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小娘子不但人长得高挑、脸蛋生得漂亮,嘴还这么损。
但是王伦却听出她语气中的调侃之意,心道果然是战斗得来的友谊,亲近感很快就产生了,免不了接口道:“小可谢小娘子提点,不过人各有命,若是廖某大好身躯不能直抒胸中快意,人生和咸鱼又有什么分别?”
高个小娘子笑起来,似是为他的这番话喝彩。
一般人肯定想不到说这个,王伦也是生前身后两度为人,在经过这几天的波折油然而生的感慨。对一个开封府的吏员能定自己的生死、晚上逛街看个西洋景还能被人威胁,他觉得有必要大干一场。xǐυmь.℃òm
最好的未来便是:哪里都是他的主场。
堂堂梁山大寨主,一旦发狠,气场上还是和一般人不一样的,反正小娘子能感受出来。
“那就祝官人春风得意了,不过下次再出来想打抱不平的时候,身边尽量多带几个能打的!”小娘子也是感谢他能不避暴力威胁的勇气,虽说差一点就帮了倒忙,总比许多人强过几分,也是为她。
尤其是贵为读书人,这已经很难得了。
所以尽管调侃,还是对他提出了委婉的批评。
主要是怕他下次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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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伦也是从善如流,马上点点头道:“小娘子说的对!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么。”
下次再出门,一定要把林教头带上,他能打也耐打,这样就可能横着走了。只是让一个冲锋陷阵的大将来做自己的保镖,性价比不是很高么。
唉,梁山缺人才啊,不得已才用水军出身的阮小七…
至于朱贵,完全是情报方面的人才,抛头露面做护卫很不合理,而且武力值其实也不高。
严格地说,他可能就比自己高那么一丢丢…
小娘子嫣然一笑,他插科打诨的一句话,显示他还是一个没成熟的大男孩。不过,和他说话让人如沐春风,很有意思。
“天晚了,奴家要投宿去了,官人保重!”她深福一礼,然后走向自己的马车。
王伦觉得意犹未尽,在她身后高喊道:“小娘子姓甚名谁,将来江湖上见面时总要称呼一声啊!”
小娘子一下子绷不住了,他那点三脚猫的功夫,还想着走江湖呐!
“奴家扈三娘,住在郓州独龙冈----不过江湖上,官人最好还是不要再见了。”她带着笑意说,对仍没打消劝他老实待家里的念头感到些许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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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世界这么大,此时的通讯方式又极其落后。大家都是天南海北的过客,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哪有那么多的机会相遇于江湖?
后世连本乡本村的同学玩伴,在毕业后都几十年聚不到一起呢。
并且女子总是要嫁人的,成亲之后就没有那么大的自由了。就高个小娘子而言,过了这个年,就没有机会再能像往常那样四处溜达了,总要安安静静地待在家里学学女红,然后等着她的良人上门。
之后相夫教子,度过一生。这是女子的宿命,不管她出闺前学了多少绝技在手。
本来,大宋民间风气还是不拒绝男女交往的,她又是学武之人,更比一般女人外向些。奈何平日里也没多少机会和男子接触,便是江湖上接触的也都是些贩夫走卒、白丁俗客。
他们要么为一日三餐生计忙碌,要么见识见解和她极其迥异,完全是脱节的。
而真正的名门高户又看不上她这种练武之人----男子习武,在重文抑武的宋代地位都不是有多高,何况女人家?
