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就穿越吧,可穿谁身上不好,偏偏穿到了个“林黛玉”身上。
不,比林黛玉还不如呢,因为她就是个村姑,哪有千娇百宠的林妹妹命好啊。
她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病秧子,穿越那天是初一,这里的郎中说她可能活不过本月十五。
庄小兰不得不感叹说:人生如戏啊!
得亏,她女汉子本质天性乐观,与其躺着等死,她还是更偏爱好死不如赖活着。
她决定苟一苟,努力活下去!
她躺着的这间小暗室,墙上只有个当做通风口用的小洞,也是惟一可以看见阳光的地方。
此时,外边正有人在讲话。
“爹啊,你真给小兰找到夫家了啊?”
是庄二叔感到无法置信的声音。
“是啊,怎么,你们不乐意?”
庄太爷的声音颓老而疲惫。
“呃……乐意啊乐意啊,我们都巴不得呢,嘿嘿!”
“一个个没良心的,我就知道,哼,你们一个个都巴不得小兰死,小兰可是你们大哥仅存的骨肉啊,你们忍心吗?”
这时,庄小叔的声音插进来。
“爹啊,二哥绝对不是那个意思,小兰嫁人的确是好事,我大哥在天有灵也可放心了。二哥,对吧?”
“对对,三弟说得对,嘻嘻,爹啊,你千万不要生气。”
“哦对了,父亲你找的哪家青年才俊呀?小兰这模样,要是对方一个性子不好,只怕嫁去也是受活罪!”
“就是村西姓明的那个,他虽说家里没田种,可总算也是个猎手。且他是外来户,历来都是一个人过,只要他不嫌小兰,小兰就苦不到哪去!”
“亲娘嘞!”
庄二叔庄小叔同时倒抽气!
半天后。
“呃……那个,好啊,我看那明猎手……老实忠恳,小兰嫁过去一定不亏。”
“少跟我来这套,我还不知道你们啊。我呢,就和你们说声,早就定下了。回头你们各自跟家里娘们儿说声,小兰3天后出嫁,好好把她嫁妆准备妥当。”
“什么?嫁妆……”
“爹啊,3天会不会太赶?无论怎样,也要等娘亲回来再作决断才行啊!”
“我就是乘老婆子不在家,才想把小兰的事迅速决定了!你们两个谁要是敢把话传老婆子那里,以后分田分地的时候就别想有份儿!”
“……”
“嫁妆,就用你们大嫂当初嫁过来时带的嫁妆,你们最好不给我装傻!”
“爹,那个,小兰一病就病了十来年,嫂子留下的那点嫁妆,早就给小兰抓药用完了……”
“那么多嫁妆,用完了?还有小兰舅舅按时补贴的呢?你这当叔的,莫非还想贪侄女的东西不成?”
外边还在吵个没完,庄小兰乏了,不想听了,歪着嘴一个翻身。
她已经被锁在这间屋子中足足有10年,原身一直被锁到一命呜呼,她穿越过来,接着锁。
而且原身留下的那些乱糟糟的记忆片段基本帮不上忙,她得靠自己从新了解这个时空。
穿来这些天,听墙根,是她唯一的乐趣。
原身一病十来年,整日跟幽暗环境相伴,却也因祸得福,练就了超乎寻常的耳力。
不但庄家,连隔壁邻居家的墙根,只要她想听,就没有听不到的。
故而,庄小兰虽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村中各家的情况,她心里基本有数。
只有两件事,还不大了解。
一个就是刚才爷提到的明家。
二是这几天老爷子不知抽了什么风,非要把她嫁人不可。琇書蛧
前者原因很简单,别人说的少,她自然没法了解到。她穿过来这么长时间,每天都听墙,却没听见任何有关明家的消息。她想,这个明家应该很低调才对。要么就是毫无存在感。
而第二个,关于为什么急着把她嫁掉,这都是爷的心事啊,爷心里怎么想她怎么知道啊?
爷的确很疼她,可以说是这个时空里惟一还疼她的人。
可奇怪的是,穿越过来数天,爷却一次都没进屋看过她!
因为这两点,她对原身的身世有了一点好奇。
不过,眼下的重点不是这些,重点是,这些天,不管她说什么,求什么,庄家人就是不肯放她出门,所以,今天这忽然出现的转机,她自然不会放过!
一阵落锁声传来,庄小兰知道她早餐来了。
随早餐而来的还有她每日必吃的苦药。
门还没开,就传来二婶尖酸刻薄的声音。
“哦哟哟,今天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吧,死丫头竟然还自己坐起来了。看来这病是大好了呢,不如自己到外边吃去?”
庄小兰顶着干黄的头发,歪嘴一笑:
“好呀,二婶。”
姜寿红听见此话,当场一楞,说:
“死丫头,想的美。没老爷子准许,谁敢放你出去啊?要出了事,到头来还要怨我。算了算了,左右我也侍奉不了你几天了,等3天后你嫁人,就叫你男人为你送饭端药呗!”
姜氏鄙薄一笑,心想,那个脑袋给门板夹了的猎手,上一次山得个把月不回家,就你这个病胎,一个人在家一个月不得活活饿死啊?
庄小兰故意做惊异状:“什么?嫁人?”
姜氏呵呵一笑,把粥碗吭哧一声扔在那张破桌子上,里面的粥顿时撒了一半:
“你还蛮有福气哦,这个鬼样子竟然还有人肯娶,你爷呀,给你找了门好亲事,3天后过门,你就请好吧!”
请好?
庄小兰冷笑,盯着她那已撒掉半碗的早饭,两眼中的光芒如同寒冰。
这婆娘就是存心的,白白撒到地上也不给她吃!
当着公爹的面,端来的全是家中顶好的食物,可真正吃进她口中的,却是少之又少。
要不她们自己在背后吃了,只给她留几口吊命,要不,直接把饭糊她身上,想让她身上起褥疮,活活整死她!
原身就是这样被整死的,所以她一定要反抗,反抗!
可是,眼下的庄小兰,连坐起来都十分费力,只可以瞪大眼睛表示示威。
君子报仇,多少年都不晚!
姜氏盯着庄小兰,满脸幸灾乐祸,又拉高嗓子故意对外边大叫:
“唷,小兰,你这是做甚啊?这可是二婶我一大早起来煮的呀。咱家在村中虽说还不错,可究竟也是庄户人家,谁经的起你这样造啊?哦哟哟,伤天理诶!”
这还没完。
那仅剩的一小碗的稀饭,竟然也给姜氏光速吃完了。
奈何庄小兰坐起来干耗气力,压根没法反制。
她只得在里暗暗的说:姜氏,只要我庄小兰可以走出这鬼屋子,总有一天我要叫你饿的吃草席!
她穿来的这几天,就曾饿的吃草席。她一定要让姜氏尝尝这个味道!
姜氏把粥吃完,又端来那又脏又黑的苦药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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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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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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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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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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