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黑,嘿!包大人你怎么在这?”
“庞侯爷,本府应好友之邀来到此处做客,不知侯爷又是因为何事?”
“这不前不久这里发生了一桩案子吗?我,那个本座正好在那里吃过人家的一顿饭,所以有了空闲就过来看看案子处理的怎么样了。”
庞昱有些时候实在不愿意用这种自称,感觉这样会让人的距离变的很远。平日里在开封府衙里面关上门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可在这里却得顾忌许多的事情。薛启身为在场官职最低的一位也不敢插话,默默的看着二人的交流。
“二人大人,轿子已经备好了,您看看是不是启程前往刘家庄?”薛启小心翼翼的问道
“那就多谢薛大人了,不过本座比较喜欢骑马,我在后面跟着就行。”
话不多说三人带着一干人等赶往刘家庄,刘家庄在一座山脚下是一处避暑的好地方,出了官道就看到刘家庄遥遥在望。忽然一股清凉之气扑面而来,包拯心中有些感慨,好好的一个地方却出了一桩凶杀案,让人觉得美中不足。
“三位大人来了,快请进吧。”
刘太公一早就得到了县令薛启要来到刘家庄的消息,特地带着下人在此迎接,他的脸上还隐隐留着一丝悲伤。刘太公这么大的年纪只有刘源这么一个儿子,如今刘源一死支持刘太公活下去的力量或许就是想要看到凶手伏法的那一天。
“不知三位大人来此有要事,是不是抓到了杀害小儿的凶手?”
“这倒没有,不过如今已经找到了当天失踪的明珠。而且本县给你请来了大名鼎鼎的开封府府尹包大人,相信案子的侦破指日可待。”
“什么包大人来了?你就是断案如神的包大人,小老儿怠慢了,快来人上茶。”
庞昱看的心里愈发的郁闷,自己好歹是最先认识这位刘太公的人,可如今认识了县令薛启又认出了包拯,唯独遗忘了当天帮忙的自己。认不出来也有认不出来的好处,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薛兄,我尚且不知此案的经过,还请你叙述一遍。”
“好,事情是这样的前不久是刘太公纳妾的大喜之日,那天宾客很多。刘太公心里高兴多喝了几杯,就先和新娘回去休息。后来有人想到一直不见刘源也不见他出来招呼客人,于是就有人去找了。却没想到刘源已经被杀死在自己的房间里,把刘太公叫醒后发现新娘明珠也失踪了。太公不知我说的可对?”
“薛大人讲的大致不差,包大人您一定要把杀我儿子的凶手绳之以法啊!可怜老夫我就这么一个独子,如今没了我这下半辈子怎么过啊!”刘太公说到伤心处不禁老泪纵横
薛启因为此案也找来过当日惹事生非的侯三,可这侯三就是个欺软怕硬的地痞无赖上了大堂就将此事全都说了出来。在薛启的细细推敲之下也没有什么重大的发现,最后也就将人放了回去。
“刘太公,您能说说这新娘明珠的情况吗?”庞昱突然问道
“可以,这事说来真是羞愧难当。明珠是老夫酒后在县里的怡红楼认识的,当时我俩人情投意合就答应将她娶回家来。现在想想真是荒唐,她一个年芳二八貌美女子,怎么可能嫁给我这个糟老头子呢?说实话,她的性格还是挺善良的,她不可能杀害小儿啊!可那天明珠为何失踪老夫是一直没想明白。”
有了这句话庞昱心里倒是有了些猜测,此案的突破点就在明珠的身上,做一个假设明珠认识刘源在先,二人是干柴烈火情同意和可畏与刘源的家世一直无法成婚。后来刘太公来怡红楼游玩认识了明珠,见她年轻貌美故而出钱将她赎出来纳为妾室。
天下没有不通风的墙,刘太公要纳明珠为妾的这件事被刘源知道了,劝说刘太公不成为了与明珠做一对长远的夫妻,故而越好大婚之日找机会私奔。明珠见刘太公被叫走心知机会已经来了,偷偷摸摸的出了刘家庄在约好的地点等待刘源的到来,殊不知她的心上人早已魂归西天。
“原来如此,包大人,我先去怡红楼查一查这个明珠。”
“有劳了,刘太公不知您可带我前去刘源的房间看看。”
“当然可以,两位大人请。”
刘太公带领众人来到刘源的房间,包拯发现这间屋子已经收拾过,地上的血迹也被清洗掉,连床单被褥都换成了新的,根本看不出来这个房间里面出现过有人身亡的迹象。
“刘公子当时是在哪里被人杀害的?”包拯沉声问道
“就在这张床上,当时他是半个身子靠在床沿上,背对着外面。”刘太公说到这脑海里又浮现了当时刘源身亡的场景,双眼不争气的留出了眼泪连忙用手绢擦拭继续说道:“在那天屋子里是什么也没发现,这么多天依旧找不到凶手的踪迹。”
“刘公子是被人割破喉咙而死,现场又没有发现凶器,看样子凶手是将凶器又给带走了。”薛启分析道
“今日就先到此结束,回到县衙再说。刘太公,我如今也没有什么头绪,如果有疑问再来刘家庄叨扰。”
包拯回到县衙沉思片刻也找不到什么头绪,最终得出了与庞昱同样的分析,那就是此案的关键点就在于明珠那天逃离的原因上。可明珠有难言之隐绝不会轻易开口,要是继续这么托下去侦破此案的难度将会大大增加。
包拯与薛启一夜未眠,二人回到各自的房间就躺在床上休息了。包拯闭上双眼仔细回想刘太公所说的没一句话,和明珠出逃的原因,不知想到什么时候才睡了过去。再次睁开眼睛时天色已经来到了黄昏之时。
“哟,睡醒了!来来来,老黑赶快坐下,咱们两个喝一杯茶。”
“侯爷您还亲自等待本府起床,本府正是受宠若惊啊!”
“行了,不开玩笑了。这怡红楼是县里最大的娱乐场所,是富商贵人官员寻欢作乐的好去处。明珠是之前怡红楼里面最红的花魁娘子,最令人不解的是她被刘太公给赎身了。两个人年纪相差极大,很多人都说明珠看重的是刘太公的家产。可刘太公还有一个儿子,即使刘太公死后明珠也拿不到多少钱,所以也有人说二人是情投意合。不过我还有一个小发现。”庞昱故作神秘的说道
“请侯爷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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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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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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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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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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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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