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王伦之我的梁山王伦林冲>第112章 美好的误会
  知道是这么个缘由,王伦也就死心了。

  这年头要弄死个升斗小民再容易不过,如果是政治上的要求那就更简单了。不管是真凶还是假凶,只要有个交待,朝廷安心、官员安心、蔡太师也安心----他老人家肯定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所以仇家是杀不完的。

  只要个态度,向外界宣称“犯我者死”就够了。

  杀谁真的不重要。

  估计盛府尹也明白这个意思,便给蔡太师一个交待。

  也正好给翟管家一个交待。

  梁红玉也给王伦交待了:“奴家既然逃不出牢笼,便无活着之理,只以死回报官人了。世上只有死了的梁红玉,没有活着受审的梁红玉!但可惜蔡九这厮未死,让奴家死不瞑目!”

  此时外面人声鼎沸,无数官兵和公人把牢房门把守得铁桶相似,连个苍蝇都飞不出去。

  阮小七和那几个喽罗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倒也不惧他们,反而都擎着匕首等武器和他们隔门对峙。

  但是乌合之众,怎能和全幅武装的朝廷暴力机构相抗衡?只要人家下杀手,一阵乱箭射来,胡乱就能让己方团灭!

  所以王伦到这时候反而淡定了,无非是个死字。能在临死前和小娘子如此面对面顺畅地交流,很满意。

  “小娘子出手,蔡九那厮竟然没死?”他诧异道。

  梁红玉好歹也是历史上有名的人物,她都拼死了,竟然还杀不掉那个蔡九,难不成真的是坏人万万年?

  提及这个茬,梁红玉也很跺脚:“奴家明明已经得手,匕首都已经扎进他心窝。后来才知道,这厮怕死,到了那种地方竟然也身穿软甲!奴家只让其重伤,却终未能取其性命!”

  真是遗憾啊!

  王伦刚叹了一口气,感情马上就转移了:就是杀了蔡九又能怎么样?还不一样有高衙内、翟管家、六贼…以及自上而下无数的官僚?

  能挽救得了宋朝腐朽虚弱的本质?

  能挽救得了靖康之变的悲惨?

  说大了,能让王伦自己逆天改命?

  这年头该杀的官员之中,何止蔡九一人,你这么紧盯着他,只是为了所谓的江湖道义?

  然后因为你,历史的车轮硬生生到了我的脚下改变了方向!改了历史倒不是什么大事,但你不能强改我的命运啊!

  便是混得最惨的那个王伦,也还要到夏天智取生辰纲、晁盖等人上山之后才有火併挂掉的事。

  难道他的宿命便是今年,只是早与迟?

  “无论如何,娘子不愧是巾帼英雄!”事已至此,抱怨无益,不如与美女畅谈一番,然后共赴死神之约。

  梁红玉有必死之志,王伦也没有了生还的指望,何必要装出一番凄惶的样子给别人看呢?然后多年之后,施耐庵老爷子有敬于自己时,不至于把自己的死写得太窝囊吧。

  梁红玉倒很惊讶于王伦的豁达。虽说很多人常念叨着舍生取义、视死如归,但真到这一刻,没有极大挣扎是不可能的。便是她自己,也是因为实在知道被抓的后果,宁死不愿被凌辱而已。

  这秀才倒有些不寻常。先前在客栈里,面对自己的真刀实剑,他虽有片刻慌乱却很快就平复下来;现在又面临死生之际,还是那么豁达。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文化人果然是不好相与的。

  但是慢慢地回味他的话,她就有一种难言的娇羞涌上心底。

  “官人,你胡说什么?”

  王伦一愣,我没说什么呀?

  巾帼英雄不是什么坏词吧?

  难道非得在英雄前面加上个“女”字?

  可是“巾帼”就代表了性别了啊!

  但见梁红玉的眼神似怒还羞,脸还渐渐红起来了,嘴唇也紧咬着。那一弯似嗔还怒的表情,让王伦这个情场初哥扑通扑通直跳。

  百思不得其解----莫非她是觉得反正要死,不如临死前和哥谈个恋爱?

  他们两人的对话,不远处的朱贵等人听的真。本来么,同样是出了一次梁山,开始说是任务简单,可没想到竟然是生死考验!

