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王伦之我的梁山王伦林冲>第42章 小郎面前不敢言诗
  试想,能写出“雪却输梅一段香”这种诗作的人,怎么会不爱惜羽毛、替别人做枪手?真要如此失志的话,早将会把佳作献与当朝几位爱才之高官了。

  比如那个沽名钓誉的检校太傅、号称“隐相”的梁师成,便以大肆笼络文人学士著称,凡“四方俊秀名士必招致门下”。

  他家中“多置书画卷轴于外舍”,广邀宾客前来观览、题诗和句。众多附庸者中,凡遇合意者“辄密加汲引”,培植为自己的党羽,无论官职大小,皆可得阶而升。

  比如尚书右丞王安中早年负才不得志,在京师开封“茫然无所向”,时逢梁师成乔迁,其新居“极天下之华丽”,招四方文士前去助兴。王安中献上《歌行》一首,梁师成“读之大喜”,随即荐之于上,不数年便得以“登禁林,入政府”。

  梁师成在朝中有接近天子的便利,因而他的党徒中也不乏朝廷重臣,比如王黼就曾“父事之”,就连不可一世的蔡京父子“亦谄附焉”。梁师成还曾“所领职局至数十百”,创下这一史上最牛的兼职记录,所以在开封都城中,人们将梁师成视为“隐相”。

  不知是幸与不幸,苏过与这位大太监渊源颇深。虽然他自己从没有想到借用哪怕一点力气,甚至耻于人们拿自己和其联系在一起,却不乏有心人拿他作为进幸的梯子。

  王伦如果是此等人,未免太可怕了!

  程婉儿毕竟是官宦之女,加之父亲时常关注东京官场之事,是以对许多事情都有了解。从王伦出场到出众,她已经在心里辗转过好几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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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善良的女孩,她在对王伦有那种来自异性天然的好感之时其实也明白,她的一心想在官场浸淫的爹爹不可能让他们有过多发展。学而优则仕,一个不能进入官场的秀才其实意义并不大,除了能在乡间愚夫村妇那里获得稍许的尊重而已。

  所以在王伦意外地做了这首好诗并获得苏过的赞赏之时便本能地想到,如果他能够借着这个东风,攀上苏过这座高山,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为什么替他这么想,她也说不清楚。

  只是杨四郎这个秀才一点提,苏过的热情一下子大减,她便知道,一个好机会就此错过了。

  诗仍然是好诗,但王伦想借这首诗做些什么,难了,很可惜。

  不过她还想帮着争一争。

  “这位杨小官人”,程婉儿酝酿了一下语言道:“看你也是读书人,应该是明事理的,怎地如此…呃,殊少君子之风?”

  杨四郎被她当庭之下这么一问,登时有些气短,却又不想承认了自己小鸡肚肠,只能强回道:“此事不能不存疑----若说此诗,确实是好,可是未免好得出奇!”

  也不怪他有此一说,实在是王伦太过年轻又寂寂无名,而这首诗写得又太好。

  阮小七此时听懂了程婉儿的话音,知道她是在这替王伦鸣不平,便也大呼道:“是何道理!你这厮,自己做不出好诗,偏偏见不得别人的好?如此无耻之徒,若是还在山东境内,必让你吃一顿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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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不是说说,而是真的拉开了架势要打,把绵衣都脱掉了,露出犍子一般的肌肉。幸好王伦此行为了低调,要他们趁手及朝廷禁忌的兵器都不曾带,只有被允许携带的朴刀还放在车上。否则的话,那位杨四郎只怕要当场吃板刀。

  程婉儿犹不解气,还对杨四郎道:“假如这位廖小官人做的诗乱七八糟毫无可取之处,你还会认为他是提前找了枪手做好的么?奴家观此诗的境界,便只有小苏先生这等当世一流大家才能写出来,你说他找了枪手,你觉得能写得此诗之人,会舍下面子做枪手?”

  杨四郎毕竟气短,被她这么一盘诘,半晌无话可辩解。确实,好诗又不是流水线的产品,说来就来。举凡文学史上的绝妙佳句,哪一首不是千雕万琢才出来的?正如贾岛所言,“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原说明创作之不易。

  人家真有那个本事,直接变现成名或利的好处了,哪会随便交给别人,然后随便在这个穷乡僻壤毫无价值地公布出来、就像给瞎子抛魅眼?

  不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又不能自承其错,那也太落不下面子了。无奈只能强辩道:“反正小可之浅见,廖秀才毕竟名不见经传,突然之间做了这首绝妙好诗,不容人不怀疑!若是廖秀才欲要自证清白,不妨再做一首诗出来,那时小可心服口服,也能压得住众人口声,有小苏先生做个见证,如何?”

  这番话说的似乎正确,其实不然。

  佳作名句,很多时候都是灵感一动的产物,而且气氛的烘托也很重要,可一不可再。再伟大的诗家,也不可能随时随地都能写出好文章来。

  李白这么牛叉的人,在黄鹤楼诗兴大发时看见崔颢写的《黄鹤楼》一诗,却也只能偃旗息鼓,叹一声“眼前好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而搁笔!

  哪怕王伦真是此诗的作者,但要在同一时刻再做一首出类拔萃的佳作出来,未免过于难为人了。搞不好因为心力交萃,再无良句,岂不是反坐实了其抄袭或者剽窃等的不堪?

  程小娘子第一次觉得有义务帮王伦找回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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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些人也觉得这样不妥,但不少人是与杨四郎相熟的,却也不便直斥其非。苏过却饶有兴味地看着王伦,似乎在等他如何处理。

  毕竟一首诗好是好,却也不至于让自己如何了,这盛世大宋能写出佳句的何止一人?

  蓦听王伦笑起来:“这样的诗,莫说一首,便是十首,对小可又有何难?只是小可此番做了,却切莫说是又找了枪手!”

  他是调侃,一众人等却都吃惊起来。先前那首已是惊人,他却毫不在意又应承了其它,而且浑不在意的样子,莫不是此地竟然出了诗仙?不然他底气何来!

  “顷刻间没有别的景致,便仍以梅、雪为题吧。你且听好了,这首诗是:‘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日暮诗成天又雪,与梅并作十分春。’”

  一屋人顿时鸦雀无声,还是苏过率先打破平静:“妙矣,从此小郎面前不敢言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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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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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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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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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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