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那把有一颗子弹的枪,给了何素心巨大的勇气。
她想,这颗子弹要是打不死富春丽,我就留着,她是万万不会自杀的,想她在娘肚子里就被父亲抛弃,母亲千辛万苦把她带大,她辗转被富春丽抚养,后来又换成吴水宁。
她在三个女人间流转,好不容易长到现在,她付出了比普通孩子更多的心思,更多的艰辛,她绝对不允许自己的生命就这么被放弃。
像何素心这种寄养在别人家的孩子,最大的长处就是看人眼色,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特别会看人下菜碟。
江瑛目光如炬的看着她,何素心颤颤巍巍的抬起手,到了半截,又放下,然后她手中的枪“啪嗒”一声掉落在地上,她双手捂脸哭了起来。
江瑛心想,第一招来了。
卖惨是何素心经常对富春丽用的一招,这继承自她的母亲穆正梅。
江瑛不为所动,凭什么要让富春丽这个本来就命苦的人,去同情她呢?两个人谁比谁惨呢?
何素心哭了好一会儿,酝酿的眼泪都掉完了,也不见江瑛安慰她,她心里升起了一股怨恨。
人这种东西真的很奇怪,她父亲抛弃她,她虽然怨恨,但想起来的时候,还是会自然产生一种孺慕之情。
母亲也是,她又可怜她,又同情她,但是又佩服她,她佩服母亲在去世之前,给她找到了富春丽这个冤大头,让富春丽能继续养着她。
要不是富春丽工作时由于太累出了事故,他们现在还在国外呆着呢,她也不用做什么这个鬼间谍,天天都见不得人。
而吴水宁呢,虽然吴水宁对她态度不好,但何素心觉得吴水宁也养了她五年,最重要的是,她觉得吴水宁比富春丽见识广,性格泼辣厉害。
她跟着吴水宁见识了不少人,不少事,她觉得她很厉害,敬佩她的能耐,佩服她的性格,觉得她不吃亏,会为自己打算,她喜欢这种性格,并且暗暗的学习。
所以,在三个女人中间,何素心最讨厌,最厌恨的就是富春丽了。
她一边享受着富春丽因为单纯的愚蠢,而收养了她,让她在国外不至于无家可归,但是在心里却又暗暗鄙视她这种性格,想着将来不要像她一样。
但同时,她又怨恨富春丽,一个原因是因为她母亲重病期间,她觉得富春丽没有照顾好她母亲,才让她母亲早早去世。
另一个原因是,她怨恨富春丽没用,工作的时候不好好保护自己,把手给伤着了,不能再工作,只能回国,连带着她也跟着颠沛流离,不得安宁。
所以你看,从她小的时候,富春丽就开始半抚养她,可以说,从小到大,富春丽养她的时间,比她母亲还要多,给她花的钱,比给自己多多了,她最怨恨的人,竟然是富春丽。
江瑛当然看到了何素心眼里的怨恨,她太熟悉这种目光了,几乎在每个世界她都能看到。
江瑛很不理解,何素心对富春丽的怨恨,从何而来呢?
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异国他乡,累死累活的养活你,供你吃饭,供你上学,给你买东西,被伤着了以后,也没有丢弃她,而是带着她回国,不顾家里人的反对,仍然要养她。
她不该怨恨啊!
江瑛问她,“你恨我?你竟然恨富春丽?为什么?”
何素心已经不是五年前的少女,她现在二十岁,见过不少大场面,甚至谈过男朋友,手里还有一把枪,胆子变得比以前大多了。
看看对面的江瑛,憔悴了,老了,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也是简单过时的,人瘦的不行,唯有一双眼睛黑亮黑亮的,目光炯炯的看着她。
何素心将手放下,擦擦脸上的泪,“我哭了半天,你都不来劝我,心真狠!”
一群草泥马从江瑛心中跑过,富春丽在精神病院住了五年,你不问一句,你现在他妈的掉几滴眼泪,我没安慰你,你就委屈上了?
合着谁都能到富春丽前面卖惨装可怜,她都得马上安慰,做不到就是心狠呗?
江瑛撩开衣服,露出上面的烟头,还有被打后的淤青,“这是我在精神病院被人打得,一直被打了五年。”
卖惨她也会,看她卖惨会不会有效果。
何素心的目光很快的从江瑛身上略过,然后看向远方的树木,继续说,“我哭了半天,眼睛都哭肿了,你也不管。
我被别人欺负,你也不管,你当初答应我妈妈要好好照顾我的,你自己说的话,你一点儿都没做到。”
“!!!”
这就是江瑛的反应,这个何素心是听不懂她说话吗,看不到她身上的伤痕吗。
她将衣服撩的更大,“你看,这个伤痕,是当初被三个男人一起烫的,当时他们把一支烟都在我身上烫完了,一点儿都没浪费,我当时很疼。”
何素心皱着眉头,转身就走,说这些,又关她什么屁事,跟她有什么关系。
这是她对付富春丽的一向方法,以前富春丽感觉很累,或者对家里有些埋怨,跟她诉苦的时候,她都是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她从来不回应这些东西,她做过的最大的让步,就是听完了起身就走,能听完,就已经是她最大的恩赐了。
江瑛很少经历过这种时候,她以前不是这个性格,但在这些妈妈的记忆里,却经常出现这种情景。
每当他们有话要说的时候,那个听的人经常会打断她,或者转身就走,徒留下她憋着一肚子的话,无处可说。
江瑛很熟悉这个原因,无非是觉得这个妈妈既不重要,又好说话,然后还没什么反抗的资本罢了。
不理她,随她伤心,并没有什么很坏的后果,知道她心软,到了该做饭该干活的时候,她虽然心里有怨气,但还是会老老实实的去做。
要是摆架子不做,就威胁她离婚,或者把她赶出去,她因为无家可归,就只能屈服。
儿女们也不会支持她,谁让她性格懦弱,又加上没有工作,天天打扮的跟个老妈子一样,看起来就很好欺负的样子。
随便欺负,随便折腾,反正她怎么都不会离开,闹的厉害了,哄一哄,或者卖卖惨就行了。
归根到底,她太好说话,太没有原则,心太软了,软到没有底线,没有原则,就是个烂好人,而且是个无权无势,穿着朴素,一点儿都能让家里人有面子的烂好人。
这样的人,有时候还不如家里的哈巴狗讨人喜欢,不用招就自己站在那里等着伺候,使劲打骂也不走。
伤害她,没有任何成本。
如果说江瑛讨厌何素心,但一样讨厌富春丽,没有边界感的烂好人,他们掏出心来的付出,别人也会觉得很廉价。
江瑛看多了人性,人类就是这么贱,他们需要好心人的帮助,却不把别人对他们的帮助放在心上。
他们只觉得是因为自己运气好,或者自己福气好,有时候还会鄙视那些帮助他的人,觉得他脑子简单,人太蠢,被自己几句话就驱使了。
当帮助太大时,他们就会生出恨意,恨不得这人赶紧滚得远远的,不要让他脸上没面子。
强者不帮他们一分,他们却觉得别人强大无比,恨不得上赶着贡献,哪怕自己奉献出去,也心甘情愿,强者打他们骂他们,他们也不走,而好心人说他们几句,他们就暴跳如雷。琇書蛧
这是多么不合理的行为和心理啊,但这就是人性,大部分时间都很丑陋的人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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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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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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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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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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