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也没有像其他读书人那样出门交际,而是就待在那个小小的院子里复习功课,为了这次能够考中,百合是真的拼尽了全力,每天不是在刷题就是在刷题的路上,感觉自己的手都快要写冒火星了。
不过大多数的人也没有注意到百合,就算有人注意到他了,也没有交集的意思,实际上百合考那么多次都没有考中的,虽然有个少年天才的名号,但是那样能如何呢?没考中就是没考中,估计下一次也不会考中。
到了考场那天,寒风瑟瑟,也幸好百合早有准备,虽然在外人看来自己只不过穿了一身简单的衣服,但是里面穿的可是一身发热的内衣,而且外面还套的是一身羊毛的衣服,所以特别的保暖,也特别的轻便。
考试的笔墨纸砚甚至连穿戴的衣服,带进去的东西都特别的讲究,就连带进去的馒头都被别人掰成了小块,就害怕里面有人夹杂东西,衣服也只能穿单层的,不能穿双层的。
等所有的东西都检查完毕之后,他们这才被放了进去,百合看到考试的地点之后,是真正的松了一口气,虽然小房子有些破旧,但也是被人修缮过的,所以也不用担心漏风和漏雨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这个房子离臭号的距离有点远,自己不必担心被米共田熏陶!
今年考了三场,百合就算身体再过强壮,可是出来的时候还有些恍惚,勉强按住自己的穴道,又往里面吞了几颗人参鹿养丸之后,坐上了老二过来的马车,等到了家门口的时候,百合也睡了过去。
百合这一睡就是两天,老二着急坏了,还以为是自家爹爹生了重病,甚至都打算去请大夫,可是百合醒了过来,而且特别的机智,拍了拍老二的肩膀,“我没事了,不过有些饿,家里面可有吃的?”
老二连忙点头,“有的有的,我之前买了一些馒头回来,我现在就拿过来!”
百合吃了一些馒头,又喝了一些粥之后,感觉整个人总算是活过来了,虽然他自认为这次考的还挺不错,但是考试这种东西除了要看运气之外,一方面是要看才学本事,但是另外一方面就是真的要看主考官是什么口味了。Χiυmъ.cοΜ
但是索性百合这三样东西里面都占了一点,在十日之后的放榜里面虽然不算是名列头筹,但至少是考中了,名次不高不低,自己从今往后就是一个举人了。
“爹……”老二听到来报喜的人激动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好久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百合倒是非常的平静,毕竟他不是范进,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中举真的太艰难了,对于自己来说也比较艰难,但是索性自己经历的古代世界比较多,也明白上面的主考官喜欢什么,再加上这段时间的突击,所以能考中也算是很正常的事情,接下来的春闱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自己能考中,那就能够当官,实现一家子阶级飞升!
自己成为举人之后,在别人眼中就是官老爷了,同时也成为了整个十里八乡最有名望的人,前来恭贺的人络绎不绝,甚至还有人送来田地和铺子。
这也是当初原主为什么在赶考的时候会卖掉田地和铺子?因为原主知道自己一旦考中了,别说是田地和铺子了,那到时候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原主没有实现的愿望自己实现了,但是百合并没有接受这些人的田地和铺子,也不是自己清高,而是自己想当一个好官,当然了,别人送来的你自己还是要收的,自己虽然想当个好官,但是该有的人际往来还是要有的!
当了举人之后,自己名下就有一百亩的免税田地了,那可是一百亩,供出来的田地和粮食自己一辈子都吃不完!
当然自己也用不了一百亩的田地,虽然他跟村子里以及族里的关系并不怎么好,因为这些年考试的缘故,大家都骂自己是一个穷酸秀才,但是古代人是没有办法跟族里的人翻脸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这个并不只是说说而已!
家族对一个古代人来说真的很重要,因为古代要经历天灾人祸,大家不抱在一起的话就会受别人的欺负,所以家族就此诞生。
百合虽然不怎么喜欢家族的人,但还是拿出了二十亩免税的田地,让他们跟着分配,族长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明白现在不是他们跟百合对着干的时候了,现在他得哄着百合,实际上百合现在是举人的呢,举人就是老爷!
现在听到百合要继续考下去,村子的人也不说百合是败家子了,当即就举全族之力凑足了二十两银作为百合的赶考费用,现在还特意从村子里面挑选两个青壮年一路上护着百合,这待遇……真的就没法说了,怪不得原主愿意一直考下去,敢情考上之后的待遇会这么好,如果考上进士就更好了,一个家族的人都得跟着飞升!
而且村里面多了一个举人之后,别人就不敢过来找麻烦了,以前自己是个秀才,别的村里面也有秀才,大家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可是因为有秀才的缘故,就算不顺眼,大家也没闹什么矛盾,可现在自己是举人了,那些人根本就不敢来找他们的麻烦,甚至田地用水也是先紧着他们村子里用,嫁到别的村子外的姑娘也不会受欺负了,村子里小伙子更容易去找老婆了,这就是一个举人的用处!
当然了,大家最羡慕的还是杏花,觉得杏花的福气太好了,一下成为了举人老爷的儿媳妇,这简直就是掉到了福窝里面,不过想到了,百合家的老二还没有成亲,所有人都开始打上老二的主意了!
百合也没时间管这事儿,东西一收拾就准备进城赶烤,虽然还有一年的时间,但是光是路上就得耗费一个多月的时间,等去了之后再好好休养,剩下的时间用于复习功课。
进京赶考的费用非常的高,但对于举人来说并不算太高的钱,因为一旦成了举人收入方面一下多了起来,首先是免税的田地,另外一方面还有一些乡绅送来的贺礼,也不是说人家送东西就是来求你办事的,主要是大家互相认识一下,互相照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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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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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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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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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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