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司马晨和陶红所说,“食人镇”是因为一场地震,将那个镇子给震没了。
只有在某个时间节点,那镇子才会出现。
而且意外踏足其中的人,没有一个能够活着出来,所以才有了这“食人镇”之名。
可封青却说“食人镇”之所以变成阴物,是和一个人有关,莫非司马晨和陶红他们所知非真?这“食人镇”另有真相?
“没错儿,确实是因为一个人。而且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那个人并非什么身负异能之辈,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是他的一句话,造就了食人镇!”
一句话造就了食人镇?
还是个普通人的一句话?
这也太神了点儿吧?
“他说了什么话?”
我很是好奇。
“这就得从那个人的经历说起了,反正无事,我说给你听听?”
这封青倒是有意思,非要卖个关子,也罢,反正路还远着呢,就听他白话白话吧!
“说吧!”
“好!此事要从许多年前说起,那食人镇本是个富庶的小镇,镇上约有千户人家。一个地主家的长工喜欢上了地主家的小姐,可不敢表白。殊不知,那小姐竟然也心仪于他。两人时常见面,在一个雨夜,小姐向他表露了心计,二人至此坠入爱河。”
无趣,老套的话本里的内容。
我甚至都能想到这封青接下来会说什么,他一定会说,小姐和长工相爱,可是因为地位悬殊,受到各种阻碍,最后没能结合。
若是苦情一点儿的话,那小姐应该为爱殉情,男子悲痛欲绝,然后立下毒誓,最后机缘种种,意外造就了“食人镇”。
不过封青接下来所说,却与我的猜测大相径庭,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
“二人偷偷约会,并偷尝禁果。数月后,小姐诞下一子。可那孩子,却是个怪胎。长有四手四脚,状若蜘蛛。生下没几日,便夭折而死。小姐悲痛欲绝,自此不再与男子见面。而男子因为与小姐私通,遭到毒打,被扫地出门。”
“只是扫地出门?那地主家倒也还算留了情面。”
据我所知,在古时候,地主家若是出了这档子见不得光的事,至少也得让这对不要脸的“苦命人”浸猪笼才对,只是打一顿扫地出门,惩罚得未免太轻了些。
当然,保不齐那地主家是个“善人”。
“确实只是扫地出门。男子离开地主家后,无处可去,又不舍那小姐,于是就在镇上的破庙内住了下来。盼望有朝一日,与那小姐再续前缘。可不想,在庙中入梦之后,男子竟魂离肉身,飘入了地主家中,并在地主家中见到了小姐。然而令他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竟被他撞见了地主家的蝇营狗苟之事。”
“蝇营狗苟之事?什么事?”
我完全被勾起了兴趣,忙追问道。
“小姐所诞下之子,其实并非那长工亲生,而是那小姐与旁人所生。小姐之所以会和那长工私通,实则是为了隐瞒此事,找个接盘的主。”
“什么?你的意思是,那孩子不是小姐和长工生的?那是和谁生的?”
“小姐同父异母的兄长!”
一听此言,我不由得瞪大了双眼。
这……这不是有违伦理纲常吗?
怪不得生下来是个怪胎,原来如此。
“后来呢?”
“长工用情极深,却不想自己竟被愚弄。于是在魂归肉身之后,上门询问。奈何又遭一顿毒打,被打得奄奄一息。长工爬回破庙,弥留之际在庙中许下毒愿。愿那镇上之人不得好死,愿那小镇永世难眠,愿镇上再无生机。”
“于是毒愿真的应验了?所以那镇子才变成了食人镇?”
封青点了点头。
“不错!那长工死后不久,小镇便发生了一场地震。整座镇子都陷入地下,无一人生还。从此之后,便有了这食人镇!”
我去!听起来真够玄乎的。
因为一个毒愿,竟然就造成了一座“食人镇”,果然是一语成谶啊!
“你是听谁说的?不会是你自己杜撰的吧?”
“呵呵……我可没有这么好的文采,也没有这个想象力。我是听一只鬼说的。那只鬼就来自食人镇!”
“那你又怎么知道那食人镇内有生死人肉白骨的灵物?总不可能也是听那鬼说的吧?”
“没错儿,正是如此!”
呵呵!
我信你个鬼!真当我是三岁娃娃呢?
也许确实是那长弓的毒愿造就了“食人镇”,但我却不相信封青是因为一只鬼的话,才知道“食人镇”内有生死人肉白骨的灵物。
这家伙,一定还隐瞒了什么。
等等!
他提到了一座荒庙!
那长弓是在荒庙里许下的毒愿,之后就应验了。
该不会,是那荒庙有什么古怪吧?
帮一个人达成了狠毒的心愿,那荒庙里肯定有“神”,但这个“神”只怕并非良神,而是“邪神”。
莫非……
寻找所谓的生死人肉白骨的灵物是假,封青真正要去“食人镇”是冲着那荒庙中的“邪神”去的吧?
封青之前要我帮他找一扇“门”,他说那门后的世界有神,能完成人的心愿。
我当时就想过,那定然是尊“邪神”。
现在几乎可以肯定,那“食人镇”内也有“邪神”,这两种邪神都能完成人的心愿。
它们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
这么想来,我不由得深看了一眼封青。
这家伙,还真是藏得够深的。
不过也没关系,我反正是去搭救小道士卿尘,只要救到了人,再想办法坏他的“好事”也不迟。
打定主意,我不动声色地扭头看向了车窗外。
“还要多久才能到?那食人镇,还真是有意思,我都迫不及待地想进去瞧瞧了。”
“还得一会儿功夫,而且得到晚上。平常时候,那食人镇不会显现。”
我轻“哦”了一声,然后闭上了双眼。
这一趟“食人镇”之行,注定凶险难料。
本以为对抗的是个庞然大物,现在看来,我真正要对抗的,也许是那镇中的“邪神”才对。
希望,一切顺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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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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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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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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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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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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