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吾皇万岁>第122章 大浪尽淘沙
  五月初五,端午节。

  传说中,这一天是战国时期楚国诗人屈原跳汨罗江的日子。

  在这个颇带着一些悲剧色彩的日子中,人们用各种方法来纪念这位伟大的诗人,包粽子、赛龙舟、佩香囊……

  而在长安城最大的青楼庆楼中,一场声势浩大的诗会也缓缓展开。

  说它的大,听说光是报名参加诗会的便有近万士子之多,甚至还有洛阳等地的士子慕名而来,加入到了其中。

  只不过,能够入围到最后这一百二十八人名单的,却是百里挑一,甚至李琰替诗会找来的那些先生也陷入了为难之中,最后一股脑的把拿不定主意的诗送进了大明宫中,总算是精选出参加诗会的这一百二十八人。

  诗的水平有多高?

  李琰想都不用想。

  什么《唐诗三百首》、《唐诗三千篇》这种东西后世满大街都传烂的东西,足以代表诗词在这个时代的辉煌程度。

  只是还有一个更加诡异的现象发生,就是这些诗词写得好的诗人,当起官来未必就是一个好官,莫要说李白、杜甫之流,想想自己认识的王之涣,不也只是在一个县尉的位置上蹉跎一生的人吗。

  不过,那都是以前,既然他们现在认识了自己,那他们的人生自然就会有所改变。

  身为主事人的李琰,却没有半点主事人的自觉性,早早地便坐在庆楼的顶楼上,目光透过窗框随意地往下往去,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只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往这里涌来。

  虽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进入到庆楼之中,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站在外围看热闹,甚至已经有好事之人在外围开起了盘口,赌这一百二十八人的诗谁能进入到最后的三十二强。

  “啧啧。”李琰听到时,不由点了点头,这么好的无本买卖为何自己没有想到?

  不过又一想,自己堂堂的晋王,开这诗会就是为了潇洒的,为了让大家知道晋王不差钱的,为了让自己闲散王爷的形象传播出去的。

  若是在这种小事上斤斤计较,恐怕会得不偿失。

  就在李琰考虑着要不要开一间大赌场的时候,楼梯上传来‘噔噔’的脚步声,李琰知道,楼梯口早就有人在把守,现在能上来的全都是自己人,所以连头都懒得转一下,继续望着窗外的场面。

  “王爷,与会的士子都已经入座了,你看你是不是……”郭瑛小心地提醒了一句。

  “这么快。”李琰微微一愣,接着笑道:“既然如此,那本王便见一见他们,对了,杨铭煊写的那份名单上的人,全都请到了吗?”

  “回王爷,大部分长安城中的官宦子弟都已经到齐,除了户部尚书之子谭翰,以及户部侍郎之子裴钧没有来。”

  “又是他们两个。”李琰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年轻人就爱记恨,只是就算你们想记恨也应该找个能得罪起的人,偏偏要跟自己过意不去,这件事要是被他们父辈知道了,恐怕一顿皮鞭炒肉是少不了的。

  “另外……”郭瑛犹豫了一下,低声劝道:“王爷这次是不是低调些?毕竟这里发生的事情很难瞒得过圣人的耳目,万一被他们知道你……”

  “怕什么。”李琰拍了拍郭瑛的肩膀,笑着安慰道:“你呀,还是比不上你二叔老辣,难道你还没看出来吗?本王这么做,就是故意让圣人知道的。”

  “啊?”听到二叔居然也没有相劝,郭瑛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不等想明白,便听李琰催促道:“还愣着干什么,现在该本王出场了。”

  做为本次诗会的主办者,李琰的身影绝对是最惹人眼球的那一刻,有的人从一早开始便已经来到庆楼,目的就是想给李琰留下一个好印象,谁料等了这么久,直到庆楼的位置全都坐满之后,也不见李琰出现。

  就在大家琢磨着李琰今天到底会不会出现的时候,一个身影……哦,不,应该说是一队身影终于姗姗来迟。

  今天的李琰绝对是场中最亮的那个仔。

  一身价值不菲的云锦做衫,金丝为底的折扇,通体皎洁的美玉做饰,头顶上的束发更是用的金冠。

  这些花钱就能看得到的只是其一,关键跟在李琰身后的这些女子,才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甚至许多都是众人一掷千金都未能见上一面的花魁,如今却只能跟在李琰的身后,甘当一个陪衬。

  美人的队伍还没有完全现身,人群中便有人惊呼道:“天呀,长安城十大花魁如今已现身九位,若是那第一花魁彩屏能够现身就好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旁边的人冷嘲热讽道:“这位兄台,你的消息太落伍了,人家彩屏姑娘早就被晋王带到晋王府享福去了,如今以人家的身份,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你还是担心一下自己吧,万一看中的花魁再被晋王抢去,怕是连哭都找不到地方。”

  这的确是个大问题。

  毕竟众人就算再有才华,那也未必能当饭吃。

  可是跟了晋王就不同,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每天锦衣玉食,还有人伺候着,只需发发呆,一天便这样过去了。

  这样的日子,又有谁不向往?

  先前还对某位花魁有些小心思的这些纨绔,一个个收起脸上的笑容,心中也变得五味杂陈起来。

  得知晋王与他们兴趣爱好差不多的时候,众人心中还有些窃喜,若是大家玩得好,说不定以后入仕的途径都会简单了许多。

  谁知道,自己还没来得及认识晋王,晋王居然将长安城的花魁全都一网打尽了。

  没错,李琰为了今天这个日子,不光是将庆楼的花魁全都带了出来,甚至连其它青楼的花魁也都带了过来。

  倒了不是其它的青楼非要给庆楼捧这个场,无奈晋王的话实在是够豪横。

  今天若是不帮本王,本王不管背后罩着你的是谁,哪怕是朝中的宰相,本王也照踢不误。

  得,就算没有这样的话,也未必有人敢明着跟晋王斗,乖乖地把手下的花魁送了出去,回去之后便开始乞求佛祖保佑,保佑晋王千万手下留情,别把自家赚钱的来源给留下。

  李琰只是人,并不是神,身后的美女虽多,但属于他的暂时还没有一个。

  自己望着楼中密密麻麻的人群,眼神中闪过一丝得意,笑眯眯道:“今天的诗会有多么的重要,就算本王不说,想必在座的也应该能知道,规矩想必大家都懂,别的本王就不多说了,本王只说三句话,公平,公平,还是特么的公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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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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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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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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