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大茂对媳妇的小心思心知肚明,不过也不以为意,这是人之常情,特别是对于没什么自信的农村丫头,更是天大的事。

  子为母胆,母凭子贵嘛,《金婚》里的庄嫂也是农村的,还是童养媳,刚结婚那会被训得跟孙子似的。

  后来生了个儿子,在家里就开始抖搂起来了,都能让大庄给她下跪。

  这大庄真丢咱们北方老爷们的脸。

  后世一般普遍认为5-7月份左右怀孕比较好,孩子生下来气候舒适,不冷不热,坐月子也不难受。

  但秦淮茹的孩子12月生,如果媳妇那会还没个准信,怕是心里会有想法——自己不生,上赶着去养别人家的孩子?

  问了时间,再一算,运气不错,从后天开始都是好日子,明天休息一天,再连续奋战一个星期。

  勤耕不辍,总能怀上吧!

  如果11月底怀上的话,那就是8月初生,那会孩子不用担心感冒,就是大人受点罪,太热了。

  媳妇差三个月到20岁,问题不大,吃了空间里的食物,身体素质也加强了不少,那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他当即将这个想法说了出来,自然省略了收养孩子的事。

  “嗯嗯,太好了,我心里总算踏实了!”秦京茹连连点头,心下大定——总算有个准信了。

  许大茂起身摸了摸烟囱,温度已经差不多了,便把炉子盖上,将小孔对齐让其能够缓慢燃烧。

  “嘶,好冷!”许大茂麻溜钻进被窝,秦京茹忙贴上来给他温暖。

  香江那边太暖和了,相当于突然从暖春变成寒冬,落差太大。

  本来在燕京过了这么多年,已经适应了这边的气候,结果在香江住了二十多天,居然又有点不适应了。

  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眼看时间才9点半,秦京茹又缠着讲路上的事。

  虽然尤凤霞已经讲过,但人不同,对事物的看法也不同,她愿意听丈夫再讲一遍。

  许大茂其实挺困的,昨天半夜从香江偷偷回大陆,一直在折腾,也就在飞机上睡了两个多小时。

  但想到可能没法带媳妇出去串联了,便不忍拒绝。

  秦京茹听了半天,突然觉得酸意上涌,忍不住问:“大茂,我觉着那个叫尤卫东的小丫头,好像对你挺上心的,老爱打听你的事,她不会是喜欢上你了吧?”

  “嗐,你想哪去了,那丫头4岁就没了爹,备不住把咱当成她老爹的影子了。”

  “哟,原来是这样,那丫头真是怪可怜见的,跟小当差不多。”秦京茹还不知道这事,秦家孩子没跟她说过。

  “所以她挺粘人的,之前说过想来我家做客,我答应了。”

  许大茂倒是问心无愧,虽然有想法,但没实施嘛,咱可一直是守之以礼来着。

  她身上的部位只有头、手和脚被咱碰过,不过要按古代来说,脚也算隐私部位。

  如果一个女子的脚被人看了或者碰了,那就只能嫁给那个人了。

  话说那丫头的小脚丫真好看,脚踝纤细,脚趾圆润,骨肉停匀,小巧玲珑,美妙天成。

  秦家两姐妹的就不如她好看,因为常年在地里劳作,脚上都有茧子,骨节也比较突兀......

  我擦,这是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天天给那个小丫头挑水泡,感觉要被带歪了......

  难道真的觉醒了某个怪癖,不会被当做变态吧?

  许大茂摇摇脑袋,将那种奇怪的想法赶走。

  秦京茹感觉到了,以为丈夫是在急着否认,忙摸了摸他的脸,笑着说:“开玩笑啦,其实我还是挺喜欢她的,又懂事又讲礼貌,嘴巴又甜,人又漂亮,如果能这么个妹妹的话,还是挺乐意的。”

  “她应该是缺少父爱,所以比较亲近你这样的,毕竟你这么优秀,是个女的都会喜欢的。”

  许大茂偷偷擦了把冷汗,自己哪有这么好,而且刚刚确实是想歪了。

  “对了,还有个事,我准备把何雨水以前住的那间东厢房买下来,给咱妈住。”

  “买房子啊?”秦京茹吃了一惊,这对于她可是新鲜事,“那间屋子确实不错,我去过几次,比我妈现在住的房子好多了。”

  “确实,而且床、橱柜、桌子都是现成的,以后孩子大了,总得分开睡。”

  秦京茹一听就兴奋起来,没想到丈夫已经想到那么远了,连以后的事都开始安排了。

  想到儿孙满堂的那副场景,她感觉心都要醉了。

  对于她这个目前还没什么见识的女人来说,那就是人生的终极目标!

  真想快点到后天晚上,然后被一枪中靶......

  两人说了许久才交颈而眠。

  ........................

  第二天早上,两人是被吴二丫的敲门声给惊醒的,昨天晚上睡的太晚。

  天太冷,许大茂居然有点起不来了,感觉好像被封印在了被窝里,无法挣脱。

  看媳妇都收拾利索了,才不情不愿地坐了起来。

  “听说南方那边气候很温暖吧?”早饭还没做好,秦京茹便坐在床边扯闲篇。

  “是,那边现在的气温就和燕京9月底差不多,挺舒服的。”

  秦京茹想到丈夫之承诺过的话,忍不住期盼地说:“真想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

  许大茂下意识看过去,只见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小妮子的脸上,再配上她那一脸的期待之色,还真莫名其妙让他心里有些触动。

  看来媳妇想起了自己说要带她出去看看,昨天自己没提起这茬,现在想要兑现承诺了。

  这倒是让许大茂有点为难,现在正是返程的高峰期,之前出去之前没料到火车上会那么挤,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不过既然之前答应过,总得有个交代才是,说话不算话就不好了。

  “我一会去问问李主任,看能不能过段时间再上班,可以的话,让徐部长开介绍信。”m.χIùmЬ.CǒM

  “他可是说过等我回来了,就可以带你出去的,总不能说话不算数吧。”

  “太好了!”秦京茹大喜,凑过去啵了一口,喜滋滋地跑出去倒水洗漱。

  许大茂擦擦脸上的湿痕,开始穿衣服。

  等衣服穿好,热乎乎的洗脸水、温温的刷牙水都准备好了,牙刷上趴着一条牙膏,跟鼻涕虫似的。

  这丫头是真会伺候人,什么事都给你想到了。

  早上做的炸酱面,菜码是豆芽和大白菜丝,面条是手擀的,比较筋道,酱也熬的不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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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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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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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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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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