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她遇到什么困难,永远都有他在后面,默默解决问题。
他强悍无畏,英武机智,好像没什么能够难得倒他。
如今却为了孩子的胎动,傻里傻气的自言自语。
“胎动是正常的反应啊,你再说,小家伙也听不懂的,傻瓜。”
苏酥终于看不下去,笑着轻拍了下秦天的肩膀。
“怎么听不懂,听得懂,你看,他现在的动作,是不是小了很多?”
秦天指着苏酥的肚子,果然,刚才那蛮横的拳打脚踢,似乎变成了小心翼翼的试探。
就连肚皮上的隆起,都变成了被卡帧的慢镜头一般,格外的缓慢。
“他真的能听懂?”苏酥仍有些不敢相信。
可事实摆在眼前,折腾她早早醒来的小家伙,似乎真的温柔了许多。
秦天这才满意直起腰,嘚瑟扬起下巴,“那当然,他可是我儿子!”
“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做。”
其实龙园里,就有专门请来的烹饪大师,满汉全席,无一不精。
不过秦天难得回来,想亲手为她做点吃的。
他的厨艺并不精湛,但是每次苏酥都能吃的眉开眼笑。
对他来说,这是最大的幸福和肯定。
“早上没什么胃口,想喝点小米粥,再来一碗鸡蛋羹吧。”
苏酥说了两样最普通的家常饭,最近她吃腻了各式菜系,就想吃清淡点。
这些当然难不倒秦天,他手脚麻利的收拾起来。
很快,就将热腾腾的小米粥,和香气扑鼻的鸡蛋羹端到了苏酥面前。
“嗯,好香。”
苏酥深深吸了一口气,食欲大开。
她正要伸手去拿调羹,秦天笑着握住她的手,“我来。”
说着,他已经盛了一勺鸡蛋羹,轻轻吹散热气,送到苏酥唇边。
“尝尝盐味够不够,小心烫啊。”
苏酥羞红了脸,摇头想要接过调羹,“我有手有脚的,不用你喂,被人看到了多不好。”
“怕什么,我们是夫妻,伺候你是天经地义的。”
秦天笑了,“再说,我就愿意伺候你,给你洗手作汤羹一辈子。”
苏酥被他看的心里甜滋滋的,这才肯吃下送到眼前的鸡蛋羹。
咸不咸的她根本没吃出来,只觉得喉头心口,没有一处不是香甜的。
“啧啧啧,大早上撒狗粮,你俩真是够了啊。”
“苏酥,你害不害羞,还让秦天喂你,我都看不下去!”
苏酥正吃着,身后传来杨玉兰的调侃声。
她不知道秦天回来,是特意过来问苏酥早上想吃点什么的。
没想到刚推开门,就看到秦天正腻歪着喂女儿苏酥吃早饭。
虽然嘴里打趣苏酥,杨玉兰的心里却很满意。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事,就是让苏酥嫁给了秦天!
苏酥被调侃的羞红了脸,回头想分辨两句,才发现杨玉兰已经走了。
难得秦天回来,杨玉兰才不舍得破坏小两口的恩爱时光。
苏酥这才自在了些,在秦天的坚持下,慢悠悠吃起早餐。
等她吃完,秦天风卷残食般,把剩余的食物一扫而光。
然后麻利刷好,带着苏酥走出房间。
外面晴空万里,似乎老天爷也感受到了小两口久别重逢的心情,晴朗的相当给力。
龙园内各种药草竞相开花,缤纷七彩,香气扑鼻。
苏酥在秦天的搀扶下,信步来到不远处的凉亭坐了下来。
他们刚坐稳,冷锋就笑呵呵走过来,“天哥,天气这么好,要不要钓鱼?嫂子好几天没吃鱼了。”
秦天一脚踹过去,“我看,是你小子想吃鱼了吧!”
冷锋也不躲,咧着嘴大笑,“嫂子肯定吃不完,兄弟们顺便代劳尝鲜。”
“这不是闲着也是闲着,湖边垂钓,怡情养心,关键是让嫂子开心不是?”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苏酥被冷锋逗的笑出声,“到底是兄弟们想吃鱼,还是雀儿想吃鱼?”
最近她可是发现了,林雀和冷锋两人,感情明显升温很多。
冷锋黝黑的脸庞瞬间就红了,尴尬的直挠头,“嫂子这话说的,哈哈,谁吃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哥对你的爱心。”
“滚犊子,去拿家伙来!”
秦天爽朗大笑,目送冷锋快步离去,这才笑着感慨,“看来他和林雀,发展的不错嘛。”
“男未婚,女未嫁,是一桩好姻缘。对了,妈前几天还念叨着,想带小雀去公司上班,多认识几个人。”
苏酥说着,为难地皱起眉头,“我知道妈的意思,她嘴里说是让小雀开开眼界,其实心里想着,还是想让她打开心房,能遇到她生命中的另一半。”
秦天的笑容僵住,他知道苏酥嘴里说的小雀,可不是林雀,而是马小雀。
她是杨玉兰收下的义女,苗刀马洪涛的亲妹妹。
当年马洪涛痴迷刀法,疏于对马小雀照顾和关心,导致马小雀被富二代欺凌,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虽然马洪涛已经将那名恶棍斩杀,可是马小雀受到的伤害,却无法逆转。
可怜的女孩陷入自闭,跟着马洪涛东躲西躲,变得胆小又怯懦。
后来马洪涛甘心拜入秦天麾下,成为苗刀队队长,赤胆忠勇,悍不畏死。
而马小雀也因为格外的乖巧可爱,被杨玉兰收为义女,悉心教导照顾。
最近已经变得开朗很多,不再是那个畏畏缩缩,不敢在人前出声的自闭女孩。
“妈的想法是对的,人不能总陷没在过往的旧事里,要勇敢迎来新生。”
“而且妈的眼光那么好,我相信有她把关,小雀一定不会所托非人。”
秦天的话,逗得苏酥直翻白眼,“不要脸,你这是在夸我妈,还是在夸你自己?”
“都夸,毕竟我优秀这件事,你比任何人都清楚。”
秦天冲苏酥猛眨眼,逗得她咯咯笑出声。
远处,柳如玉倚在回廊的柱子旁,看着恩恩爱爱的两人,眼里全是羡慕。
她不妒忌苏酥,只恨自己认识秦天太晚。
这样完美的男人,注定了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可望而不可及……
“天哥,家伙来了!”
冷锋风风火火跑过来,将垂钓的渔具全部拎来。
秦天笑着站起身,顺便把苏酥扶起来,“走吧老婆,咱们去钓鱼。”
苏酥刚想点头,眼前一黑,身形软绵朝后倒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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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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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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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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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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