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
这胖子兜里揣的是枪?
我草!~
你别开玩笑了!你以为这里是西方国家吗?
华夏对枪支的管控非常严格,即便是有人能够拿出真枪,广大的市民群众也不会相信。
所以当胖子在兜里比划枪支的时候,站在对面的两名小青年根本就不信。
不过刘福顺却对此深信不疑,因为他在盗墓团伙里面见过荷枪实弹,而且还是人手一把自动步枪的那种。
“咕噜!~”刘福顺咽着口水、流着冷汗,对他们摆了摆手:“兄弟!~你们先坐下,他手里面拿的很可能是真家伙!”
“呵呵!~”碎发男子咧嘴一笑:“顺子哥别害怕!~他就是唬我们的!”
“况且我们只是一些小角色!有真枪的人可不会找我们的麻烦!”
胖子笑容依旧的说道:“你们两个的确是小角色!不过我找的并不是你们!”Χiυmъ.cοΜ
(๑ʘ̅дʘ̅๑)!!!
冲着顺子来的?
我尼玛!
他之前给盗墓团伙带过路,这个胖子不会是过来灭口的吧?
两人心中一惊,渐渐相信他兜里的东西是真枪。
胖子在兜里再次比划了一下右手:“赶紧坐下吧!否则胖爷不介意在你们的身上打几个窟窿!”
寸头男子心惊胆颤的说道:“你开枪杀了我们,你也跑不掉!”
胖子的脸色瞬间暗沉:“胖爷敢把家伙带出来,自然是装了消声器,你丫的再敢废话半句,老子立马就嘣了你!”
两名小青年吓得冷汗直冒,急忙听话的坐了下来。
刘福顺哆嗦的问道:“胖爷!~我跟您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您为什么要找我的麻烦?”
胖子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差点把他拍倒在桌子上面:“你不认识我,那你看看你认识他吗?”
刘福顺回头一看,只见我正在从这边大步走来。而我的出现,也让他的脸色顿时变成了猪肝色。
他为了掩饰自身的慌张和害怕,便笑着摇头否认:“胖爷!~你们一看就是大人物,我哪里能有认识你们的服气啊?”
我顺手提过来一张板凳,坐在他们的面前说道:“一个星期以前,你拿着一张楚汉残帛,到京城的潘家园里找过我!”
刘福顺故作恍然大悟:“噢!~我想起来了,您就是那位小老板!”
“潘家园里不是有钱货两清的规矩吗?您现在来找我是什么意思?”
我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当初你说你是红木山的人,可是我去红木山问了一下,那里根本就没有你这个人!”
“你说你卖残帛是为了娶媳妇,现在怎么还开上了奥迪A6?”
“老哥!~你这个人不诚实啊!”
刘福顺赔笑道:“小老板!~我说这些也只是想尽快出手东西而已,并没有其他的坏心思!”
我的语气逐渐变得冰冷:“说吧!~是谁让你指引我来这里的?”
刘福顺愣了愣神:“小老板!~你误会了!没有人要指引你来这里!”
我抬手拍了拍胖子的肩膀:“胖子!~给他身上留点印记,让他长长记性!”
“别别别!~”刘福顺吓得面色铁青:“是一位名叫魏北川魏二爷的人,让我拿着残帛去潘家园找你的!”
(๑ʘ̅дʘ̅๑)!!!
真是我二叔?
不应该啊!
他先是叫人送来了楚汉残帛,然后又让我直接来了红木山,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我拿出手机翻出我二叔的照片问道:“是这个人吗?”
“不是!”刘福顺脱口否认。
胖子抬手敲了一下他的脑门儿:“你他娘的看清楚了再回答!”
刘福顺满脸委屈:“二位爷!~给我残帛的人,真的不是照片上的这位啊!”
“而且他最多只有三十岁,长得非常斯文帅气,跟照片上的人完全不一样!”
胖子惊呼道:“有人冒充你二叔,想让你来趟这滩浑水!”
“嗯!~”我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对了!~你把你之前带他们进山的时间地点和过程,跟我详细的讲一遍!”
刘福顺深吸了一口大气,缓缓说道:“我是清溪沟附近的人,大概二十天以前,我上山干活的时候,遇到了一群自称是搞矿脉开发的科研队;他们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带他们进山去探查情况。”
“我是一个农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么多钱,于是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后来进山之后,我才发现他们身上带有大量的枪支弹药;而且我还从他们口中得知他们并不是什么科研队,而是一支寻找古墓的盗墓贼!”
“当时我害怕极了,生怕他们会杀我灭口,然后我就老老实实的带着他们寻找古墓,丝毫不敢懈怠!”
“然而时间过去了七八天,我也帮他们找出了两座古墓,可是他们只是用仪器扫描了一下,连古墓都没有下去,就断定这些不是他们要找的墓穴。”
“直到有一天晚上,我半夜起来撒尿的时候,无意间听到了领头人的谈话,才知道他们找的是一座商朝侯爷的古墓!”
“其实清溪沟只是一座普通的大山,山里自古以来除了一些小墓穴之外,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墓葬的传说,反倒是不远处的红木山,传说埋葬着一位商朝侯爷!”
“最后我经过反复思考之后,终于鼓起勇气把这些事情告诉了他们,并且求他们放我一条生路!”
“谁知道他们不仅没有杀我,反而还多给了我一笔酬劳,并且让我带着残帛去京城的潘家园找你!”
我愣神思考了片刻:“他们携带着大量的枪支弹药,证明他们是一支专业的盗墓贼!”
“既然你都知道红木山有商朝的墓葬,那么他们又岂会找错地方?”
刘福顺急忙解释道:“关于红木山有商朝墓葬的事情,就连许多当地人都不知道,他们找错了地方也是情有可原!”
胖子凶神恶煞的质问道:“当地人都不知道的事情,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你要是敢诓骗我们,胖爷随时都能让你人间蒸发!”
刘福顺的后背吓出了一身冷汗:“二位爷!~我爷爷原本是红木山附近的居民,后来入赘到了清溪沟,所以我才得知了这个传说!”
“你们要是不信,可以问问我这两位兄弟,我敢保证他们不知道红木山的传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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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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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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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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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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