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一眼正殿门口的空着的桌椅,对着大仙神像说:“今天仙姑没来上班?”
“我给她放假了。”神像里传出黄大山瓮声瓮气的声音。
“为什么放假?”
“尾巴没了,不帅了,我不想她看到我现在的样子。哦对了,少爷,你有没有把我的尾巴找回来?”
“没有。”李沐尘说,“我失手把那家伙打死了,连渣都没剩下。”
“啊?少爷,你说过要帮我把尾巴找回来的,怎么就……”黄大山埋怨着,声音里充满了伤心委屈,“唉,这就是命!”
“你一只成精的黄鼠狼,也会认命?”李沐尘笑道。
“不是认命,是听从命运的安排。”黄大山叹息一声,“唉,没事没事,少爷,我不怪你,大不了闭关二十年,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尾!”m.χIùmЬ.CǒM
“闭关二十年?那可不行!”李沐尘说,“你闭关了,守护李宅的责任谁来担当?我马上要离开京城了,以后这里的安全可就要拜托你了!”
黄大山说:“少爷,你可饶了我吧。我尾巴都没有了,帅不帅的先不说吧,道行损失了一大半。人们常说一句话,叫‘一夜回到解放前’,他们都只是说说,可我是真的‘一夜回到解放前’了呀!”
“少爷,您还是另请高明吧!反正我是不能再出去浪了,至少十几二十年之内,我不会出这庙门一步了。”
李沐尘点点头说:“也好,人间的香火能帮你快点恢复。本来想带你一起去,见见我在南方的朋友,你可以和白荆荆交流一下妖修的心得。既然如此,那你就在这里待着,我先回禾城去了。”
说着转身要走。
忽然一道黄光,从大仙神像上跳出来,嗖地一下落在李沐尘的肩头。
黄大山挥舞着小短爪,挤眉弄眼地说:“内什么,其实也可以不闭关,少爷,你帮我去皮毛市场上买条假的尾巴来装上吧。”
“假的有什么用?”李沐尘问道。
黄大山挤了挤小眼睛:“秃子戴假发——帅就完了。”
李沐尘失笑,把黄大山从肩膀上揪下来,放到旁边的桌子上,说:“假黄鼠狼尾巴呢我是没有,不过真貂尾倒是有一条,给你换条貂尾吧。”
“貂尾?”黄大山愣了一下,不屑地说,“切,貂尾有什么好?狗尾才续貂,我不要貂尾!难看死了!”
李沐尘说:“你活了几百年了,不能光在庙里享受香火,没事要多读点书。白荆荆在梧桐居,除了练功,每天都要读书的。狗尾续貂,不是给狗续上貂的尾巴,而是指以狗尾代替貂尾来以次充好,说明在古代,貂尾也是很珍贵的。我从来没听说过,黄鼠狼尾巴比貂尾值钱的。”
黄大山还是摇头:“不行不行,臭貂尾有什么好的,丑死了。我堂堂一黄仙,后面装个貂尾,跑出去不被人笑死了!”
“真的不要?”
“不要!坚决不要!”
“那好吧,我好不容易请师兄从昆仑带来一根万年貂尾,看样子是用不上了,回头我问问李阿四要不要,给他保安服上镶个锦毛领子。”
“呔!”黄大山突然一声大喝,跳了起来。“李阿四一个臭保安,有什么资格用锦毛领子!那个……啊……貂也不是不行嘛!少爷,我多问一句……”
黄大山咧嘴呲牙,笑嘻嘻地问:“您说的万年,是活了万年,还是存放了万年?”
“当然是活了万年。”李沐尘说。
黄大山点点头:“嗯,那就成了,少爷,您动手吧,给我续上,貂毛就貂毛,大不了,以后我改名了,不叫黄大山了,叫黄大貂!”
李沐尘哈哈大笑,拿出那根万年貂尾,就在这黄大仙庙里,就地起了一座法阵,封锁了庙宇,当场施法,给黄大山做起了接尾巴的手术。
别看只是接个尾巴,但对黄大山来说,无异于一次重生。
这手术,整整做了一夜。
这一夜,电闪雷鸣,狂风暴雨。
第二天清晨时分,东升的旭日光辉照在黄大仙庙的庙门上。
庙门吱呀一声开了,走出来一个一身锦衣的偏偏公子。
他仰着脸,迎着朝阳之光,深深地吸了一口大街上的新鲜空气,深情地凝望着城市的街道,高呼道:“世间妖女,你们小心了,我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黄马褂儿的骑手疾驰而来,差一点撞上他。
电瓶车歪歪扭扭地从他身边飞驰而过,传来骑手带着浓厚地方口音的骂声:“你个吊毛,走路不长眼睛啊!”
黄大山一愣,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锦衣,讶然道:“他怎么知道是貂毛?”
……
李沐尘在京城李宅布置了一座阵法,然后把京城的事情暂时全都交给了侯七贵打理,就带着林曼卿回了禾城。
同去的,还有一身锦衣、风度翩翩的黄大山黄公子。
为了不让林家人担心,李沐尘没有把林曼卿带去林家,只是通知了岳母,让她到梧桐居来照顾林曼卿。
严慧敏见女儿忽然变成了傻子,心疼得不得了。
她前不久去京城,住了没几天就回来了,毕竟林家那么大个家族,她作为家主夫人,里里外外缺不了她。
她进京的主要任务,是要教会俩傻孩子怎么传宗接代,并且亲自督促他们完成这伟大的壮举。
唉,好不容易完成了任务,本以为美满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了,想让他们好好享受一下二人世界,就早早地回了禾城。没想到,才几天不见,女儿就成了傻子了。
严慧敏劈头盖脸把李沐尘给骂了一顿。
她也舍不得骂女婿,可是心里难过,看着痴痴傻傻的女儿,上哪儿说理去?
李沐尘心里也有愧疚,这次林曼卿的事,他有很大的责任。丈母娘要骂,也只能让她骂。
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要想办法找回林曼卿的魂魄。
当然,离开之前,必须要加强梧桐居的安保力量,这也是他把黄大山带来的原因。
林曼卿剩下的残魂绝不能再有闪失,否则,就算乌木妾找到,林曼卿也救不回来了。
他正想找黄大山来交待几句,但见梧桐居后院外的山上,以为锦衣公子正和一美女并肩而立,远眺城市风光。
“荆荆,你知道仙人衣吗?”
“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就是你身上的衣服啊!”
“我身上的衣服?”
“中医把刺猬的皮称为仙人衣,其味苦,性平,入大肠经,有活血、解毒、镇痛之奇效。”
“真的吗?”
“其实这只是世人的普通认知,他们不知,刺猬皮除了能活血解毒之外,更能养人精神,有助于修行,要不然古人为什么称之为仙人衣呢?”
“哇,你的知识好渊博。”
“这不算什么,我们身为妖类,生来低人一等,更要发奋图强,千万不能让人看低了我们!”
“嗯!”白荆荆一脸佩服的样子。
“那你知道仙人衣是怎么做的吗?”
“怎么做的?”
“就是用刀从刺猬的腹部切开,一点一点取下整张皮,不能掉一根刺,然后撒上石灰……”
“啊,这么可怕的吗?!”
“人类本来就很可怕,不过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黄大山说着,很自然地把手搭在了白荆荆的肩上。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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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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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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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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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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