至于和一般读书的人家,也很难有交集。
所以遇到像王伦这么有趣的读书人,完全颠覆了她对那些夫子的刻板印象。
国之栋梁啊,自甘…嗯,这样说既贬低了他,也顺带嘲讽了自己。应该说,这是她见到的唯一一个不把知识分子的尊严当回事、而把闯荡江湖看作正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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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桥兵变”以兵变立国的宋太祖赵匡胤为了避免他人学样,曾经说过:“宰相须用读书人。”
宋人有个小孩的启蒙之作《神童诗》,它在开头就说过:“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宋真宗还亲自做《劝学诗》曰: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当“重文轻武”逐渐成为了宋朝历代皇帝必须奉行的一项基本国策同时,在宋朝社会层面也出现了一种“文士蔑视武士”的思想。
比如,参加科举考试考个状元,要比参军、领兵打仗得胜,更能光宗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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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连皇室都有这样的想法,例如南宋光宗还只是东宫太子时,太子妃李氏与其左右争辩不休,被太子告诉了宋光宗和宋孝宗,而太子妃李氏正出身于武将之家,宋高宗对此不屑一顾,说:“终是将种。”
要知道,宋高宗是徽宗皇帝被掳皇子中唯一没被一网打尽的,南渡长江建立南宋,多亏了武将之功才顶住金人的灭国之祸,却也说出这种话来。
宋兵孱弱,也是这种制度造成的:为防武将拥兵自重,刻意制造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面,而且武将上面总有文官制约。
厢兵驻守边塞,苦寒之地,为了避免士兵逃跑,当时普遍给厢兵刺字,称之为“刺臂”或“黥面”。这和囚犯的待遇是一致的----梁山里犯过事、做过牢的好汉脸上都有这个。
是谓一辈子的耻辱。
时间长了,参军入伍便是件丢身份的事。“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这句话就是宋代流传下来的。
当然也有士兵混的好的。曾经有位士兵,便是一路从小兵升到将领,再到枢密院副、正使的“面涅将军”狄青,他不忘本。
在担任枢密副使后,一次被宋仁宗召见,宋仁宗看到他脸上因黥面留下的黑疤,便建议让太医配药,将狄青脸上的黥面痕迹去掉。因为当时的军队将领,一旦身居高位,都会想方设法去掉黥面疤痕。
没想到狄青却拒绝,说:“这疤痕一定要留着,有大用。”
宋仁宗不理解,狄青解释:“我之所以有今天,全是因为这些疤痕,我要把它留在军中,好鼓励那些在边关的将士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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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么一位名将、枢密使、堂堂的武官最高级别的官员,竟然在自己的地盘受到了职场欺凌。
因为看不惯武将位居文人之上,枢密院的下属来找狄青说得最多的就是:大人,请您签字。可他连是什么文件都不知道,下属也没有让他知晓文件内容的意思。
狄青一心想当个好官,文官们却只想让他当个傀儡。
一天,狄青的朋友焦用犯了错,被韩琦缉拿归案。韩琦是进士出身,而狄青是草根出身,天差地别的身份让韩琦很是厌恶他。所以当狄青为焦用求情时,韩琦闭门不见。
情急之下,狄青大喊:“焦用有军功,是个好儿郎!”
可谁知,韩琦完全不放在眼里,当着狄青的面将焦用斩首。
朋友因自己而死,狄青很是内疚,在枢密院的每一天都痛苦不堪。但文官们没有就此收手,他们誓要将其赶出朝廷。
狄青在家烧纸祭拜神灵的时候,没有知会当地治安部门。当巡逻的人慌张跑来时,才发现是虚惊一场。
本来这没什么事儿,民间却传出了一些流言:狄青家中有红色光芒出现,连狄青家附近的流浪狗都长出了龙的犄角,在相国寺避水时穿着黄袍…
韩琦一看,这正是好机会啊。便暗中推波助澜、大肆宣传,将狄青的名声毁了个彻底,令其站在深渊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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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文彦博奏请将狄青罢免,宋仁宗极力维护,说他是忠臣,文彦博反问道:“难道太祖不是周世宗的忠臣吗?”
朝廷的这股风气,极大影响了武人在社会层面的地位。宋兵在战场上先后被辽兵、西夏兵、金兵、后来的蒙古兵压着打,成为全能弱鸡,不能说不是这个政策的功劳。
宋朝没有在“靖康之变”亡国是侥幸,被元朝灭亡是必然。
这是未来的事,但影响是一直的。反正在民间,纵使王伦学未有成,地位上却总比拥有惊人技艺的女侠高得多。哪个男人不想自己的枕边人如小鸟依人,喜欢大脚婆娘是嫌关节不舒服么?
不过王伦却没有这种狭隘的观点,他甚至觉得拥有武艺高强的女人是件极美的事情。
征服美女不好么,尤其是有本领的女人。
白天带出去炫耀且防身,晚上别有用处且防身…
像程婉儿、宋玉莲这样的大家闺秀、我见犹怜的小娘子,是男人当然都会喜欢;但像梁红玉这样的小辣椒也未必不好。
优秀的男人从不做选择题。
而且这个女人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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扈三娘?
一丈青扈三娘?水浒里最能打的女将,武力值不逊于八骠水平。
我早该想到的!
只是因为长得太漂亮了,有些不敢相信或者没敢往那上面想。
郓州也是梁山所在地,妥妥的老乡么。
“可是家住扈家庄、人称一丈青的扈三娘?”
扈三娘原本温馨且因为离别自带惆怅的心一下子掉到了井底,第一反应居然是:
“原来他也嫌弃我个高…”
只能说,经验害死人。现代人对于身高是唯恐不足,无论男女都得了“身高焦虑”症,各种手段也是层出不穷:内增高、恨天高…
这个时代却以小家碧玉为美,个高的女人不符合主流社会的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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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来说,“一丈青”就是明目张胆的嘲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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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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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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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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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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