扑扑。

  小姑娘气喘吁吁地扒着墙头坐着休息,一抬眼就猝不及防地撞入了坐在窗边的公子那双沉蕴如素的眸子里。

  明明才几天没见而已,软色却觉得有好久好久没看过他这张脸了。

  耳边都是院子里梅枝被吹拂的莎莎声音。

  叶软色捏着瓦片的手都僵硬了。

  被,被发现了???

  她吓得大气都不敢出,憋着呼吸。

  脑子里已经开始自动排练怎么求饶的话。

  公子依旧定定地望着她,久到叶软色怀疑他已经复明了,公子在窗檐上捏了一小撮雪,揉成一个团,指尖轻弹,朝着叶软色“唰”地甩了过去。

  叶软色眼睁睁看着那个小雪团带着雷霆万钧的力道冲着她脑门飞过来。

  她认命地闭上眼睛,连脖子都不敢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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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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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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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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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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