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摸了摸眼睛,低声道:“村里的人都搬走了。”
“原本好好一个村子,大家邻里和睦,日子虽然清贫,但也安心舒适。谁知道……”
“唉!不说也罢。”
“小伙子,来,快喝水。现在天太晚了,你们冒然出去,保不齐会碰到狼。”
“如果不嫌我老太婆家里脏的话,那边房间还有一张老榆木床,你俩就将就一下,等天亮了再走。”
“我去给你们拿干净的被子。”
老太太说着,魏颤颤站起,打开旁边的柜子,就要去拿被子。
秦天看到柜子虽然很旧,但是打开之后,一抹亮色入眼。里面有好几张叠得整整齐齐,一尘不染的大红被子。
看上去,倒像是结婚的新人使用的。不知为何,却没有用上。
秦天注意到,老婆婆的手碰到大红被子的时候,很明显颤了一下,人也有些发呆。
秦天急忙道:“婆婆,不用了。多谢您的好意。”
“我们有任务在身,时间紧迫,马上还要离开的。”
“我只是觉得这个村子有些奇怪,您能说一说吗?说不定,我们能帮上什么忙呢。”m.χIùmЬ.CǒM
阿宾突然来了一句:“阿婆,您儿子呢?”
他已经注意到,柜子的角落里,放着一张年轻男子的照片。
听到这话,婆婆像被针扎了一下,狠狠的颤了一下。
然后,她慢慢坐下来,准确的说,是身体里的力气被抽空,整个人瘫了下来。
捂着脸,失声痛哭。
秦天心有悲戚,觉得这个老婆婆的余生,就是在咀嚼痛苦中度过。
也难怪她会在半夜起来,独自哭泣。
但是,他预感到事情不简单,又不得不再一起揭开她的伤疤。
他站起来,关上柜子的门,低声道:“婆婆,这个村子,还有您的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了?”
“实不相瞒,如果您能如实相告,说不定我们能帮上忙。”
“你们?”婆婆抬头,茫然的看了秦天和阿宾一眼,摇头道:“不行的!”
“你们两个年轻小伙子,能帮什么忙?说实话,之前也不是没有报过官,可最后不还都是不了了之。”
“冤孽啊!”
“这就是冤孽!”
她越是这么说,秦天就越是好奇。在他和阿宾的安慰之后,婆婆才终于止住了悲伤,低声讲述了往事。
原来,这个村子叫做靠山村。有道是靠山吃山,村如其名。
这里原本住着百十户人家,以采药和打猎为生。正如婆婆所说,虽然日子清贫,但是大家世代住在这里,邻里和睦,谁家有点什么事情,站在门口一吆喝,整个村子的人都来帮忙。
其中的那种安乐,是大城市水泥笼子里的那些所谓的城市人,无法体会的。
好日子,终结在五年前。
五年前,也就是婆婆的儿子,阿壮,结婚大喜的日子。
婆婆一个人把阿壮抚养长大,到了三十岁的时候,终于有一个姑娘,不嫌弃他们家贫,看中了阿壮的忠厚可靠,愿意嫁过来,共同过日子。
姑娘叫彩霞。
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和一头乌黑的头发。在靠山村这种地方,那无疑就是落入鸡窝的金凤凰。
整个村子的人,都为阿壮和婆婆感到高兴。为了举办婚礼,几乎就是倾尽了整个村子的力量。
谁知道,新婚之夜,天降横祸。
那一晚,婆婆因为连续忙活了好几天,筋疲力尽,所以睡的很死。
整个村子的人,在连续兴奋之后,加上那天又喝了不少的酒,所以都沉沉进入了梦乡。
一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迟迟不见儿子和儿媳妇出门。婆婆还以为是年轻人贪图享乐,过于劳累。
到了中午,终于觉得不对劲。
院子里的大黄狗,也不停的对着新房狂吠。
婆婆走过去敲门,刚敲了一下,门竟然开了。眼前所见,她这辈子都无法忘掉。
床榻之上,大红被子上面,她的儿子阿壮仰面躺着,已经被开膛破肚。
血流了一地。
他突兀着眼睛,望着房顶。眼中是无尽的震惊,愤怒,以及永远也说不出来的惊悸。
简直就是当头一棒,老婆婆当场就惨叫一声,昏了过去。
后来,村民赶过来,把婆婆救醒。大家推测,应该是山里的野兽,很可能是黑瞎子摸了进来。
因为阿壮被开膛破肚的样子,很像是黑瞎子干的。
只是,大家不解的是,黑瞎子杀了阿壮,为什么没有吃他呢?
还有,新娘子彩霞呢?
新婚之夜,新郎惨死榻上,新娘子却下落不明。
当时轰动整个村子,村民报了官。来了几个警官,详细的询问之后,把尸体拉走,说是请法医验证伤口。
后来,婆婆去问了好几次,负责接待的警官说,案子超出了他们的管辖范围,已经移交给专业的人了。
有消息,会第一时间通知。
听到这里,秦天和阿宾,对视了一眼。他们一听就知道这事情有蹊跷。
那事情,不可能是黑熊干的。很可能,是江湖杀手。
普通的警察,管不了这种杀人越货的江湖杀手。那个警官虽然没有明说,但应该是把案子移交给了龙隐。
这里是北方,也就是黑水的管辖范围了。
只是,让整个靠山村都想不到的是,阿壮的死,彩霞的失踪,只是这个小村子悲剧的开始。
在之后的几年里,他们不但没有等来正义的审判,村子里,接连有人口失踪。
而且失踪的,都是黄花大闺女。
后来虽然没有再死人,但是每一次有人失踪,村子里的狗,都要被屠杀几条。
死状跟阿壮一样,都是被开膛破肚。
一时间,人心惶惶。大家传言,山里出了黑熊精,他之所以要抓年轻漂亮的姑娘,是要做压寨夫人。
刚开始,大家还不敢肯定。在老村长的组织下,村民们决定自己组织力量进山,搜捕黑熊精。
只是,结果是悲惨的。
进山的二十人小组,只回来了八个人。连老村长,都惨死深山。
而活下来的那几个人,亲口证实,他们看到的就是黑熊精。
那家伙有着像钢叉一样的爪子,而且一跳能跳好几米远,无比恐怖。
这样一来,没人敢再进山。大家都觉得,这个村子是被诅咒了,有条件的,纷纷搬到别的地方去了。
如今还剩下来的几乎,都是像婆婆这样的老弱病残。一方面是没能力走,另外,也是故土难舍。
他们随时在等待着死亡的降临,但是,纵使死,也要死在这个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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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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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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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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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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