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吴晴晴>第74章 栽种红薯
  “你们吃慢点行吗?一点仪态都没有。”王芬儿的一声爆呵,把吴二虎父女四人吓得一个激灵。

  吴二虎和双胞胎姐妹一样都很喜欢红薯的味道,于是三人开启了狼吞虎咽的模式。

  恰巧父女三人的这一幕被王芬儿看进了眼中,顿时气的不得了,新气加旧气一起发到了吴二虎和双胞胎姐妹俩的身上,“你看看你们,做爹的没个做爹的样,做女孩的没个女孩的样,吃东西不能斯文点吗?吃个东西呼噜呼噜的成什么样了?”m.χIùmЬ.CǒM

  吴晴晴听着王芬儿的话语,一时没忍住,笑出声来,结果换来王芬儿的一个白眼。

  吴月月委屈的说道:“娘,这东西太好吃了,我一时没忍住才吃快了的!我下次不会了,你别生气!”

  吴圆圆也附和的点了点头,“娘,我晚上还想吃这个土疙瘩,明天也还想吃!”

  王芬儿看着软软糯糯的两个小女儿,“吃吃吃,你们这两个小吃货,你姐可是买了半麻袋的土疙瘩,我们家天天吃,让你们吃个够!”

  “哈哈哈...真好!”双胞胎姐妹俩高兴的欢呼了起来,王芬儿似乎也被感染了,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来。

  其实吴晴晴很不想打破这份温馨的,但是又不得不打破,“娘,这土疙瘩可不能一起吃完,我还打算留着做种子呢!”

  吴晴晴对王芬儿说完,又转头看向失望的双胞胎姐妹俩,“月月、圆圆,我们把剩下的这些土疙瘩拿来做种子,等明年结出很多这种土疙瘩后,我们再吃个够,好不好?”

  吴月月和吴圆圆虽然很失望,但她们也是懂事的好孩子,“知道了,姐姐,还是做种子要紧!”

  “晴晴,你说要将这土疙瘩做种子,它该如何种,什么时候种,你知道吗?”这时,吴二虎突然开口问道。

  吴晴晴记得在现代的时候红薯是每年的四五月份种的,但是在这里她也不能表现出一副我知道的表情,于是吴晴晴含糊其辞的说道:“我想应该和土豆的种法差不多,我们到时候试试看就知道了,至于栽种时间,我觉得应该要在春天种植呢!”

  吴二虎作为一个种了一二十年土地的资深农民,对于什么时候该种什么,怎么种,可是摸得清清楚楚。

  因此,对于吴晴晴的这番说法,心里很是好奇。为啥一定要在春天种呢?土豆不是都可以一年两季吗!既然这个土疙瘩和土豆的种法差不多,是不是也可以一年种两季呢?

  吴二虎正欲张口询问,就被吴晴晴打断了,“爹,你觉得这土疙瘩味道如何?”

  吴晴晴看着吴二虎的眼神,就知道他想问什么,于是吴晴晴直接把话题转移了。

  吴二虎被这一打岔,似乎是忘记了自己要说什么,乐呵呵的回道:“我也觉得挺好吃的,比山药还好吃!”

  “我们也觉得很好吃呢!”双包套姐妹俩也积极的附和道。

  “哇哇哇...”

  “娘,石头醒了,我去把他抱过来”,吴月月说完便一阵风的跑了出去,将小石头抱进了堂屋。

  小石头眨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众人,吴晴晴看着小石头的样子,内心都被萌化了。

  吴晴晴想着自己给小石头熬了稀饭,赶紧给王芬儿说道:“娘,我单独给石头熬了一些粳米粥,是现在拿过来给石头吃吗?”

  小石头从五个月就开始就添加辅食了,最开始是熬的很软糯的白米粥,现在是加了一些蔬菜的白米粥。

  今天烤了红薯,吴晴晴打算给小石头弄一个红薯稀饭,他把烧红薯扳成两半,从中间舀了一些红薯肉出来,放进碗里,压碎压细,再和熬的十分软糯的粳米粥混到了一起。

  吴晴晴将红薯粥递给王芬儿,“娘,我今天给石头准备的是这土疙瘩粥,我试了试,味道还挺好的!”

  王芬儿尝了尝味道,然后点了点头,用小勺,一小勺一小勺的喂着石头,石头似乎是很喜欢这个味道,咿咿呀呀的叫个不停,看的一家人直乐活!

  吴晴晴想着在现代的时候,他们老家的红薯都是要放到地窖里的。据老一辈的所说,这红薯放在地窖里才不容易坏,才放的久一些。

  于是吴晴晴开口问道:“爹,我们家有没有地窖啊”。

  桃花村这里的冬天并不怎么冷,不需要储存蔬菜,加上吴二虎修房时银钱也不趁手,因此他们家在建房的时候并没有挖地窖。

  老宅倒是有一个地窖,当时吴老头建房的时候,就参照北方的格局,挖了一个地窖。

  “我们家没有地窖,不过老宅有一个地窖,你要用地窖放什么东西?”

  “嗯,我想将这些土疙瘩放进地窖里面,我怕这些红薯不能在外面过冬!”

  吴二虎其实内心十分的好奇,为啥红薯就不能在外面过冬?桃花村这里的冬天也不会像北方一样寒冷,东西放在外面,应该是没问题的。

  吴二虎实在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便直接问出了口,“土豆都不用放地窖,为啥这土疙瘩就要放地窖?”

  “啊...我也不知道,这只是我胡乱想的,要不就放外边吧!”吴晴晴说完讪讪的笑着,这个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她现代的老家确实会把红薯放地窖里面,来年栽种的时候才拿出来。

  夜深人静,等家里人都熟睡后,吴晴晴悄悄的带了十个红薯遁入了空间。

  她空间里的那片黑土地还没种,她打算把这十个红薯种进去。

  吴晴晴将红薯一个一个的放进刚刚挖好的沟内,盖上泥土。

  虽然这十个红薯只占了她空间里九牛一毛的地方,但是她相信等这十个红薯长出秧苗后,不断的取秧苗种,一定可以种满这整亩的土地。

  想到这些,吴晴晴便斗志满满,赶紧跑到池塘里舀了一陶盆灵泉水过来,一股脑的朝着这十颗红薯泼去,吴晴晴觉得这些灵泉水还不够,便又返回去舀了一盆,当她再次来到红薯地时,她傻眼了,地里已经葱葱郁郁一片,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红薯藤。

  吴晴晴回过神来,赶紧将红薯藤移栽到其余的空地里,等秧苗都移栽完了后,吴晴晴又再次泼灵泉水,等秧苗长出来,又再次移栽,就这样周而复始,不知疲惫的,吴晴晴花了近五个时辰,也就是空间外的一个时辰,才把这一亩土地都种上了红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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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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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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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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