  他们都对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梁红玉很感兴趣。

  都知道门最后肯定是守不住的,所以倒有大部分心思在倾听两人的对话,判断着他们之间的关系。

  毕竟,从那晚在客栈开始到前天入监,几个人都没能猜出大寨主和这位小娘子的纠葛。

  孤男寡女,小娘子睡在王大寨主的房中;

  王大寨主自称她是自己的娘子;

  小娘子在王大寨主入狱后不离不弃,在朱富面前自称是他的娘子;

  她亲自来送饭,并且甘冒杀头的风险要把他从牢中救出…Χiυmъ.cοΜ

  现在,似乎,好像,有些眉目了。

  但是小娘子的表情又把这种猜测推翻了。

  “小可是赞扬娘子的…”王伦想不出哪里出了问题,只能正面表态。

  哪知道梁红玉秀眉一扬:“官人如果再胡说,奴家就…就…”

  只是她“就”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但听的人都知道,她在向王伦示威,或者说表达不满。

  阮小七是个直男,觉得王大寨主厉害。都生死攸关的时候了,还在调戏女眷,完全是大无畏的气概么。饶是自己视死如归,面对牢外大军还是忍不住从心底泛起寒意。

  王家哥哥不愧是梁山大寨主,对险恶境地没有一丝惊慌,光这份定力就非常人可比!

  他哪里知道,王伦彻底迷糊了。

  再不济,王伦也听出梁红玉是在表达反对,尽管表现让人摸不着头脑:因为她的双颊红得更通透了,手掌握匕首的动作也开始变紧,这一切都表明自己的话造成了否定的后果。

  但就区区几个字,没发现有错误啊?

  这打哑谜可真痛苦啊。

  “娘子,小可是说错了什么话了么?”他奇怪问。

  “还说!”梁红玉这回不客气了,又羞又怒,直接断喝。但是王伦却觉得她现在的样子很可爱,与在客栈里拿刀架在自己脖子上时有天壤之别。

  天可怜见!王伦真的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娘子…”王伦张口欲为自己正名。

  “你…登徒子!”梁红玉银牙一咬,但看了王伦无辜的小眼神,刚凝成一团的气息又散了。

  嗯,他虽然因为读书人的身份看似弱不禁风----这点有些歧义,不应该读书人就该身体弱----但还是典型的北方人身材,高大内敛----可能是读书的原因。

  他的面相谈不上风流倜傥,总还是仪表非凡,并且举手投足之间偶尔会露出气宇不凡的样子。

  他,御下有方。看阮小七几个人都是面带凶相,以她闯荡江湖多年的经验能看出这些人不是一般的护院,却又对他死心塌地、生死不弃、陷入绝境而毫无怨言。

  他的家底很厚实么,在客栈时已经把各人的行李收拢在一起,竟有大金锭十个、银裸子数十个,约值四、五千贯,抵得上东京一处富户,在别的地方则是妥妥的大户人家资产。

  还有,客栈里有喂养他们的马,总数有六匹之多!

  在缺马的大宋,马匹比银钱还要贵重。

  当然,她肯定是不会在意这些身外之物的。

  她只是对王伦身份感到好奇,反正这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读书人!

  但为什么看起来、听起来文质彬彬斯文有礼的他,突然之间话风一变,说出这种令人面红耳赤的称呼?而且他装无辜的样子好可憎…不,好可爱。

  至少她没觉察到他的恶意,也没有很不满。

  行走江湖,不是没有碰到过贪图她美色的豪强大盗,乃至于混迹于市的贩夫走卒,说些风凉话、更有甚者动手动脚。

  她都用自己的方式应对了回去,总之是绝不会让那些男人得逞。

  这个秀才,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武力值,打倒他真似捏死个蚂蚁,可是完全没有动手的欲望。

  她也很奇怪。

  如果不是在此绝地而是在外面,如果他敢这么说,自己会不会翻脸给他一个透心凉?

  不会。她摇摇头,为自己想到凶险处而倏惊。

  那边,朱贵也开始佩服起来,看这小娘子风风火火、拿了匕首之后更显得英气逼人,王家哥哥手无寸铁,却敢三番五次调戏她,而她竟然也没有生气。

  若没有今番这事,真的做个押寨夫人也挺好,可惜了。

  登徒子…

  王伦哥哥一世英豪,却有了这个称号,传扬出去,好汉们会如何看他?

  嗯,其实也不会啦,刚入伙的阮小二就有家眷----也没规定好汉不能娶妻吧?也没谁不羡慕闺房之乐吧?只是他的步子迈得未免太快,兄弟们完全跟不上他的节奏啊。

  其实王伦也冤啊,什么都没做,咋就成了登徒子!你倒是给我机会啊?

  “娘子何以如此看待小可?小可虽不敢自比柳下惠,却也是江湖好汉,却如何成了登徒子了?愿娘子教我!”王伦自觉受到了歧视,更是在兄弟们面前丢了脸面,便非要掰回来这局。

  梁红玉刚刚平复下去的心情再一次升腾起来,这一回他竟然变本加厉了!

  “你称奴家什么?”

  王伦一刹那的委屈丢到了爪洼国去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很不应该的错误!

  “小娘子”是大宋对年轻女性的称呼。

  “娘子”则是对自家老婆的称呼。

  貌似自己从夸她开始,这一会错了不止一次呢,怪不得她一直投诉。

  作为一个现代人,真的很难时刻注意这方面的差别,不经意间让她想多了。

  其实这还真是个美好的错误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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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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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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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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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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